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2018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过去一年,在水利部有力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方针,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抓好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供水保障。
第一,以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为抓手,农村居民饮水条件逐步改善。完成投资16.21亿元,实施巩固提升工程2305处,受益人口达330万人、占年度任务的110%。截止去年底,我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7%、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供水保证率达到92.3%,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二,以重点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为抓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着力推进10个重点中型灌区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179万元,整治及续建渠道31km、更新改造渠系建筑物139座,新增(恢复)灌面2.08万亩、改善灌面4.13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42万公斤,年增节水能力637万立方米。同时,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44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1.7%;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55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0.7%。
第三,以生态流量监管为抓手,农村水电绿色改造有序推进。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扎实推进绿色水电建设。一是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有力推进。增效扩容改造开工159个,完工120个;生态改造开工172个,完工171个。累计完成投资6.53亿元。二是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初见成效。武隆区大溪河流域的4座电站被水利部命名为绿色小水电站。三是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按期完成。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指出,“我市大约有300座小水电站难以保证生态基流,导致部分时段、部分河段出现断流现象”。排查421座“问题电站”已全面整改。四是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有序启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编制了《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已报水利部备案。五是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进展顺利。落实市级以上资金1.16亿元,着力推进9个扶贫项目建设,督促区县收取2016年和2017年扶贫收益金1036万元,及时兑现到贫困户。
第四,以加强监管为抓手,农村水利水电工程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目标,对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全面落实“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尤其对小水电落实防汛3个责任人,定期巡查,严查严改,努力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制度化”。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及2019年工作重点
我市农村饮水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解决了1828万人“有水喝”的问题,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增加,饮水设施仍然不完善、运行管护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水的质量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同时,我市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非常艰巨,据初步统计,需退出水电站139座、13.33万千瓦,需整改1000多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月15日至17日在重庆考察和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按照“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的总体要求,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着力解决水源工程缺乏、饮水设施不完善、运行管理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提升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和饮水质量;把绿色小水电建设作为长江经济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着力解决生态基流问题,让社会得生态、河流得健康、群众得实惠;把农村水利水电工程监管作为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排查和解决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努力打造安全工程、廉政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市将突出抓好五个方面:一是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和中央扶贫巡视指出问题整改为重点,坚决打赢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指示和水利部鄂竟平部长、田学斌副部长对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要求,在年底前坚决完成316户861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销号任务。同时,按期完成中央扶贫巡视指出问题整改。二是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试点为重点,按期完成巩固提升年度任务。认真落实鄂竟平部长对重庆提出的“探索农村饮水可持续运行经验”要求,按照“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坚持集中供水与分散供水相结合,积极探索集中供水工程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四化”运行管理模式,补齐饮水设施不完善、投融资机制不健全、运行管理不规范“三大短板”。在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完善管网配套和净化消毒设施;在运行管理方面,重点推进供水工程产权改革、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采取规范一批、回购一批、合并一批、关停一批的方式推进企业化、专业化管理;在资金保障方面,采取政府补助、社会融资、水费提留的方式解决运行管护资金不足问题,尤其大力推行有偿供水,确保工程可持续运行。通过试点,力争打造一批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的示范区县,编制我市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300万人的任务。目前,我市已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市级以上投资4.12亿元(中央、市级各2.06亿元)下达到区县,计划6月底前全面开工、11月完成主体工程、12月竣工投运。三是以小水电清理整改为重点,着力推动绿色水电建设。抓紧推动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近期重点完成培训、综合评估、“一站一策”方案编制,尽快启动分类整改,为2020年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完成我市东北部生态涵养区和巴南区五步河及一品河涉及的小水电生态流量不足问题整改。同时,抓紧推进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绿色小水电创建,力争新增装机3万千瓦。四是以重点中型灌区配套建设与改造为重点,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力争完成垫江利民、梁平西山等10处中型灌区建设,力争新开工建设15处重点中型灌区。五是以加强小水电和农村饮水设施监管为重点,筑牢农村水利水电安全生产防线。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三、恳请水利部重视的问题和建议
(一)关于农村饮水“十四五”规划定位和投入的问题。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为此,建议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加大农村饮水投入力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和饮水质量提升工程”,并尽早启动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上,先定中央预算投资再要求省市编规划,避免出现省市规划任务与中央规划安排的预算投资不相符合的矛盾,导致规划任务无法完成;在中央补助投资分配上,不撒“糊椒面”,突出支持西部地区。同时,建立运行管护中央财政专项补助长效机制。
(二)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指导的问题。建议水利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对省市反映的明确小水电退出补偿政策、完善整改手续等政策性问题尽快研究,出台指导意见。同时,加大省市和区县水利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培训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