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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农村水利网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水美新村建设的意见
川水函[2019]435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4/19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厅党组决定,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水美新村建设工作。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配置、水服务能力、水管理水平已不适应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迫切需求。开展水美新村建设,从源头上构建安全、生态、减灾、质优的乡村水体系,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农村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系统治理的具体体现,是支撑“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环境相协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人水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精神、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以“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为统揽,把水美新村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构建农村“六位一体”现代水利体系的重要抓手,快速推进农村水利实现工程布局网络化、设施功能运行有效智能化、保护治理科学规范生态化、监管约束坚强有力法治化、全面开放创新引领常态化、服务保障普惠共享专业化的“六化”发展新格局,着力打造水安于民、水兴于业、水富于民、水美于民的宜居美丽新村,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效水利保障。

三、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生态引领。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严守资源利用上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节水高效、生态优美、保障有力的农村水系。

——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与脱贫攻坚和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有机衔接,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两手发力,创新引领。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以科技兴水为引领,运用科学、高效、智慧的建设管理手段,加快推动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根据水资源、水生态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建立区域特色明显的水美新村建设模式与监管机制,探索水田园、水旅游、水文化、水康养等融合发展。

——示范带动,扩面提质。优先选择条件相对成熟、交通通畅、产业到位、积极性较高的乡村振兴示范村、省级“四好”村和脱贫摘帽村开展水美新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扩面提质。

四、建设目标

着力构建节水配水管理体系、基础设施生态网络体系、河湖保护体系、水旱灾害防治体系、现代水利制度体系和蜀水文化体系的“六水美村”网络体系,各项指标应达到《四川省水美新村建设指标体系》(见附件)标准要求。在发展目标上,与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相协调,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

到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水美新村2000个以上,其中,2019年、2020年各建成水美新村1000个以上。

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水美新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比例大幅度提升,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五、建设内容

(一)围绕“产业兴旺”要求,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

1. 突出以“蓄”为主,加强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对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水源保障能力。围绕“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全面开展村内小型水源工程达标提质,构建库塘相通、池渠相连的农村水利网络。

2. 突出以“引”为要,疏通农业供水瓶颈。大力实施大中型灌区骨干渠道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现代化灌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二)围绕“生活富裕”要求,提升生活水供给保障。

3. 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把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作为核心任务,采取“以大带小、以城带乡,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重点对现有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供水网络互联互通,同时加强水质管理、水源地保护力度和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工程建后管护机制,实现工程的长效良性运行。

(三)围绕“生态宜居”要求,加强水生态修复保护。

4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山坪塘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村内水旱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效能。

5. 开展农村河库塘渠“清四乱”行动。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农村河库塘渠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河库塘渠管理保护,切实维护河库塘渠健康生命。

6. 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清库、清塘、清渠“三清”工程,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积极推广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促进水体自然生态修复。

7.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村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源污染防治和坡耕地改造,配置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四)围绕“治理有效”要求,优化水管理服务方式。

8. 探索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维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护社会化购买服务,规范开展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流转。

9. 加强农村河湖管理。进一步将河长湖长体系延伸到村,设立村级河长湖长。以村为单元明确巡河员、保洁员,负责河湖日常巡查、水面和堤岸保洁等工作。

10. 加快农村水利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水利工程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提高水利惠民的便捷程度和服务效率。

(五)围绕“乡风文明”要求,厚植蜀水文化底蕴。

11. 以水利工程建设为依托,保护蜀水文化遗产。水利工程布局,注重融入与当地文化和特色相呼应的水要素;水利工程修复,注重保护有历史文化内涵的古代水利工程和水利遗产。

12. 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依托,提升蜀水文化水平。把水景观建设与建筑、环保、交通、文化、旅游等有机结合起来,发展靠水而兴的乡村休闲、生态旅游和康养观光产业。

13. 以水文化为媒介,传承蜀水文化教育。加强水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与传承,普及推广水文化,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六、建设程序

水美新村建设实行省级统筹、市(州)指导、县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1.下达建设任务(上年12月底前完成)

综合考虑行政村数量、自然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将年度水美新村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州),由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分解到县(市、区)。

2.编制建设方案(当年5月底前完成)

结合乡村振兴有关规划和项目资金投向,确定水美新村名单,并以县为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报市(州)水利(水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市(州)水利(水务)局统一将建设计划报水利厅备案。

3.组织建设实施(当年12月底前完成)

县(市、区)水利局按照审核通过的水美新村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乡(镇)对接协调,牵头统筹组织建设实施。

4.开展验收考核(下年1月底前完成)

建设任务完成后,市(州)水利(水务)局统一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水利厅。水利厅视验收情况组织抽查复核。

5、落实激励奖励(下年2月底完成)

水利厅支持各地统筹资金开展水美新村建设,将水美新村建成数量与完成质量的考评结果作为分配中央和省级水利资金的重要因素。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省、市、县三级组织保障体系,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机构。水利厅相关处室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市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全过程指导,县级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责任机制。

(二)做好规划对接。将水美新村建设与脱贫攻坚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四好”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环境保护规划等有机衔接。结合《四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和《四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等要求,同步推进水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

(三)科学编制方案。严格按照年度水美新村建设任务要求,科学制定水美新村建设方案。方案既要切合实际,又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长效运行机制,提升水美新村建设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资金统筹。积极统筹使用好现有涉农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开展建设。

附表:四川省水美新村建设指标体系

 

四川省水利厅                     

2019年4月4日                     


文档附件区
(1)、四川省水美新村建设指标体系(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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