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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加快复工,确保在建110项重大水利工程2月底前复工60项以上
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0/2/21    

水利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复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水利在“六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目前有110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正处于主体工程施工期,涉及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知要求,要分类精准施策,逐项明确重大工程复工目标。各单位要结合本地疫情实际,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重大水利工程复工工作计划。湖北省重大水利工程可暂缓复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对于其他省份,要区分工程所在地的疫情状况,结合具体项目情况,组织制定重大水利工程复工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一项一策,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快推动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复工。除因气候影响及其他特殊原因外,在建项目应力争于2月底前实现复工。对于东北地区、高原地区在建项目,要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气候条件具备后立即复工,力争于3月底前实现复工。总的目标是,110项在建重大水利工程,2月底前确保复工60项以上,3月底前力争复工100项以上。

截至2月19日,全国已有43项重大水利工程复工建设,但受疫情影响,大部分项目还属于部分标段、局部工点复工。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督促、协助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解决好务工人员短缺、原材料供应不足、运输通道受限等突出制约问题,尽快实现重大工程全面建设,力争项目复工一个月内,人员到位和设备运转率达到80%以上,实现工程局部复工向全面建设的转变。

通知指出,要优化建设方案,科学组织工程建设实施。各单位要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和施工流程,结合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方案。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要优先保障涉及度汛安全工程、关键线路控制性工程的资源配置,确保工程度汛安全,确保工程建设整体进度可控。要加强工地管理,原则上实行建设工地封闭管理,线性工程等难以做到封闭管理的要强化监控措施,有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要优化施工时序,在疫情解除前尽量减少通风不畅、人员密集的非关键线路作业活动,确保人员健康安全。要充分利用机械设备施工和信息化技术等建设管理方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用工强度。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备足备好物料,促进有效投资。对于新开工项目,要优化招标投标方式和流程,保障招标投标工作不误工程建设之需。

通知强调,要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各单位要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当地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已复工建设项目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成立项目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控责任,把防控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每一个环节。项目法人对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负首要责任,要根据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制定防控细则和应急预案,严格疫情排查,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程参建单位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做好工地人员的实名制管理,配足必要的防疫物资,落实人员体温检测、隔离区设置、环境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无防护措施施工作业情况发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对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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