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悉心指导下,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和支持下,2018年我局以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健全我市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创新开展水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抓好我市小水电站运行管理安全不放松,全面提升我市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成功防御了“8.30”特大暴雨和超强台风“山竹”的侵袭,保障了我市水电站运行安全、平稳。
一、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水电概况
原深圳市内已无农村,没有相应的农村水电站。经统计,原深圳市内现有两座小水电站,分别为三洲田水电站和对港供水电站。经广东省批准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于2019年将逐步移交由我市管理,相应的合作区现存水电站一并交由我市进行统一监管,目前尚未移交。
(一)深圳市三洲田水电站业主为深圳市三洲田·铜锣径水库管理处,总装机1630千瓦,共分为三处,即一级电站、二级电站、新电站,均为引水式水电站。一、二级电站建于1970年初,新电站建于2000年初,由于水库功能从农田灌溉转为城市供水的原因,二级电站、新电站已于2005年、2006年相继停止运行,目前只有一级电站仍在运行中。一级电站总装机960千瓦(3×320千瓦),主要是在水库向水厂供水时利用三洲田水库的较高水头差进行发电,由于设备老化,目前也只有1、2号机组运行,3号机组已停用,电站的年均发电量约为220万千瓦时。
(二)对港供水水电站业主为广东省粤港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深圳水库下游,利用由深圳水库向香港供水的流量和落差发电,为坝后式厂房,集中引水,分为对港二期和对港三期两部分,电站机组型式均为立轴混流水轮发电机组。对港二期电站1984年投入运行,现已运行近35年,装机容量为4000千瓦(2×2000千瓦);对港三期电站1994年投入运行,现已运行近25年,装机容量为3200千瓦(2×1600千瓦)。
(三)为做好移交后合作区的水务政府管理工作,我局于2018年12月对合作区进行了初步摸排。根据摸排结果,合作区现有水库28座,均为小型水库,其中附属水电站约有3座,管理单位由镇政府管理或企业管理等。水电站主要利用水库供水产生的水头差进行发电,由于其规模极小且建设标准及设施相对落后,发电量仅供村民或企业自用。
二、2018年深圳水电工作情况
2018年,我市水电站循序渐进地完成了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安全发电为中心,实现安全运行零事故目标。
一是成功抵御35年来最强台风“山竹”。严格落实三防责任制,持续开展汛前汛中检查、水库安全运行专项督查和水电站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防汛减灾基础进一步夯实,防汛减灾能力大幅提升。在超强台风“山竹”的侵袭下,深圳水务人勇于担当,奋勇抗台,科学决策,取得了全市水电运行“零事故”的重大胜利。
二是落实有水电站的水库大坝安全及防汛责任制。我市全面落实了有水电站的水库(深圳水库、三洲田水库)安全责任制,并根据2018年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有关部署的要求,落实了有水电站的水库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巡查责任人的“三个责任人”制度和“三个重点环节”工作。从水库安全防汛责任制度上确保了我市水电站的运管安全。
三是开展市管水电站创新管理模式。三洲田电站运行管理基本实现管养分离,在三洲田电站委托运行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安全目标任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按照水电站运行管理规程开展运行管理工作,在发电上网以及停电验电时严格按照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电站的总发电天数达204天,总发电量为148.816万度,上网发电总发电量为98.727万度,至今实现了安全运行零事故目标。
四是落实对企业管水电站监管工作。对港供水电站具备水利部一级安全生产标准,站设安委会和专职安全办,配备专职安全主任,建立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制度、应急响应及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该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水利部一级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做到定期开展人员安全教育及运行操作培训,每月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建立隐患整治台账,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制度,保障了该电站2018年全年运行平稳及安全。全年发电量2682万度,所发电量均为东深供水工程自用。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持以安全发电为中心,加强电站规范化管理。坚持实施电站管养分离,强化管养监督考核。强化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排查及整治工作,做到“发现隐患早消除、消除过后强监管”,逐库落实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应急预案。
二是开展合作区水电情况调查工作,实现合作区水电站初步有效监管。合作区水库及附属水电站大多建立于上世纪60年代,相关建设标准及设施相对落后,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缺乏资金、人员及技术的支持,造成合作区现存水电站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管理、技术及运行上的问题,安全问题极为突出,亟待全面排查及整治。合作区管理权移交深圳市后,我局将积极开展合作区水电摸排工作,制定督查实施方案,建立合作区水电名录及隐患督查台账。督促合作区相关主管部门落实水电安全监管职责,逐库进行安全鉴定,为合作区水电站问诊把脉,并要求深入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合作区水电运行安全,初步实现对合作区水电站的有效监管。
三是推进原市内水电站增效改造,强化老旧电站运行管理。三洲田电站现已连续运行40多年,原设计标准低,设备落后且各类设备老化严重,一级电站已接近使用寿命年限,二级和新二级电站均已停止运行,电站发电效率越来越低,安全隐患越为突出。为强化老旧电站安全管理,我市将推进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电站管理单位严格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全面深化排查治理工作,严格防范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原深圳市内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我局统一组织落实年度汛前、汛中、汛后水电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并要求各相关单位落实自查整改工作,定期报送排查成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电站,进行督办跟踪,督促电站经营单位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多层次排查方式,除联动市、区多单位抽查外,还将配合水利部、省水利厅开展好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多层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做到监督检查无死角。
五是加强宣教培训,提升行业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我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工作,做到培训宣传两手抓。要求各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水电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地组织开展水电从业人员业务轮训。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加强培训证书管理,推进水电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加强我市水电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促进全行业安全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升。
六是进一步提升小水电站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借助我市智慧水务建设之力,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水电站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