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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 深化改革 促进灌区发展 实现良性循环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灌区管理处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3/4/22    

一、灌区基本情况

灯塔灌区位于辽宁省灯塔市中东部,属大型丘陵灌区,始建于1974年。灌区控制面积42km2,占灯塔市总面积的31.6%,有12个乡镇、126个村、20万人口受益。灌区有总干一条,分干12条,其中自流分干9条,提水分干3条,支渠300条。设计引水流量36m3/s,加大流量41m3/s,实引水流量31m3/s。设计灌溉面积39万亩,实际灌溉面积31.2万亩。其中,水田24.8万亩,小麦1.5万亩,菜田和蔬菜大棚3.5万亩,其它经济作物1.4万亩。灌区隶属于灯塔市水利局领导,系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灌区管理处设11个职能科室,下设8个管理站,职工总人数508人(含退休工人70人),其中事业编388人,企业编120人,有初级以上职称人员115人。按现行水价水费年收入在 800万元左右,年支出为 880万元,灌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形势严峻,改革已刻不容缓。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不改革就不能生存,就不能发展。我们把这个道理向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引起领导对灌区改革的重视。同时对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群众对改革的支持。经过调查研究,结合灌区的实际,我们确立了以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和水利产业政策,以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水利工程为中心,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程管理,提高灌溉水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灌区经济效益,提高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的改革指导思想,结合灌区更新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进行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的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灌区走上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灯塔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选准改革的突破口

灌区改革关系到灌区的发展,关系到干部职工的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因此,省市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都十分重视灯塔灌区的改革。市水利局、人事局、劳动局和受益乡(镇)的主管乡(镇)长以及灌区管理处的领导广泛参与,负责制定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改革的关键是人的问题。在用工管理上要引入竞争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我们以它为突破口,大胆精简现有机构,打破干部工人界限,层层竞聘,以能论人,以岗定位,以责定薪,做到优胜劣汰。管理处原有处级领导5人,中层干部68人。现处领导班子调整为3人,中层干部精减为30人,原有19个职能科室、站、队精减为14个。管理人员全部实行竞聘上岗。现有企业编制人员全部下岗,月发生活费150元。未被聘用的管理干部,暂全部放假,发基本工资的50%,并鼓励利用灌区水土资源再就业。经过下岗分流、优化组合,灌区管理人员精简为248人,每万亩灌溉面积为8人,年可节省费用150万元。计划到2000年末,灌区管理人员精简为180人,每万亩灌溉面积为6人。

(三)突出重点,明确产权,改革灌区管理模式

灌区现有资产大多数是由国家投资和农民投劳兴建的农业基础设施。其产权归国家所有,由灌区管理处行使经营管理权。同时我们也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由集体或个人投资兴建的资产,其产权归集体或个人所有进行管理,以调动群众集资办水利的积极性。

对灌区的管理实施灌区与受益单位分级管理,采用灌区加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模式。灌区负责建设与管理分干以上工程,即总干、分干等重点骨干工程,配水到支渠口。支渠以下渠系及建筑物经评估后移交给乡村受益单位管理,灌溉资产做到保值运行。以支渠为基本单位结合供水渠系和行政区域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支渠以下工程管理、用水管理、水费征收。协会经政府批准登记注册,明确其民间法人地位。协会设在灌区范围内,根据协会大小及管理难度,提取水费的l-5%作为本会工作费用。协会会员由受益乡村(领导)、用水户代表、水利工程技术人员(聘用灌区水利工程技术人员或其他岗位技术人员)组成。用水者协会代表由用水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由用水者协会代表推选执委会委员。执委会负责制定用水协会规程,规范工作。去年以来,我们选择灯塔灌区二分干的30条支渠,5万亩水田,对沙港、张台子、西马三个乡镇的28个村进行试点,已取得初步成效。用水户协会完成了水费收缴、工程维修、土方清淤、用水管理等工作。并自筹资金兴建了西马回归水利用工程的建设,扩大了效益、节约了用水、降低了供水成本。还有五分干零一支改造工程,也是由用水户自发投资兴建的,解决了供水难、工程老化等问题。实践证明,明晰产权、划分事权、政事分开、自主经营、科学管理是灌区改革的有效途径。

