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农村供水工程关乎亿万群众切身利益,工程建设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供水安全状况的好坏。近年来,通过大规模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工程体系,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但从有关现场暗访调研和群众举报等反馈的问题来看,部分工程特别是早期建设和小型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工程质量不高,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供水保障能力不足。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依据农村供水有关政策文件和现行标准规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水源和供水工程设施布局,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为发展方向,坚持能集中就不分散、能大则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的原则,不断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水平。优先选择水量充沛、水质良好、便于保护的水源。以地下水为水源时,设计取水量应小于可开采量。以地表水为水源时,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枯水期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不应低于95%,其他工程不应低于90%。直接涉水的管材、管件、水处理和消毒设备、防腐材料、滤料、化学药剂和粘结剂等材料与设备,应符合饮用水卫生安全要求。
二、强化水源保护和取水工程建设。千吨万人供水工程饮用水源应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千人供水工程应划定水源保护范围,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抓好水源工程建设,室外地下水源井设置井台井盖;渗渠设置人工反滤层、集水井和检查井;引泉池设置人工反滤层、蓄水构筑物;截潜流、渗渠、引泉等取水构筑物应在最大冻土深度以下取水。采用管井取深层地下水时,应封堵非开采含水层。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取水构筑物,应有防止洪水和冰冻破坏、漂浮物和水生物堵塞等措施。
三、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根据水源类型、原水水质及季节性变化情况、供水规模、制水成本、运行管理条件等确定净水工艺。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千吨万人水厂,要设置净水设施设备和附属管理设施。地下水中氟化物、硝酸盐、氯化物、硫酸盐等超标时,优先考虑寻找优质淡水等水源替换,否则应采用合理的净化处理措施。以地表水为水源时,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应配备消毒设备(边远、高寒、牧区等地区可适当放宽),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应采取定期投加消毒剂等适宜消毒措施。采用氯(液氯、次氯酸钠、次氯酸钙等)、二氧化氯和臭氧消毒时,应单独设置消毒间,并有通风措施。千吨万人水厂应单独或联合设立水质化验室或通过委托第三方检测等方式开展日常水质检测。
四、突出抓好输配水管网敷设。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管网,不能与非生活饮用水供水管网连接。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最不利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要求,必要时采取局部加压措施。山丘区输配水干支管网应采取防水锤措施,必要时设置减压池(阀)和空气阀等减压措施。农村供水工程输配水管网除岩石地基地区和山区且无防冻要求外应埋设于地下,管道埋设的管顶覆土厚度应达到安全埋深要求,在覆盖层很浅或基岩出露的地区可浅沟埋设或采取保护措施。输配水管道敷设应做好开挖与回填、管道基础、镇墩、管道安装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寒冷地区取水供水泵房、调节构筑物、净化消毒设备间等生产用房应采取防冻保暖措施。泵站、设备间、水塔、监控室和配电室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泵站应有防止水锤、防倒流的设施设备,直接向管网供水的泵站应配置变频、压力罐、软启动等安全调压设备。调节构筑物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水位测示装置,净水构筑物上的工作通道应设防护栏杆,清水池应加盖和设置通风措施,周围及顶部应覆土或有防护措施,调节构筑物应设置检修孔、通气孔和溢流管。
六、完善计量和监控措施。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安装取水、出厂水计量总表和入户水表;千人供水工程应安装出厂水计量总表和入户水表(边远、高寒、牧区和山区可适当放宽)。日供水规模5000m3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应设置关键供水指标、主要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的在线监控和视频安防措施。
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新建工程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已建工程尽快对标改造,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供水保障水平。
水 利 部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