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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宁波市水利局:稳步推进农村水利工作 助力宁波乡村振兴
2019年4月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4/26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目标要求,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村水利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主要抓手,着力做好农田水利、河道水环境、农村供水、小水电安全等重点工作,重建强管,进一步夯实农业保障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围绕“节水稳农”要求,进一步提升建设标准,重点督促完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农业节水及智能化喷微灌等建设任务。

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继续稳步实施

一是今年共下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任务7.5万亩,计划总投资1.5亿元,可新增旱涝保收面积6万亩。目前中央小农水项目建设完成受益面积1.7万亩,其他面上小农水项目建设完成受益面积5.8万亩。二是结合生态农业建设新思路,率先在北仑区开展生态化高标准农田先行实验区1000亩,目前已开工,计划投资270万元。三是开展小型泵站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厅下达51个小型泵站标准化建设任务要求,目前已全面完成。

2.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快推广

2018年共下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任务1.76万亩,其中喷微灌工程1.61万亩,智能化水肥一体化工程0.15万亩,计划投资3500万元。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占年度建设计划的218%。

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根据浙江省农业水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市以《关于下达宁波市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甬水利〔2018〕3号)下达了全市2018年25万亩改革面积的总任务,市政府印发了《宁波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各地接到年度改革任务后,编制了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并顺利完成了年度改革的各项任务,2018年全市累计完成改革面积34.195万亩,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

4.灌区管理工作继续加强

一是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完成了全市2017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下发了《宁波市水利局关于要求做好2018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市工作交流会,部署今年工作计划,经测算,今年全市系数为0.604。二是积极推进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鄞州大嵩滨海灌区、宁海胡陈港灌区和胡陈天意果蔬灌区获省“节水型灌区”称号。三是基本完成宁波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智能测算分析管理系统建设,目前已投入试运行,各区县(市)和亭下水库灌区正在做数据填报工作。

(二)全面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

我局按照“活水美农”要求,结合河(湖)长制、美丽河湖等抓手,做好河湖库塘清淤、镇村水环境建设等工作,继续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1.继续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一是河道整治年度计划60公里,结合镇、村水环境整治,已完成123.16公里,占计划的205%。二是河湖库塘清淤方面,全市年度计划清淤850万方,已累计完成清淤方量909万方,占年度计划的107%。三是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方面,要求至今年底全市完成1150公里,目前全市已累积完成1482公里,占计划的129%。四是新增水域面积方面,年度计划新增1.6平方公里,目前完成新增水域面积1.67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4%。

2.推进水美乡村建设

一是年度36个村庄水环境项目已有30个基本完工,剩余项目年底前可完工。二是第四批镇乡水环境项目余姚泗门、慈溪附海、奉化江口、象山鹤浦第一年项目均已完工,其中奉化江口第二年项目已基本完工,慈溪附海第二年项目2019年1月份开工。做好第五批镇乡水环境规划审查工作,目前慈溪周巷、宁海力洋已通过审查。

(三)加强农村供水建设管理

1.开展农村饮水工程提挡升级改造

全年计划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34个,计划投资2673万元,涉及受益人口2.55万人。至12月底,项目已基本完工,完成投资4393万元,受益人口约4.1万人,占年度任务的160%。

2.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各项工作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和检查工作。完成了49个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创建,占年度任务的100%。二是建立部门沟通渠道。与卫生部门建立了水质监测沟通渠道,结合信息化系统管理,掌握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情况。向环保部门提供了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积极配合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三是加快达标提标建设。和相关区县(市)做好对接工作,完成省下达农饮水项目调查和统计任务,初步确定全市建设任务。向局领导、市领导做好工作汇报。

(四)持续推进农村小水电站生态安全

一是按照省防指及水利厅要求上报农村水电站的防汛安全责任人,明确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主体,切实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实地了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农村水电站运行情况,听取了县级水利部门及水电站业主的反馈意见,会同市环保局将全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水电站调查结果行文上报至省水利、环保厅。三是按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工作布置,对我市水电站开发运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进行专项清理,并与市能源局、环保局进行工作对接,召开市、县两级发改、环保、水利部门参加的整顿会议,并将清理结果上报省级部门。

二、2019年工作思路与举措

2019年是我市乡村振兴水利三年行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局将继续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推战略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持续保障农村水电安全运行,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农村水利支撑。

(一)实施优水惠农行动,推进高质量农村饮水保障

1.全面开展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农民饮用水实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9〕3号)。3月26日,宁波市农民饮用水达标提标部署会议顺利召开,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郑栅洁作出批示,市长裘东耀出席会议并讲话。下一步我市将围绕“水量”和“水质”两条主线,根据“因地制宜、县域统筹、区域联网、村站提升”的思路,重点扩大城市水厂、乡镇水厂对农村人口的供水覆盖,减少村级水站数量和供水人口,并加强村级水站提标改造,计划明年覆盖受益人口17.8万人。同步探索多村多水源水权交易机制,通过分散水权交易,推进多源联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供水保证率。

2.全面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加强农村供水管理工作,落实责任主体、管护经费和管护制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村级水站的管理责任主体,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的思路,重视和发挥规模化水厂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采取“以大带小”、“委托经营”等方式,探索对村级小型水厂实行统一建设管理、统一原料配送、统一生产运营、统一收缴水费和统一水质检测等专业化管理方式,将优质管理服务延伸到村级水站,全面提升区域内农村供水管理水平。

(二)实施改革兴水行动,推进水利综合改革

2019年,我市将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今年水价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明年继续开展93.8万亩的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力争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内初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总体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基本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逐步形成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模式;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持续高效运行,农业用水户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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