(四)抓住机遇,实现由工程管理向经营管理的转变

灯塔灌区改造工程于1998年7月被列入国债项目计划,总投资800万元,其中中央债券400万元,地方债券400万元。1999年,灯塔灌区又列入国家节水改造工程计划,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00万元,地方投资900万元。我们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实现经营机制的转变,主要是取消用水户通过政府向供水单位要水的传统做法,推行合同供水。由灌区管理处与生产经营者或用水者协会签定供水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包括供水时间、数量、灌溉亩次、应缴水费等。还扩大了供水范围,向控制区内的13家砖厂,600亩养渔池供水,增加了水费收入。推行合同供水后,水费收缴率达90%以上,做到了对不执行合同的用户坚决停止供水。

我们结合灌区改造工程进行了土地确权划界工作。灌区总干、分干堤外经确权划归灌区的土地有3000多亩,能用来养殖的水面有500多亩。我们充分利用这些水土资源,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等经营项目,创办各类水利经济实体,安置灌区富余人员。8个管理站全部建立了农场渠首利用现有的50亩耕地,开发建设了集餐饮、旅游、养殖为一体的服务设施。我们还制定宽松政策,鼓励职工个人利用管理场地和房屋,进行开发承包经营和联合开发承包经营,重点发展林果种植、水产养殖和旅游业等,扩大经营规模,拓宽经营渠道,取得很好效果。

三、改革中的体会

一是要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感。灌区是水利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灌区改革,是贯彻和落实《水利产业政策》,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水利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使灌区走上自我发展、良性运行轨道的客观要求。因此,我们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改革、投身改革,为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出智出力。观念的转变,为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搞好改革的组织基础实践证明,新调整的领导班子是坚强、团结、有战斗力的领导班子,在灌区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班子思想新、观念新、有魄力、有能力、有方法。在抓人事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改革上迈出了步子,打开了局面,赢得了上级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护。

三是严把“减人增效”关。“减人增效”是一篇大文章,一定要搞好调查研究,把好“关口”,减的、走的、下岗的应是素质平平、无所事事、不适应现代化生产、经营的冗员,而非技术尖子。应把那些能够胜任岗位、忠于职守的优秀人才留在岗位上,让走的服气不赌气,留的顺心不分心。从改革的实践看,“减人”后,“增效”明显。今后,我们还要对在岗人员进行有计划的技能、技术、业务培训,使“增效”发挥长远的作用。

四是各级政府对灌区历史遗留下来的工程不配套,年久失修等问题的重视和扶持,增加了投入,加快了节水改造步伐,为灌区的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在国家投资的同时,1998年辽阳市利用农业投入资金,对灌区投资280万元,改造了分干以下的渠系工程。2000年辽阳市和灯塔市两级政府各配套450万元,对灌区进行改造,并在总干二节制闸进行自动化管理,提高了管理技术水平。在此基础上,我们又申请节水改造计划投资3000万元,加大节水改造的步伐,使工程的配套率、完好率有显著提高,节水措施更加完善,提高了灌区工程的标准,为适时、适量供水,为用水户加大投入改造支渠田间工程、扩大效益创造条件。

四、下一步设想

灌区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灯塔市政府批准,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灌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提供了保证。虽然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但我们充满信心,今后要以转换经营机制为中心全面推行灌区管理处加用水户协会的管理模式,尽快实现改革目标。

(一)逐步改革现行水费价格,实现成本水价。灌区现行水费价格为0.05元/m3,远低于成本水价,不利于灌区的良性循环。经实地调查分析和测算,成本水价应为0.12元/m3左右比较合理,要争取通过几年努力逐渐达到成本价格。

(二)依靠现有水土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实现下岗分流人员的再就业。利用现有的3000亩耕地,500亩水面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把总干两侧建成高效农业示范带、观光带。利用渠首燕洲城的古迹风光,开发旅游业。优化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扩大对灌区控制范围内工矿企业的供水范围。开发修建官屯水电站,该水电站位于总干渠首以下2500m处,利用现有引水渠道和官屯泄洪闸循环利用泄水发电,可装机600千瓦,年发电量317万度,每年可增加纯利润50万元,安排人员20人。

(三)加快灌区节水改造的步伐,实现灌区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通过对灌区的节水改造,使工程的完好率、配套水平,水的有效利用系数显著提高。结合灌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实现灌区分干以上工程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支渠以下工程管理的社会化、制度化。力争在“十五”期间基本完成灌区节水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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