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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作交流会(东北华北地区)典型交流材料
辽宁省铁岭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经验交流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8/10/8    

铁岭县2014年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在凡河灌区成立了示范区,对示范区内的农业水价进行了示范征收,采用了“一提一补、预收供水、阶梯水价、计量收费、节奖超惩”的原则,开启了我县征收农业灌溉用水水资源费的新开端,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基本情况

凡河灌区一直执行省政府1998年25号文《关于征收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提高省直属水库供水价格等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河灌区收缴水费的定额:0.05元/m3。每亩地用水量按1200m3计,则水费每亩收60.00元。

灌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农业灌溉水费收入。近几年,水费的收取越来越困难,且农民的节水意识不强,灌区的水费收入只有130万元左右,支出主要有职工工资75万元左右,工程维修费10万元左右,上缴水库水费40万元左右,办公及其它支出5万元左右。

二、主要做法

1.一提一补制度保证农民利益

铁岭县以本次示范项目为契机,组织各部门,建立了铁岭县农业水价改革精准补贴机制,并且由县政府下发了精准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对全县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进行了明确,由县财政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安排。作为精准补贴对供水单位进行补贴。

在改革示范中,通过实际测算及对用水户调查,把用水定额从1200m3/亩调整为760m3/亩,把水费价格从原来的0.05元/m3提高到了0.2元/m3。为了不增加农民负担,用水户实际缴纳水费计算为0.079元/m3,则每亩用水户缴纳水费还是原来的60元。但剩余的水费为:0.2元/m3×760 m3/亩=152元/亩,152元-60元=92元/亩,这92元由县里建立的精准补贴进行补贴。既能保证农民不增加负担,又能提高水费解决灌区困难。

2.预收水费确保工程管护

5月10日灌溉期来临之前,农民用水协会按照计算出的定额向用水户预收取70%的水费,即760 m3/亩×0.079元/m3×70%=42元/亩,用水协会再按照比例向灌区上缴85%,即35元/亩,剩下15%留给用水协会,这个预收即保证了灌区的权益,又能保证农民用水协会在灌溉期的运行养护费用。

3.实行阶梯水价建立节水意识

示范项目建立后执行水价为0.2元/m³,水费计收方式以760 m3/亩为田间灌溉定额。实际灌溉用水量超过定额10%-20%以上的部分收0.22元/m3;超过定额20%—30%的部分收0.30元/m3,超定额30%以上部分收0.40元/m3。

4.计量收费遵循科学用水

到灌溉期结束,灌区与用水协会核定本年度用水总额,按照实际用水量,用水协会向用水户进行征收实际水费,对超过定额的用水户按照阶梯水价进行征收,然后用水协会再将水费缴纳到灌区。

5.建立节水奖励机制贯彻节水意识

在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建立节水奖励基金,重点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运行管理良好、节水贡献突出的协会、用水户和参与运行管护服务的机构给予奖励。

从每年的铁岭县地方财政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资金中,落实节水奖励基金的资金来源,资金额度10万元。同时将超出标准灌溉定额部分多收的阶梯水费金额中,提取20%左右资金,纳入节水奖励基金。对在节约水量有突出贡献的农民用水协会、用水户和运行管理单位进行一次性奖励。

其中农民用水协会对现有水利工程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的按工程维修养护造价的30%予以补助。积极宣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协调工程管理、按时上缴水费的农民用水协会给予一次性补助。节约水量达到定额标准的10%以上的用水户,予以上缴水费10%的补助。并且鼓励结余水权转让,既增加经济效益,同时促进周围地区经济发展。

6.加强协会建设推进民主治水

示范区内的农民用水协会有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使用的权利,负责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管理、水费收缴、水事纠纷等工作,参与水权的确定、水价的形成、水量计量的监督、农民用水权的保护等事务,推进农民用水协会建设,提高农民用水协会自主管理,推动用水户民主意识,调动用水户参与末级渠系工程管理的积极性,更好的做到从自身开始节水用水。

7.探索新思路实现水权转让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节水,鼓励用水户对节约的水量进行转让。调动下游附近煤矿、工厂、农家乐、垂钓园、养殖户、种植户等用水户积极性,即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又能使周围的经济发展得到有利的保障。

三、工作成效

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了“提价补贴,节水奖励”的农业水价模式,以水价改革促进节水增效,节水效果明显,同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促进用水户增强节水意识

虽然提高了水价,但农民本身的经济压力没有增长,而实现阶梯水价,并且建立了节水奖励制度,促进了用水户对节水观念有了根本性的转变,而且节水成为自觉、自发的行动,取得了显著的节水效果。

2.调动农民对农田水利工程管护积极性

通过把工程产权移交给用水协会,使用水协会能够从切身利益出发更好的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管护,农民更加积极的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上,不仅解决了工程管护问题,而且能够使工程设施得到更长久的利用,田间渠道衬砌损毁率大大降低。

3.改善灌区运行机制更加良性发展

通过农民用水协会规范化建设,建立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计量收费的制度和机制,确保了水费的足额上缴,并且通过政府的精准补贴制度,更好的落实了灌排工程管护经费,逐步建立保障工程良性运行、水资源高效利用、灌区和用水户协会良性发展的灌区运行机制。

四、改革启示

1.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是改革的基础

要通过宣传引导,使农民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深入了解,对建设节水型社会增加认识,毕竟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产生误解,不产生厌倦情绪,这是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基础,让大家明白改革的目的不是收费,而是更好的为百姓服务。

2.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

地区不同、种植结构不同、灌溉方式不同,都会造成灌溉用水的差异,要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针对水田、旱田、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不同种类形式,确定合理的用水定额,制定相对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做到因地制宜,逐地实施,便于细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制定最为合理的实施计划。

3.改革要结合机制建设

首先是解决工程管护的问题,在建立管护机制的同时,也要开拓新思路,引导用水协会实行运营式管理,像企业化学习,保证了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其次要配套水价形成、水权分配和节奖超罚的相关制度,积极鼓励节约用水;再次是群众要参与到建设、管理和维护中来,做好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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