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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3期)
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3/20    

二月份解决3.3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截至2月底,广西、贵州、吉林、陕西等10个省份上报存在饮水问题贫困人口共减少12655户33365人,比1月底减少3.4%(按贫困人数计),其中广西自治区减少2575户9075人,贵州省减少2460户7759人,吉林省减少3038户5192人,陕西省减少1813户4909人,宁夏自治区减少290户1132人(各地进展情况见附件)。今年以来,各地已解决9.08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全国尚有17个省(区市)共95.22万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未解决。

各流域管理机构落实分片包干制度 有序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要求,2019年以来,各流域管理机构积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分片包干联系制度,有序推进暗访检查等工作。近期,长江委组织8家职能部门、5家委属事业单位领导和技术骨干座谈,制定包干联系调研手册,与西藏签订对口帮扶协议,部署开展对4个省市26个县区的暗访工作。黄委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统筹对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分片包干联系和暗访工作进行部署,从业务咨询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方面签订新疆技术帮扶框架合作协议,并开展对2个省区4个县区的暗访工作。淮委、海委、珠委、松辽委、太湖局对分片包干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通过技术培训指导、专项暗访、督促落实等帮扶措施推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同时积极组织暗访技术培训,并根据分工统筹规划、科学选点,全面开展现场暗访工作。

河南、海南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

河南省已自筹8.99亿元,计划实施1275个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近日省水利厅召开座谈会,全面部署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确保实现安全饮水全覆盖。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指挥部增设了饮水安全保障专项工作组,由省水务厅牵头,省卫健、扶贫、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厅委办参与,每两个月召集一次专题会或协调会,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查缺补漏,夯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福建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

3月1日,福建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的意见》,规范指导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规划全省10个试点县,拟通过3-5年时间,因地制宜选择新建、管网延伸、提升改造等建设模式,通过企业化运营、市场化运作、智能化供水等措施,构建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简易自来水设施为辅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的格局,实现水源保护区划定率100%、规模化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达97%以上、农村简易自来水设施供水保证率达95%以上、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供水水量满足需求、供水水质达标的总体目标。

安徽省政府出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拟通过3-5年努力,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公益属性,明确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落实工程运行维护补助经费、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卫生监督和水质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水源保护、开展水源水质监测,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水价、入户部分费用核定和监管,税务部门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实施,重点推进城乡一体化、区域规模化、巩固提升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推行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运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服务能力,开展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培训、水质巡检等。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责任,配备相应人员,做好工程设施巡查巡检、检修维护、信息公开公示等。建立管理责任台账,明确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适当公开责任管理单位、供水服务电话。通过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现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

附件:

 

链接: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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