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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北京市水务局:保安全 强监管 扎实做好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2019年4月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4/26    

一年来,北京市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及历次视察北京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引,以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宗旨要求,结合新时期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水利发展方向与实际,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政府工作报告深入开展农村水利水电、农村供水、安全饮水和水价改革等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现有农村水电站42座,总装机容量22469千瓦,分布于房山、门头沟、延庆、怀柔、密云、平谷等6个区。其中,引水式水电站30座,坝式水电站5座,混合式水电站7座。利用水库发电的农村水电站17座,涉及的水库大坝9座,总库容28115万立方米。

多年来北京市水资源严重短缺、发电设施设备老化严重,大部分农村水电站已停运多年。目前,42座农村水电站中,只有怀柔区4座农村小水电站间歇性运行,其余全部停运。

(二)运行管理情况

按照管理主体划分,全市42座农村水电站中,由区水务系统管理的17座,乡镇、村管理的25座。我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履行情况如下:

1.执行相关制度,保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制。政府责任人由区政府或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担任,部门监管责任人由区水务局或所在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担任,业主责任人由水库管理处或村镇领导担任。

2.采取多项措施,促进规范管理。组织编制了《农村小水电安全度汛责任书》模板,要求各区水电站与相关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确保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责任制和防汛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小水电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水利部组织的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

3.强化安全监督,消除安全隐患。多次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督检查,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电力部门、安监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农村水电站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

4.开展专业培训,提高管理能力。组织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运行管理培训班,提高其安全意识,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促进水电站安全高效运行。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农村水电站管理单位应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愿申请标准化等级评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水电站报废工作。组织各区对有报废意愿的水电站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指导各区开展报废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定2019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针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尚在运行的水电站,在强化常规运行维护的基础上,进一步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水电站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确保运行安全;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不可修复的水电站,停止运行发电。

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顶层设计。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出台系列文件,指导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推进“两田一园”农业高效节水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0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支持政策。2017年由市水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做出进一步具体部署,强调了健全完善农业计划用水制度,强化了区政府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主体责任。

2.建立全链条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用水需求管理机制。加强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用水总量上,明确了到2020年农业灌溉用水总量下降至每年4.5亿立方米左右。限额管理上,制定了农业用水限额标准,设施农业每年每亩限额500立方米、大田200立方米、果树100立方米。二是明确工程建设投资机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设更新机井、井房、水泵、输水管道等骨干基础设施,同时配套安装滴灌管、微喷带、输水支管等田间节水设施。明确骨干基础设施工程由发展改革部门现行政府投资政策。三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明确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本区农业水价政府指导价。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通过综合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力促进了农业科技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管理节水等措施的落地,实现了提高土地产出率、农业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的多赢目标。北京市农业用水量由2013年的7.3亿方下降到2018年的4.18亿方,已基本实现“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确定的农业用水量控制在5亿立方米左右的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13年的0.701提高到2018年的0.742。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进展情况

1.“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至2018年底,在“十三五”期间,改扩建集中供水厂2座,改造村级供水站478处,更新水源井35眼,安装净化设备52套,安装消毒设备213套,建设供水管网242.4公里,惠及人口近20万人。

2.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新打机井3眼、新建井房5座、改造井房70座、配备维修消毒设备59套、修建蓄水池5座、铺设供水管道1.4公里;完成投资1523万元;惠及19个乡镇、50个村、3.3万人。

3.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情况。水源保护方面,一是积极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大水源保护力度;二是坚持实行农村饮用水的水源井周边30米范围内“四无”制度(即无污水、无垃圾、无简易旱厕、无养殖粪污等污染源),减少水源污染隐患。三是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水质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市级水质监督检测工作。自2013年开始区级饮用水源地监测工作,2018年扩展到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市水务局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出厂水水质进行重点检测,并将结果通报各供水单位。二是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安排财政资金进行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全力保障水质检测经费常态化,逐步做到村镇供水水质检测全覆盖。

4.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作进展情况。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饮水型氟中毒情况的判定结果为:我市持续保持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消除状态,实现“十三五”北京市地方病防治规划中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控目标。

(二)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1.区级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各区水务局负责农村供水行业管理工作,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农村供水专门管理工作。顺义、大兴、昌平、延庆、怀柔、平谷等10个区都下设了相关事业单位承担农村供水管理职能。在乡镇级层面,由乡镇水管站(所)承担村镇供水管理的具体工作。

2.用水收费相关情况。目前北京市农村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按户计量收费,二是按户包费制,三是按人头数包费制,四是由村委会代交,五是完全不收费。完全不收费(或不交费)的情况主要出现在实行单村供水的行政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拟组织各区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编制本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二是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提出具体措施,强化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健全完善用水计量收费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力争到2020年,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设施运行维护逐步实现专业化,初步建立用水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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