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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启动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8/8/6    

农民饮用水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和安居乐业。日前,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方案》,正式启动实施“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浙江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一步破解农民饮用水发展瓶颈,适应“两个高水平”建设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将从2018年持续到2022年,分为启动部署、调查现状与县级规划、省级规划编制和计划实施等四个阶段,力争到2022年,全省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到95%、水质达标率达到90%、合格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5%,农民饮用水基本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方案》指出,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以水质和水量达标为出发点,以建设和管理提标为着力点,进行规模化集中供水设施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构建完善“一县一网”、“多乡一网”或“一乡一网”的供水格局,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全过程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机制,努力实现从“有水喝”到“喝好水”的转变,为乡村振兴、健康浙江、美丽浙江提供强有力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

《方案》要求,一要编制专项规划,科学谋划供水布局。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城镇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等规划,探索打破城乡、区域界限,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配,以规模化供水为重点,构建完善县域农村供水总体布局。二要强化水源保障,提高供水保证率。要加强分析研究,着力解决水资源保障与取水水源地选择等重大问题。充分利用现有水库优质水源,加强水资源科学调配,努力形成以水库、山塘为主水源的供水布局,为发展规模化水厂提供水源保障。三要加强净化消毒,确保供水水质达标。要统筹优化水质检测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水厂自检、卫生监测的水质管理体系,逐步建设乡镇水厂中心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和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完善工作预案,切实提高供水水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四要提高建设标准,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要根据有关规划和地形地貌,合理选择新建、改建、扩建供水工程地址,优化管网铺设布局。同时要因地制宜设计工程外观形象和厂区环境,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努力使之成为美丽乡村的重要元素。五要依法对标管理,促进工程长效运行。严格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重视和发挥规模化水厂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将优质管理服务延伸到单村水厂,全面提升区域内农民饮用水管理水平。

链接:浙江省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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