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3月6日召开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9-2020年度计划实施重点中型灌区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投资规模及实施内容
单个中型灌区年度总投资按照不低于2000万元控制,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00万元,鼓励市县财政多配套资金。本次实施的中型灌区要严格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三项,一是灌区水源工程及骨干输配水系统配套改造,二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灌区信息化,三是配套工程标识牌。
二、实施要求
受投资限制,实施内容要结合实际,择优选择。
水源及骨干输配水系统,主要是打通灌区骨干输配水系统,完善高速水网,要选择灌溉面积大、灌溉作物集中、沿途群众用水积极性高、能够管护的骨干渠道进行配套改造,优先改造渗漏严重的骨干渠道,尽量扩大灌溉面积。此部分投资控制在总投资的75-83.5%,由中央投资、地方投资组成。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灌区信息化,其中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所涉及的产权、水权、水量、水价、精准补贴等改革是基于整个灌区进行的,必须统筹全局,不能局限于实施范围内。其中灌区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基于量测水设施等硬件配套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信息采集、信息传输和目标控制等更高层面的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确定是否推进,拟推进灌区信息化建设的,要从严控制,提前告知自治区水利厅。量测水设施,也是基于整个灌区的,受投资限制,此年度建设内容为完善国营水管单位负责管理的渠首、骨干输配水系统,即在渠首、干支渠重要引水口、分水口、供用水分界断面等处建设完善量测水设施,必须同步设计。此部分投资控制在总投资的15%~22.5%,即300~450万元,由中央投资、地方投资组成。
工程标识牌,要按照《广西农田水利工程标识牌暂行规定(试行)》执行,灌区年度建设范围内的必须同步设计,年度建设范围外的水源工程、骨干渠系根据投资合理配套。应做到应配尽配,不能漏项。此部分投资控制在总投资的1.5%~2.5%,即30~50万元,由中央投资、地方投资组成。
三、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及审查审批
2019-2020年度实施项目(2019年8个项目名单:武鸣区暮定灌区、全州县灌江灌区、桂平市木根河灌区、平南县东平灌区、博白县火甲灌区、环江县恩大灌区、扶绥县汪庄灌区、江州区牛仔滩灌区;2020年3个项目名单:临桂区义江灌区、岑溪市荔新灌区、武宣县龙从灌区),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要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已经编制初步设计报告但不符合目前政策要求的,要按照最新要求完善。实施方案分两册单独设计,其中工程类(含灌溉水源、输配水系统、工程标识牌)作为一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类(含量测水设施、灌区信息化建设)作为一册。
其中,工程类实施方案,要求设计单位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部分要有资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类实施方案,要求设计单位有实力、有同类经验,水利局要认真考察其已实施项目成效,确保实效。
自治区水利厅已经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详见附件),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2019-2020年度实施方案由各市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审批,满足条件的予以审批,设计深度不够经二次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审批,自治区水利厅将调换项目。各市组织项目审查前,提前告知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将派员参加审查会,监督编制质量。
四、时间及格式要求
2019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2019年5月底完成编制及审查审批工作,同时报送自治区水利厅。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在2019年11底前完成。2019年实施项目,年底要完成80%的投资,2020年6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统一为粉红色,落款为**水利局,具体参与编制单位信息放置在最后,图纸过多的,单独成册。所有正式文本及批复要刻录光盘一张,表格、文字统一为ECXEL、WORD(或WPS),其他为PDF,2003版本。
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联系人:曾智、蒋朝龙,电话:0771-2185502、0771-2185010,邮箱:gxsltnsc@163.com。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工程类)编制提纲
2.项目实施方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类)编制提纲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