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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使老灌区焕发新的活力
河南省人民胜利渠管理局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3/4/22    

人民胜利渠是新中国引黄灌溉第一渠,1952年4月开灌。48年来,共引水300.6亿m3,其中农业用水174亿m3,新乡市城市用水9.6亿m3,向天津送水11亿m3,济卫68亿m3,补源38亿m3,粮棉亩产分别增长了10倍和5倍,基本满足了灌区的工农业生产需水,并支援了灌区外的工农业生产,获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48年来,人民胜利渠工农业创造效益200多亿元,相当于国家投资总额的186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农村集体经营变为家庭承包经营,使得灌区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出现了支渠以下工程管理难,征收水费难等问题。大环境的变化,呼唤着灌区的改革,以适应当前生产力的发展。

一、管理体制改革

主要是把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属于行政机构供水管理转到生产经营的轨道上来,实行供需双方直接见面,以生产和经营来组织管理机构。目前实行管理局+用水单位+用水户的管理体制。用水单位有农民用水户协会,有承包经营人,也有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水利站。

总干渠、干渠及部分支渠(跨乡支渠)由管理局统一管理。按照工程管理规范的要求,明确责任、标准和管理目标,根据工程规模,输水频度等因素,分段核定工作量及管理包干费用。局对下属的分局、管理处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用水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定人员、定水量、定收入、定支出、定上交、定奖罚等。局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考核、兑现奖惩。

支渠(不跨乡)及其以下工程由用水单位管理,负责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水费计收。目前灌区已有2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其它地方也正在酝酿,向成立协会的方向发展。协会依照本协会章程和协会管理条例运作。协会在民政部门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水利站管理的,只要水权、财权独立,自负盈亏,属于承包性质的管理也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利益的再分配,阻力是有的,不可操之过急。重点要扩大农民用水户协会和承包经营人管理。1999年度灌区管委会(扩大)会议上提出了支渠以下(含不跨乡支渠)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用水户协会的意见,会后管理局发出《关于灌区支渠以下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行用水户协会问题的通知》的正式文件。乡(镇)人民政府代管代收水费向用水户协会或承包经营人管理过渡预计需要3-5年时间。

二、经营机制改革

灌区正在由工程管理向经营管理转变,逐步扭转农户通过乡(镇)政府向管理局要水的传统做法,从1998年开始推行合同供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同用水单位签订供用水合同。供需双方直接见面,革除行政指令性供水,供用脱节,供不应时的弊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供用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水时间、数量、灌溉亩次、应缴水费、缴费时间和方式等。放水按效益水费(以方计收)或灌溉面积(以亩计收)。

配合当地政府,引导用水户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种植优质水稻和优质强筋小麦(比一般小麦售价高40%),采用先进节水灌溉技术,降耗增效,使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和灌区的整体效益。

搞好供水经营的同时,充分利用水、土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设备的优势,积极开展种植、养殖、沿渠绿化、利用水头发电、组建泥浆泵集团、承包工程,开展监理活动等经营项目,1999年多种经营项目收入120万元,发展了水利经济,壮大了自身实力。2000年春天,种植优质下杂果20亩,并计划发展渠首及沿渠的旅游资源。

发展省水优质高产作物,扩大城镇工业和生活供水,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供水水价和水费改革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水价必须符合价值规律,农业水费必须逐步实现按成本计收,工业、生活用水分类定价,成本加微利计收。但目前粮价连年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和社会稳定,今年仍按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水利厅豫价费字(1997)第091号文所定标准征收。即农业水费总干口计量,0.04元/m3,因灌区灌溉水的利用率为0.41,所以若田间计量的话,每方水近0.10元。我们推行计划用水制度,实行二部制水价,供少于求时上浮10%,灌区下游不能及时灌溉的下浮20-40%,目前灌区正在调整种植结构,大量种植原阳大米(即优质水稻)和以高优503为代表的新乡市优质专用小麦(比普通小麦价高40%),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3-5年内做到按成本收费。

为了提高水费的收取率,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我们改革“农业水费在夏季农民交公粮时,全年一次性收交”的办法,实行“流量包段,水量包干”的以方计收模式,分次清、季清、年清、予交等形式。(1)次清:放水前购买水票,所购水量供购即行停水,可优惠1%的供水量;下次放水前,结清上次水的水费。(2)季清:信誉比较好的用水单位可以实行季清,即在下季开始的前5天内,结清上季水费;季前预交季用水量水费的50%,预交部分优惠2%。(3)年清:信誉特别好的,从来没有欠交水费的用水单位可实行年清。年初(水利年度)预交年水费的50%,预交部分可优惠2.5%。(4)灌区外送水,送水前预交计划供水量60%的水费,供水结束后5天内一次付清。(5)城镇工业与生活用水,按月计量收费,下月10日前交清上月水费。(6)实行以水促费的方法,不按时缴纳水费的单位原则上不予供水。水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1999年引水4.6亿m3,收取农业水费1356万元,比1998年增收300多万元,收取城市工业及生活用水水费505万元,比1998年增收35万元。

