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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浙江省水利厅:补短板 强监管 走前列 奋力推进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2019年4月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4/26    

这些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地践行习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特别是2013年底作出了“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举全省之力强力推进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有力推动了农村水利水电等工作,换来了江河湖海的新面貌,展现了江南水乡新风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按照“补短板、强监管、走前列,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在水利部的关心和指导下,去年农村饮用水考核、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均获得“优秀”等次,河湖长制工作获得国务院激励奖励。主要做法是:

一、聚焦城乡同质,把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标志性工程来抓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省委省政府把“喝好水”作为破解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启动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3年行动。一是坚持城乡同质标准。以水质水量达标为出发点,以建设管理提标为着力点,以农民受益为落脚点,加快构建以城市供水县域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二是落实县级统管责任。坚持“一县一方案”,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推动“建、管、治”同步达标,着力构建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体系。全省近60%的县已明确县级统管机构或委托县水务公司统一专业管护。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政府将农饮水工作列入2019年度十大民生实事,并作为美丽乡村创建验收的前置条件。全省80%的设区市、70%县(市、区)也将农饮水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向全社会公开承诺,确保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

二、聚焦生态宜居,把美丽河湖创建作为深化“五水共治”的升级版来抓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深入推进农村河湖水系连通。一是科学“清”,加快活水畅流。以清淤泥、通水系、活水网为重点,推进“活水入城,清水绕村”,不断提高水体自净和水环境承载力。2018年河湖清淤8000余万方,实施生态配水40余亿方。二是系统“修”,开展河湖综治。强化河湖水岸作为生态链、景观轴、休闲带、发展极的功能定位。统筹水、滩、岸、坡综合治理,有效推动河湖水域的自然保护、生态修复、综合开发。2018年综合整治河道700公里,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30条。三是注重“长”,深化落实“河长制”。聚焦管好“盆”、护好“水”,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多规融合、水岸同治,坚守生态红线、管护蓝线。全省河湖已基本实现砂石禁采,省级、市级和30%县级河道基本实现无违建。

三、坚持一站一策,把小水电清理整改作为转型升级组合拳的重要一招

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启动小水电清理整改。一是核查评估划底线。坚持省级负总责,县级抓落实,按照退出、保留、整改三类措施进行清理,重点针对取水许可、启动验收等审批手续的合规性,研究提出退出、整改或保留的评估意见,做到数据准确、程序清晰、结论合理,不搞一刀切。二是“一站一策”亮红线。按照“一站一策”的要求,科学编制退出或整改方案,做到整改目标、措施、生态流量、时限、责任人、资金等“六明确”。强化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座,销号一座”。三是强化监管筑防线。督促全面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统筹建立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信息平台,努力实现全面监测、在线监测,实时监督、有效监管。

四、坚持节水减排,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一环

作为国家四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省政府高度重视,秉持“节水就是减排、节水就是增效”的理念,按照不增加农民负担的要求,将其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改革清单。2018年完成改革面积412万亩,超年度计划的49%。一是分级定价,实行奖补。结合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定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供水水价,对管护机构实行补贴。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水价,统筹考虑灌溉用水成本等因素,制定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重点补贴粮食作物定额内用水。对采取节水措施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其他农业用水大户进行节水奖励。二是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因地制宜落实“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测水量水方式。平原采取“首部控制、典型计量”方式,山丘区在干渠上布置量水设施,并选择典型田块建设简易量水设施。三是明晰产权,明确责任。配套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权颁证步伐,落实产权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据统计,各地已颁发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证书1万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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