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8]1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2日
浙政办发[2018]1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