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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22期)
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0/10/15    

河北大力推进江水置换,着力管好农村供水工程

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2016年起,抓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通水的机遇,将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建设纳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合理配置农村生活用水指标,将南水北调地表水厂与农村供水站连通,实现引江水替代地下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6—2019年,9市47个县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工程受益人口达836万,其中高氟区受益人口155万。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到2022年底,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规划建设引水管道600多公里,新建地表水厂29座,扩建地表水厂24座,铺设地表水厂到村管网1.5万公里,改造村内管网14.7万公里,全面完成南水北调受水区江水置换任务,覆盖2100多万农村居民。

2020年以来,河北省水利厅全面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水费收缴工作指导意见,推广安装预付费水表、物联网远传智能水表,加强计量收费,建立水费收缴工作台账,目前3.3万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完成价格核定,收费工程比例达96%。开展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试点工作,明确专业化管护标准,因地制宜,多种模式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目前已批复182个县农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机构组建方案,102个县已完成机构组建,有力提升了工程管护能力。

河南省积极探索城乡供水“四化”新路径

河南省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的“四化”目标,探索建立以“合并集中、产权明晰、合理定价、市场运作、政府补贴”的“五机制”。濮阳市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以县、区为核算单元,与河南水利投资集团合作采用PPP等形式,谋划推进水源地表化,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目前丹江水已覆盖濮阳市城区、濮阳县城区以及清丰、南乐两县全境,受益人口达230万人。通过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五机制”,走出了农村供水长期以来仅靠政府投入、建设、管理,不断低水平重复投入的怪圈。平顶山市叶县、石龙区采取城市水厂向农村供水工程延伸和连通的方式,在区域内实现“一家公司运营、一个标准建设、一张水网覆盖、一个模式管理”,让群众用上优质水。舞钢市、鲁山县、郏县将农村供水工程委托运营管理,解决农村供水工程多头管、分头管问题,统一运营、统一服务、统一水价、统一应急供水保障,切实保障了工程长效运行。近日,河南省政府在濮阳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四化”经验,启动全省饮用水水源地表化试点,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保障、同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共享优质饮用水水源的迫切需求,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陕西省建立城乡供水“四级回访”监督平台

陕西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聚焦各渠道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建立完善城乡供水“四级回访”监督信息平台,落实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管理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形成省有平台推送、市有清单落实、县有组织履职、乡有人员尽责的省、市、县、乡“四级回访”监督体系,所有农村供水问题可一键推送给相关责任人。省水利厅网站设立“陕西省城乡供水四级回访监督平台”专栏,微信平台设立“陕西城乡供水”公众号,反映的问题系统自动生成问题清单;省、市、县、乡各级设立监督电话、投诉邮箱等,反映的问题由省、市两级在平台进行登记推送,形成全覆盖问题清单,做到不漏一个、实时督办,建立问题反映、推送、受理、处理、结果反馈、满意度评价、分类查询、相关政策新闻宣贯的闭环式服务体系。“四级回访”监督平台从2020年4月上线至9月15日,共收到各类问题555件,已办结完成508件,正在处理中的问题44件,不在受理范围的问题3件,省级回访抽查比例超过50%。进一步压实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主体责任,有力促进了工程运行长效管护机制的建立。

重庆市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暴雨洪灾对农村供水的影响

2020年6月以来,重庆市暴雨洪灾频发,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等28个区县、331个街镇、974个村社的443处水源工程、1301处供水工程、1882公里供水管道遭受损毁,131.3万人供水受到影响,其中贫困户24000户78511人。8月20日至22日,李克强总理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要做好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重庆市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一是提前做好汛期农村供水应急准备,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具体要求,紧盯落实到位,尽最大努力减小洪水对农村供水的影响。二是针对洪灾损失具体情况,对缺水群众采取水车送水等措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三是全面排查灾情,统计农村供水工程损失和影响情况,印发《关于加强暴雨洪灾后农村供水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灾后供水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供水公共卫生事件。四是下达水利救灾资金4200万元,迅速开展灾后重建,全力修复受损工程。截至目前,供水受影响的131.3万人已基本恢复正常供水。

湖北省宜昌市建立农村供水公司化管护模式

湖北省宜昌市推进“政府主导、全面覆盖、企业运营、社会参与”的农村供水公司化改革,并纳入宜昌市十大改革事项,市级领导挂帅、县市区党委政府主办、市委督查室督办。各县市区全部组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农村供水公司,管理百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720处,覆盖农村人口161.23人,占农村总人口的83%。各市县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了公司考勤记载、设备运行、水质检测、维修保养、应急保障、供水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专业化管护。全市80%用水户安装计量水表,大力推广安装智能水表,水费收缴率由2016年的65%提升到现在的95%,用水量比不收水费前节省50%。同时将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农村生产用水、污水处理、水源保护等公共服务和涉水涉河项目纳入各地供水公司经营范围,反哺农村饮水安全亏损部分,促进工程持久运营。宜昌市通过农村供水公司化改革,落实了管护主体,激发了农村水厂经营活力,提升了管护和供水服务水平。

内蒙古托克托县老杜营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有实招

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营子镇老杜营村原有水源为村内自备井,村民一直不缴水费,运行费用全部由村委会承担,经费短缺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特别是接入黄河净化水后,这一问题更加突出。针对收费难的问题,由老杜营村支部书记负责,成立了村级供水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定时供水,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党员、小队长大力宣传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政策,提高村民用水缴费意识,加强村级管网及附属供水设施的巡查,从水费中计取维修养护经费,实现工程良性运行。夏季用水高峰期,根据人口数量、牲畜头数制定了定额用水办法,超出定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在入村口管道安装总表,总表量测水量作为校核参照;每户安装智能水表,户表量测水量作为村委会收缴水费的依据。总表水量与户表合计水量差值不超过10%时,视为正常供水;差值超过10%时,视为非正常供水。村民缴费采取预付费方式,预收的户表水价为6元/吨,高于总表水价3.2元/吨,高出部分用于补贴总表和分表计量差值水费,节余部分返还村民,发挥村民之间用水缴费的互相监督作用,探索出“先付费再缴费、总表校核分表”的水费收缴模式。

链接:水利部网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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