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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工作交流会(东北华北地区)典型交流材料
辽宁省盘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经验交流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8/10/8    

一、工程建设

盘山县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分布在盘山县甜水镇的五个行政村和古城子镇的三个行政村,项目实施面积为3.0万亩水田,投入资金360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渠低压管道180656m,共510条;引水支渠渠道护砌1256m。安装支斗渠计量设施27套,农渠计量设施40套以及用水协会规范化建设等。工程于2018年3月27日开工,到目前为止完成资金2930万元,年末前全部完成。为农业水价改革机制的建立打好工程基础。

二、机制建设

1、水权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2017年3月,对使用我县水权的12家用水户(11家镇级农民用水协会、盘锦监狱)进行了用水水权和用水定额的划分,实行总量控制。2018年4月3日,盘山县水利局将下发了《关于下达盘山县2018年改革重点区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权的通知》,对重点区域农业用水水权和用水定额进行明确。盘山县甜水镇、古城子镇农民用水协会,各自对全镇水权进行划分。改革区域内斗渠口计量。

已完成计量设施安装的改革区域,已全面开展灌溉用水量的计量工作,为秋后统计水稻整个生长期用水量积累数据。

水权明晰:县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下达各镇用水协会水权,县水利局对改革重点区域水权进一步明确,镇农民用水协会对本镇各分会水权进行明确。

水权转让:灌区节水后,将节余的水量转让给工业或养殖业使用。工业用水水价0.94元/m3,目前已与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对接,浩业化工正在修建水源工作,2019年春灌前能完成,完成后浩业化工用水价格将执行0.94元/m3。另外可用节余水量发展养殖业,征收水费0.35元/m3。

2、水价机制

测算水价:全成本水价为0.35元/m3,运行成本水价为0.21元/m3,执行水价0.17元/m3,即每亩征收水费130元。2018年达到新水价每亩130元。蟹田养蟹水费每亩35元,暂缓收取。

超定额累进加价:2017年10月,盘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盘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超定额累进加价细则》。《细则》中明确了实际灌溉用水量超过灌溉定额771 m3/亩时,超过定额10%-20%以上的部分收0.25元/m3;超过定额20%—30%的部分收0.30元/m3,超定额30%以上部分收0.40元/m3。2018年在改革区域内实行累进加价。

物价部门成本监审:2018年改革项目区的水价,由盘山县物价局对全成本、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形成《成本测算结论报告》。

2018年8月24日,盘山县水利局以《关于核定盘山县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区域农业用水价格的函》(盘县水字〔2018〕248号)向盘山县物价局行文,申请进行水价监审。

9月3日,水利局组织召开了盘山县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价成本测算工作会,县物价局、县水利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参加。会上讨论了《盘山县2018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中水价成本的测算依据、过程、结果,以及群众的承受能力,调价思路等。

3、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2018年积极争取省市奖补资金,落实县级补贴资金。

4、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2018年改革重点区域全部成立镇级农民用水协会,依托水利站水利员成立,各村设分会,每个分会2人左右。目前甜水、古城子镇镇级农民用水协会申报资料已上报到县审批局,古城子镇近期将批复;,村级农民用水协会8家,由镇级协会组建。要充分保证灌区灌溉排水工作的正常开展,尽量降低运行管理费用支出。

5、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2017年10月,盘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盘山县农田水利工程及设施产权改革办法》,并实施。灌区内的斗、农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的产权已明确移交给农民用水协会。

2014年4月,由县水利局制定并出台了《盘山县农村水利工程及设施设备管理权划分工作实施方案》(盘县水字【2014】29号)。支渠以上渠系及建筑物由县级水利局及当地水利服务站分级管理。斗、农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由农民用水协会管理。

为了加强末级工程的管理,2018年盘山县改革重点区域内的镇级农民用水协会将分别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渠长制管理办法》,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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