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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 扎实推进西藏农村水利水电工作
2019年4月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4/26    

一、2018年西藏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水利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西藏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突出农村饮水安全、农牧区水利基础设施、无电地区电力工程建设等重点补短板,稳步推进农村水利水电等改革,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落实投资40.3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3.27亿元,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资金11.88亿元,通过PLS贷款、政府债券、地方财政配套等渠道落实资金15.2亿元),完成投资36.32亿元,投资完成率超过90%。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强力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西藏作为全国贫困发生率最高、贫困程度最深、唯一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成为脱贫攻坚的突出短板。2018年全区水利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实施的边境小康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三岩片区跨市整体搬迁、极高海拔生态搬迁等重大脱贫攻坚工程,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摸底,精准掌握农村饮水安全覆盖人口、工程点数以及需要解决的人口、工程、投资需求,对《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进行了修编,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工作依据。结合西藏地广人稀、高寒缺氧、地形复杂、居住分散等实际,按照“既不降低标准,又不拔高胃口”的要求,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作为西藏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制定解决方案和达标验收的依据。科学合理分解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国家投资3.76亿元,通过利用脱贫攻坚资金、涉农整合资金、PSL贷款、政府债券、地方财政配套等多渠道筹措的15.2亿元资金,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资18.96亿元,完工受益人口30.6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04万人。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举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培训200多人次。采取定期调度、下派督导组、挂图作战等措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全区农村饮水供水保证率达到86%,集中供水率达到8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1.7%,水质达标率明显提升。

二是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大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重点灌区与节水增效工程、饲草料基地和草场灌溉工程以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全年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42万亩(新增和改善饲草料基地灌溉面积7.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37。

三是狠抓农村水电建设管理,助推脱贫攻坚。加快推进“十二五”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续建项目10个,累计完成7个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8亿元,解决3.4万人用电问题。加快推进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完成项目验收105项、财评工作60项,完成14项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申报了1座绿色小水电站。

四是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安排,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行先改、灌区和高效水灌区计量设施配套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相关调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培训等工作,全区发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11万亩。完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验收工作,初步探索了农牧民以用水户协会等形式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实现建管一体化改革经验。

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突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这个重点建设,补齐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小水库、小型水源工程、牧区水利以及绿色小水电改造等工程的短板;狠抓农村水利改革,强化农村水利设施的建后管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和水质达标的监管;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因农村水利水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缺位引发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社会矛盾等风险,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农村水利水电有力支撑。

三、2019年西藏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西藏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深入贯彻新时代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农村水利水电工程补短板力度

1.加大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力度。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区计划落实投资15.42亿元,建设工程点2882处,项目受益人口49.24万人。按照《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测》的要求,建立饮水不安全贫困人口台账和工程台账,精准施策,重点解决计划今年摘帽的19个深度贫困县和21个边境县规划中未实施的项目,确保在年底前将饮水不安全贫困人口3.23万人全部销号,实现“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目标。

2.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重点灌区与节水增效计划落实资金21615万元,完成色吾灌区、玉曲河灌区以及加木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重点中型灌区计划落实16786万元,完成嘎托镇嘎托村灌区、涅如灌区、锁作灌区以及朵贝塘灌节水改造工程。今年计划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176万亩。

3.稳步推进牧区水利建设。饲草料基地和草场灌溉计划落实资金10106万元,完成嘎玛林饲草料基地、日屋镇饲草料基地、波仓藏布下游草场以及措折罗玛镇牛维改栋村灌溉工程。中央财政牧区水利计划落实资金4102万元,计划完成1.6万亩草场灌溉面积。坚持"以水定草、以草定畜",稳步推进牧区水利建设力度,开展人工饲草料基地和草场灌溉工程,计划新增和改善灌溉饲草料地6.8万亩。

4.积极做好农村小水电建设和安全防护工作。计划落实5300万元,完成当堆水电站的续建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工。积极做好无电地区电力规划项目的财政评审、竣工验收等收尾工作,计划完成10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和20个项目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完善农村水电站生态保护的配套政策。

(二)强化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监管力度

1.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精神,结合西藏实际,开拓创新,以县为单元,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最终建立良性的水价形成机制,明晰工程产权,完善运行制度,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人员和经费,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稳定运行、良性运行。

2.压实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落实县(区)水利部门项目前期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地)水利部门项目前期工作的监督责任。把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小型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提档升级、小水库、牧区水利以及绿色小水电建设做为全区农村水利水电项目储备的重点,力争做到开工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确保前期工作可持续。

3.强化农村水利水电工程管护监管。按照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不区分财政投资或集体投资性质,由业主负责运行维护,相关监管工作由水利部门牵头的要求,下一步全区各级水利部门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作的指导,强化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后管护监管。结合实际,根据农田水利工程类型,引导业主创新管护模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继续深化农村水电在建项目的实地检查,做好无电地区农村水电项目的现场督导检查,强化对农村水电问题整改的督导。

4.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9万亩,制定本年度计划任务,逐级落实任务和责任。强化督导调研,确保改革工作按计划推进。进一步组织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配套计量设施,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三)压实责任,切实防范化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领域的风险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农村水利水电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风险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压实参建各方的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通过约谈、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确保所有在建农村水利水电项目全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时化解欠薪事件,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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