为了减少截留挪用水费和避免增加农民负担,减少中间环节,农民用水户协会,承包经营的,专管机构直接管理到村的都实行直接收费到户,不再实行代收。

在供水水价和水费改革上管理局于1999年9月30日发出《2000年度农业水费计收及其体制改革的意见》,2000年5月24日发出《关于推行节水灌溉强化农业水费征收的通知》。这些文件的出台将大大推进灌区水价及水费的改革。

四、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精简、重组管理机构,实行定编、定岗、富余人员充实生产第一线或转岗分流;局机关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局下属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经济承包制,加强考核,兑现奖惩。

局下设3个分局(副县级)、5个直属管理处(科级)、1个科研中心。20万亩以上的干渠设分局,分局下设管理段,一般的干渠设管理处,处下有灌溉点(所),科研中心负责全灌区的科研项目,给灌溉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上述体系加上农民用水户协会或承包经营人,就是今后灌区管理的主体。

灌区管理委员会是灌区的民主管理机构。

另附设有综合经营公司,负责供水以外的经营业务;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灌区机构和职工生活区等后勤保障经营管理。

2、人事制度改革

灌区管理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进行优化组合,实行双向选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人事动态管理,推行上岗、试岗、待岗“三岗制”,革除现行人事制度中缺乏竞争激励机制,管理僵化等弊病,初步建立起符合本灌区特点的用人制度,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推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实现了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起一套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制度,形成人才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颍而出的充满生机的用人机制。

严格按“灌区管理单位编制定员标准”配备人员,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实现各单位的人员精简,彻底解决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实行除对口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只出不进的原则,通过退离休、自然减员、离岗分流等手段,解决机构臃肿问题。

建立全员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岗位责任目标考核,使德、能、勤、绩,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举行水政班、财会班、用水管理班、党员班等培训,并设立了党校、文明市民学校。还对“试岗、待岗”人员实行教育、培训制。

3、分配制度改革

在现行工资政策允许条件下,对构成工资中活的部分实行工作绩效挂钩制。目前管理局已出台《机关职工活动工资评定办法》,根据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贡献大小评定发放,每季度评定一次。

随着经济承包管理责任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推行工资总额包干和工效挂钩的分配办法。

在职人员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拟将对现行工资结构进行改革和调整,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四个部分,实行工作业绩与工资和奖金挂钩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基本工资体现资历因素(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确定,技能工资按现有职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技工技术等级确定,绩效工资按完成工作目标取得业绩情况确定。

五、投入机制改革

在灌区统一规划的前提下,目前以《人民胜利渠灌区2000年及远景(2015年)节水配套技改规划》为蓝本,划分工程建设和开发的责、权、利,以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为出发点,拓宽灌区建设投、融资渠道,实行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齐上的办法,全方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灌区技改步伐。使灌区“硬件”建设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支渠(跨乡)及其以上骨干工程,由国家、地方共同筹资进行技术改造。1999年度总干节水改造工程中央和地方按照1:1的投资进行,今年5月底已顺利竣工,质量可达优良工程。

支渠(不跨乡)及其以下工程,地方财政投给一点,管理局贴一点,用水户筹一点,共同办水利。特别是农民用水户协会管辖的田间工程集资办水利热情很高。灌区内西高农民用水户协会一年内就筹资20多万元完善协会田间工程。鼓励发展民营工程和股份合作制工程,实行“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

管理局和管理处根据年水费收入情况,原则上每年拿出20%的水费用于灌区技术改造和工程维修。

六、改革带来的变化

通过近几年的改革,由试点到推广,使灌区的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工程管理规范化,机构设置进一步精简合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已成为管理单位和用水群众的自觉行动,水利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几年来,我们管理人员减少了,引水用水量逐年下降,而水利经济收入却逐年增加,改革前,每年引水6-8亿m3,水费收入约800万元左右。目前每年引水4-5亿m3,水费收入将达到2000万元。收入的增加,使职工的收入、生活设施、办公条件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通过综合改革和节水技术改造,真正使人民胜利渠灌区成为工程健全、管理规范、节水减淤、运作灵活、良性循环的实体,为豫北地区的经济腾飞再创辉煌。

七、关于灌区改革中几个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1、管理体制的改革涉及到管理局职工的变动和去留以及乡(镇)既得利益的再分配,且不可操之过急。要充分发动、宣传,使全局职工认识到位、思想到位,进而行动到位、落实到位。支渠以下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是用水户参与管理,原来水费的留成部分自然将转移给农民用水户协会或承包经营人,机制改革后的乡(镇)政府管不了,也不应当管灌区的具体事物,乡(镇)政府要做好扶持、指导、监督工作。要摆正这些关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克服各种阻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2、改革要全面落实水法规,水行政和地方公、检、法要为灌区改革保驾护航。否则,将困难重重,改革措施难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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