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总结
2018年,在水利部支持关心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两手发力、系统治理”治水方针、“3?14”重要讲话和对福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拓进取、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农村水利水电改革创新,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先行先试,高质量发展形成态势
1.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建设顺利启动。在专题研究、现场调研、专家座谈的基础上,与莆田市政府联合制定推进莆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建设方案,启动试点建设,探索创新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城乡供水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拟通过三年左右时间,达到全域供水一体化、供水产业一体化、建设管理一体化的城乡供水新格局。2018年莆田市2座日供水规模万吨以上的规模化供水工程基本建成。15个县(市、区)提出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建设要求,福鼎、东山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2.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有效推进。为扎实抓好这项改革工作,我省积极采取措施,打出一套“组合拳”。通过专题研究、强化技术支撑、编制改革操作指南、深入现场指导、举办学习培训、印发指导文件、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学习借鉴经验等做法,狠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力度,全省完成实施面积50.7万亩。水利部在我省实地调研中,充分肯定了我省“定额管理、总量控制、精准补贴”的改革模式。
3.农村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取得重大突破。以落实生态下泄流量为重点,以健全生态电价机制为抓手,制定核定流量、生态电价、泄流改造、监控方式、在线运行和监督考核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全省6522座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工作和“一站一策”方案制定已全面完成,3805座改造了下泄流量设施,317座实现退出,2199座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我省经验做法得到水利部的充分肯定,在2018年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做了典型发言,鄂竟平部长批示要求全国推广福建经验,4月1日在永春召开了全国农村水电绿色改造现场会。
(二)突出重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任务提前完成。切实把解决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水利扶贫头等大事来抓。按照“切实解决、安全方便、群众满意”的工作标准,编制“一县一方案、一户一对策”,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专项入户调查,全力以赴打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2018年全省解决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0.98万人,提前解决水利部下达我省4.0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2.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71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面积25.68万亩,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158.93万人,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03.9%、128.4%、109.61%,不断提高农业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3.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顺利推进。我省“十三五”增效扩容改造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有76%河流生态改造项目正在实施,其中41%已完成;有92%电站完成主要机电设备招标,其中65%已经投产。
二、2019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打算
2019年,我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持续推进农村水利水电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水利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1.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水利、发改、财政、住建等四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意见》。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导则》,抓紧编制试点县规划。通过政府主导、财政引导,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引进水务企业为实施主体,按照“全域供水一体化、水务产业一体化、建设管理一体化”总体要求,推进城乡供水标准化建设、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模化发展。每个试点市、县通过3-5年时间,构建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简易自来水设施为辅的农村供水体系,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推进第一批莆田市和闽清等10个县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实施。同时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扩大试点范围。
2.统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以“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为依据,统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财政预算资金,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全省计划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7.09亿元,受益人口145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
3.推进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指导、督促各地政府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的主体责任、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模式,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二)农田灌排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大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督促泉州市水利局、山美灌区管理处加快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中央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推进规划任务尽快完成。
2.加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力度。加快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原有储备项目,合理安排年度实施计划,争取早日实施组织,进一步改善灌溉排水条件。
(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1.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督促各地把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完善工程和计量设施、用水管理、节水奖励政策落实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面积50.2万亩。
2.培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示范区。继续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题培训,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指导,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改革按要求实施到位。进一步培育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示范区,认真做好经验总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不断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1.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高度关注机构改革后乡镇水利工作站职责,指导各地充实工作人员,开展技术业务培训,提升乡镇水利工作站服务能力。
2.积极探索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指导各地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化服务队伍,提高农村水利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水平。
3.开展灌溉试验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指导灌溉试验站开展水稻等作物用水及灌溉制度试验。选择有条件的样点灌区,开展田间用水实测,组织市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完成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五)持续提升农村水电站绿色发展
1.加快一批电站生态修复。继续推动全省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按照“能早尽早、能退尽退”原则,加快全省老旧水电站退出。
2.创建一批绿色小水电站。在创建绿色水电站基础上,加强政策宣传,引导30多座水电站按照水利部绿色标准和要求,创建绿色小水电。
3.完成一批农电改造项目。继续实施164条河流生态改造,修复382公里减脱水河段生态,增效扩容改造电站236座。以此为典型,推动水电站绿色发展,做到增效扩容、安全标准和生态修复三统一,实现地方政府、社会群众、电站业主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