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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贵州省水利厅:摸清底数 剖析原因 逐项攻坚 贵州农村水利水电助推脱贫 助力小康
2019年4月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4/26    

一、2018年工作总结回顾

(一)超额完成部、省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饮水安全方面。2018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投资23.87亿元,全面解决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279.5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截至年底完成了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下达投资计划及补助资金13.23亿元(占计划总数的55%),完成招投标项目县79个、已开工项目县81个(分别占项目县总数81个的98%、100%),完成投资11.10亿元(占投资总数的46%),受益人数72.42万人(占计划总数的26%),其中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8万人(占计划数82.7万的17%)。

2018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下达解决58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的目标任务,全年建成工程1582处,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41万人(占目标任务数58万人的152%),全面完成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任务,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农田水利方面。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87万亩,占全年任务的117%,提前(两个月)并超额完成国家五部委下达给我省的任务指标。完成发展耕地灌溉面积60.8万亩,超额完成贵州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在12个县开展山区现代水利试点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两位一体工作,在47个中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以及其它部门实施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全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实施面积20万亩,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

农村水电方面。新增农村水电装机10.5万千瓦,占任务数9.9万千瓦的106%。累计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47个,占总数66个的71%。累计实施农村扶贫工程项目13个,概算总投资8.7亿元,完成8.18亿元,占比92%。创建8座绿色小水电站。注重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全年运行安全,无责任事故。完成农村水电站生态状况调查。

(二)主要做法及亮点措施

1.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行动方案,服从脱贫攻坚大计,加快推动,压实责任。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顶层设计,印发实施《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由省级层面统筹组织资金23.87亿元(含中央预算4.72亿元),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解决全省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比国家要求时限提前一年半。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人签订《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责任书》,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责任落实纳入对市(州)政府政绩考核内容。

2.超前部署的前期项目储备,竞争立项的资金分配机制,绩效考核与资金奖励和资格退出挂钩。划转前的农田水利项目,基本上都是上一年9月份开展下一年度项目的竞争立项工作。在竞争立项规则中设置包括对上一年项目进度和支付、下一年度前期工作储备情况的绩效考评,对项目的实施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超前部署前期工作和竞争立项的结果是为了达到中央资金一旦分配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即可批复进入实施的效果。例如2018年的农田水利项目,就是在2017年9月开展的竞争立项,当时所有参加竞争立项的县都完成了《实施方案》编制审查,9月底下达资金,12月底全部完成《实施方案》批复,2018年3月全部开工建设,考核时资金的应付已付率综合超过80%,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提前2个月完成,为加快各个项目投资计划执行和目标任务完成赢得先机。

3.积极筹措资金,保证项目资金需求。2018年以来,饮水安全建设方面共计落实资金31.49亿元(其中行动方案资金23.7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61亿元,省级21.13亿元、市州0.76亿元。农田水利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资金补助100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安排800万元,市、县级视当地财政情况确定配套数额,地方配套补助数接近100%,达到中央、地方1:1。

4.制定地方规定,加强项目建后运行管护。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质安全。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颁布《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规范》(DB52/T 1282-2018)和《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DB52/T 1285-2018)两项省级地方标准。执行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和《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全省各地组织对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依法划定保护区,设立标志;对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设立警示牌和指导制定乡规民约等方式加强保护。建立农村饮水县级水务部门自检和卫计部门监督的双轨制监测制度,定期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确保供水水质满足相关要求。

5.加强项目建设和工作推进的调度和督促检查,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对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采取月调度、半月调度制,及时掌控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州)及时督促整改。2018年组织开展了饮水安全的3轮集中检查、5次专项检查。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省级五个部门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另外,省水利厅、省发改委还分别组织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题培训,培训近300人次。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农村饮水安全方面

一是建设有难度。贵州农村居住分散,地形起伏大,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多纠纷,一次建设投入大,后期维护成本高,回报低,社会融资难。

二是巩固有难度。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小,有一半左右工程的水源为地表径流、自然出露的井泉水和地下水,易受天气和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供水保证率不高。

三是管理有难度。我省农村当地群众有长期饮用山泉、山塘水等习惯,许多工程实际供水量小于设计规模,水费收取困难,工程运行艰难,易反复。

(二)农村水电方面

一是水能资源开发管理依据不足。2018年,省政府废止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和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黔府发〔2007〕9号)文件,导致我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等工作缺乏政策依据。

