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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上海市水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7/30    

各郊区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农村委员会:

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务〔2018〕1453号)要求,为更好地落实年度各项工作措施,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2019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                  

 

2019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为切实转变农业用水方式,促进农业节水减排,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1号)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本改革工作要点。

一、年度目标

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创建,2019年将以镇村级农业水价改革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设施维修养护,全面加强农业用水管理,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完善农业水价管理机制

以“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原则,根据《关于完善上海市农业水价管理的通知》要求,按照成本测算、面积核定、初步定价、协商定价、水价公示、成果发文、水价执行等流程,指导区、镇推行协商定价机制,明确农业水价收费标准,落实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农业水价执收管理。(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

(二)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结合本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健全和优化农田灌溉设施配套,实现粮田、菜田、经济果林等灌溉设施全覆盖。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度,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粮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按照“农林水联动、田宅路统筹、区域化推进”的要求,实施田间灌溉配套等工程。加快郊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进灌区实施土地平整、泵站建设、沟渠配套、机耕道路和自动监控等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节水设施基础。(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三)推进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按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以“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管理考核常态化”为目标,全面落实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研究制定本市农田水利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等,实现农田水利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灌溉保障。(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四)强化农业用水总量控制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科学确定不同区域的灌水方式和灌溉定额,核定各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各区将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探索将指标细化落实至灌区,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

(五)完善灌溉用水计量

加快用水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可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按照《上海市农业用水计量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尚未配套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指导各镇采用“按电计量,以电折水”方式进行计量。(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委)

(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加强市级奖励资金、区级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明确资金使用程序,细化资金管理台账,严格资金管理。(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

(七)完善改革工作台账

修订完善区、镇、村三级台账目录清单,各区不断加强设施基本情况台账、用水用电台账、维修养护台账、经费收支台账和管理考核台账等,提高台账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促进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检查考核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八)开展改革工作验收

建立本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管理机制,明确改革工作验收的内容、程序、方式和要求,形成可执行、可操作的流程方法。(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

针对当前政府机构改革的新形势,围绕2019年基本完成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区、镇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机制,优化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月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更加有力有效地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形成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力。

(二)加强服务指导

水务、发改、农委、财政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加大对各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组织开展培训研讨,确保各区、镇的改革工作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总体要求。

(三)严格检查考核

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检查考核,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采取检查、抽查、通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或与有关稽察、督察等工作联合实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

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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