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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12期)
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9/12/13    

按语:9月9—10日,水利部在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紧盯今明两年工作目标,加快建立合理水价机制,明确水费收缴基本要求,突出解决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问题。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鄂竟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促进工程长效运行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0月10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9〕210号),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供水水价制定和水费收缴时间表、路线图。为反映各地工作进展,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问题,不定期编制水费收缴工作专刊,将有关信息予以通报。

各地稳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召开以后,各相关省份向省级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山西、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西藏、新疆等省份召开了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河南、广西、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厅(局)召开会议贯彻传达会议精神。北京、天津、山西、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省份先后组织了相关市县水利部门赴甘肃、宁夏现场观摩学习。除上海市无农村供水、天津市农村供水已全面实现收费外,河北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制订了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其中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联合印发。

2019年10月起,水利部对各地水费收缴情况进行月调度。据各地上报,目前,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新疆等24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初步摸清了水费收缴状况;其中天津、江苏、新疆3个省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收缴水费。

新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实现全覆盖

截至11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89个市县所有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面收缴水费,其中44个市县已按要求重新核定水价,其余市县正在推进中。和田地区已全部完成供水成本测算、第三方监审、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和政府定价工作,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约40%采取IC卡水表预缴水费。喀什市农村供水水价曾长期为1.2元/吨,低于运行成本,水厂长期处于亏损状态,2019年通过核算确定全成本水价为4.46元/吨,经发展改革委批复后于9月份开始执行。11月22—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乌鲁木齐召开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及脱贫攻坚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测算、水费收缴等内容,为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及脱贫攻坚工作奠定了基础。

山东建立“3+1”督导机制推进水费收缴工作

10月12日,山东省召开全省重点水利工作视频会议,省委书记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加快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进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10月18日,山东省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现场会,对水费收缴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山东省已制订《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山东省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并建立了“每周调度、现场查看、通报约谈”+“第三方评估”的“3+1”督导机制,通过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每月通报工作进度,以目标倒逼任务、时间倒逼进度、督查倒逼落实。对水费收缴工作进展滞后的地区,依照省水利厅制定的《解决水利建设与管理突出问题工作程序规定》等有关要求进行追责问责。

北京将水费收缴工作纳入分管市长月度点评会

11月20日,北京市副市长卢彦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市水务局汇报农村供水等工作推进情况。会议要求,每月将建立健全农村供水责任管理体系、推进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促进农村供水计量收费等工作纳入分管市长月度固定点评内容,由市水务局汇报当月农村供水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切实保障农村供水计量收费工作抓实做细,确保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浙江创新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

浙江省将水费收缴作为落实县级统管体制机制建设和推进农村地区节水减排的标志性创新举措。目前全省已有76个县(市、区)制定了水价相关政策制度,占比92%;已建档立卡的1.3万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中,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的工程9846处,占比78%。浙江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因地制宜通过与村镇补助挂钩、与村经济消薄结合、纳入村镇干部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快提升水费收缴覆盖面,涌现出“智能水表、先交后用”的龙游模式、村“党员联户”的常山模式、“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的永康模式、签订“四书一卡”(签订“同意书”聚民心,“委托书”明产权,“承诺书”重规范,“合同书”定水价,“一卡通”保缴费)的开化模式、“积分兑换、预缴返点、智能收缴”的衢江模式等一批水费收缴工作典型。

贵州加大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力度

贵州省从2019年起,以全省所有农村人口为基数,按照10元/人·年的标准,从省级财政中安排3.67亿元,专项补助各地开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和公益性管护岗位补贴,并将此项支出作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要求各地不得挪用和整合。2019年补助资金已全部下拨到县,促进农村饮水工程有人管护、有钱管护、有效管护。

山西、湖北、河南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工作

12月4日,山西省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化建设暨运行管理现场推进会,传达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安排部署山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副省长王成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16日,湖北省召开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强调要全面检视问题和不足,认清新形势、认领新任务,健全新机制,强化水费收缴,依规定价、合理收费、适当补贴,确保工程持久良性运行。12月5日举办农村供水水价专题培训班,讲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测算导则》和水价知识,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做得好的市县介绍经验做法和心得体会。

河南省以县为单位,对全省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水费收缴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举办水利脱贫攻坚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培训班,讲解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水费收缴工作要求。省水利厅将水费收缴推进情况纳入逐月通报、“责任分包、专题调研、技术服务”内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链接: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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