二是管理力量严重不足。贵州省水能资源丰富,农村水电点多面广,关乎公共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由于机构不断萎缩,导致管理力量薄弱,管理缺位。

三是生态问题突出。贵州省已成的1500多座农村水电站大多建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由于当时有关部门对下放生态流量未作硬性要求,导致部分电站没有泄放设施、厂坝间存在减脱水现象,对河流生态造成了一定生态损害。

三、今后一个时期工作思路、2019年工作要点及目前工作推进情况

(一)农村饮水安全方面

2018年7月26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计划在2019年6月底前全面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比全国时间提前一年半。

围绕这个工作目标,2019年1月全省各县开展了大普查,各地上报的大普查信息必须由分管市(州)长、县级主官签字。在此基础上,省水利厅对全省2005年以来下达各县的项目、投资进行清理,之后,组织了涉及厅机关所有处室、所有直属单位共计上千人的队伍,历时25天,对全省所有的1.8万个行政村部分村民组、2760个深度贫困村所有村民组、大约34万户15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进行抽查核查,3月27日厅党组听取核查汇报,摸清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情况。抽查核查期间,省委秘书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专门到省水利厅调研督导并具体指导工作。抽查核查结果,全省行动方案外存在未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8.70万人。

3月29日,全省召开饮水安全工作推进视频会,对截止到2019年6月这三个月和今后一定时期饮水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包括近100天时间的建设实施、“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建立明确、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建后管护和宣传、推广和引导等,水利厅成立了近20人的工作专班,全省各地在近100天时间内采取挂图作战,水利智慧云全天候数据更新,24小时值班电话,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各级领导亲自督战,确保6月底前完成受益、全面解决。

(二)中型灌区、“五小”水利和水价改革方面

加快灌区建设。贵州省正值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关键时期,2019—2020年还有33个贫困县要出列,大中型灌区建设在我省脱贫奔小康战略中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希望得到水利部和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尽早启动修编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对贫困范围较大、程度较深的西部省份中位于国贫县的大型灌区开天窗、补助一些资金,助推脱贫出列。对于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全省规划有42个重点中型灌区,两年内争取完成剩下18个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2019年上报了9个项目建设计划。

加快“五小水利”水源建设。“十三五”期,我省编制了《农业灌溉山塘改造扩容增效规划》,近期针对饮水安全建设情况对承担饮水安全供水任务的山塘进行了调查摸底。规划和调查摸底的结果,全省承担农业灌溉、库容在0.5—10万立方米和作为饮水安全水源的山塘,共计有上万座。这些山塘大约有三分之二存在病险情况,需要维修、改造和整治;另有三分之二其库容大小已不能满足现状及发展需求,需要通过清淤、加高扩容来增效,也具备扩容增效的建设条件。拟争取中央“五小”水利补助资金和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来逐步解决,力争每年完成200座以上的建设,同时配合乡村振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拟选定水利化程度相对较高的2—3个县,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执行灌溉用水定额的精准计量和管理,完成农业供水成本核算,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收取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的水费,制定保障长效运行办法。

(三)农村水电方面

2019年,全省计划新增农村水电装机6.1万千瓦。

扎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发挥好领导小组作用,按期完成小水电核查评估,编制完成退出类和整改类小水电“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方案并建立小水电清理整改台账。加强督促监管,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建成小水电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实行适时监测和预警管理,有效解决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建设任务。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调度,突破环评手续瓶颈,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与河流生态修复建设任务,做好工程建设资料整理和决算、审计等工作,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和绩效评价。总结好“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经验,为“十四五”农村水电绿色改造做准备。

着力实施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督促指导各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明确工作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制定好县级实施方案,签订扶贫收益缴存协议,按时兑现扶贫收益,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持续受益。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和培育扶贫典型,发挥好农村水电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

大力夯实小水电绿色发展基础。以农村水电站水库安全监管为重点,以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抓手,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肃防汛纪律,保障农村水电运行安全。积极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2019年建成20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电站。加强培育和指导,确保2019年不低于5座小水电站获得水利部“绿色小水电站”命名。利用好生态调查工作成果,以电站厂坝间减脱水河段为对象,以农村群众密集活动区域为重点,积极推进水电生态示范区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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