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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2020年第7期)
2020年10月30日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0/12/11    

内容摘要:

※ 水利部中型灌区用水量测及管理应用交流研讨会在我区召开

※ 我区稳步推进大中型灌区、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 我区开展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测算监审工作

※ 水利厅下达2020年第二批水管单位维修养护资金计划

※ 水利厅开展2021年度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 水利厅周密部署冬灌工作

※ 中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中宁县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贺兰县人民政府出台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政策措施

※ “巡渠通”软件在各水管单位运用良好

※ 宁夏首家水利计量设施监测中心建成

 

一、水利部中型灌区用水量测及管理应用交流研讨会在我区召开

10月14-15日,水利部中型灌区用水量测及管理应用交流研讨会在我区召开,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灌排发展中心有关领导,河北、江苏、湖北等16个省(区、市)水利厅(局)灌区管理人员以及用水计量产品生产企业专家、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宁夏水利厅介绍了我区用水量测设施应用管理经验。截至目前,引黄灌区配套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2899台套,控制灌溉面积306万亩,占全区灌溉面积的34%,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宁夏潞碧垦自动化灌溉设备有限公司介绍了我区现代化生态灌区全渠道控制系统方案建设情况。

会议组织考察了秦汉渠管理处农场渠管理所测控一体化闸门建设、宁夏灌区用水计量产品检测中心、宁夏潞碧垦自动化灌溉设备有限公司闸门生产基地、利通区二四支渠现代化生态灌区、青铜峡河东灌区马莲渠灌域水资源保障项目建设和利通区金积镇节水示范基地。此次交流研讨,展示了近年来我区在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和水资源优化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受到与会领导专家的好评。

二、我区稳步推进大中型灌区、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10月9日,水利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灌区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10月19日,水利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灌区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中型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实施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印发,积极响应了水利部关于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为稳中有进推进宁夏灌区、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客观评价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了有力依据。

本项工作启动以来,水利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部署研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先后邀请中国灌排中心专家组组织了2次专项工作研讨座谈会和培训班,对各渠道管理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和实地调研指导。

下一步,水利厅将结合实际,以分类分组的方式,按照自流、扬水两大类编制完成《工作指南》,目前扬水灌区部分已完成三轮审核修改,自流灌区部分已完成审核修改,在现有基础上不断修订完善《工作指南》,计划11月底前形成最终模板供各渠道管理处参考实施。

三、我区开展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测算监审工作

自8月份水利厅组织召开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监审启动暨培训会议以来,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多次协调对接,成立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监审组,进驻各水管单位收集、整理、分析和复核财务数据,按照运行成本和完全成本分别测算分析骨干水利工程供水成本,于10中旬形成了《宁夏引黄灌区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2017-2019年监审报告》。

10月21日,水利厅组织召开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意见反馈会。会后经水利厅各单位认真讨论研究,建议在报告中增加完全成本测算、补充完善成本监审依据、延长测算成本年份、建立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等内容、考虑会计制度变化情况等内容。宁夏引黄灌区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计划11月完成。

四、水利厅下达2020年第二批水管单位维修养护资金计划

9月29日,水利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水管单位维修养护资金计划的通知》,下达资金2500万元,其中日常维修养护项目资金915万元,集中更新改造项目及专项项目资金1585万元,主要用于骨干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部分集中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和水管单位管理能力提升等。计划完成维修衬砌渠道17.5公里、维修改造巡护道路40公里、维修或改造水工建筑物40座、维护生产管理设施46处等。

五、水利厅开展2021年度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水利部要求,2020年10月16日,水利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型灌区现代化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会议。水利厅规计处、农水处、灌排中心,唐徕渠、西干渠、惠农渠、汉延渠、渠首、秦汉渠、固海扬水7个管理处及自治区水利设计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2021年度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影响渠道安全运行和灌溉的病险建筑物改造;二是灌区信息化的完善推进;三是渠道管理设施改造;四是灌区、泵站工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相关内容;五是渠道衬砌改造。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

六、水利厅周密部署冬灌工作

冬灌是一年灌溉工作中的最后一个战役,具有受气温影响大,灌溉周期短,干渠水位大、用水量集中等特点。水利厅按照《2020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合理分配水量、加强组织管理、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冬灌圆满完成。

一是科学制定计划。今年冬季黄河上游来水相对较好。冬灌引水量为9.65亿立方米,较去年减少0.23亿立方米,较近三年平均基本持平;各县(市、区)分配用水量为7.18亿立方米。冬灌任务是保障灌区492万亩农田冬灌和人畜、生态、设施农业及葡萄等越冬种植领域供水,原则上扬水灌区春水玉米和自流灌区常年稻地不安排冬灌。10月20日陆续开始。河东总干渠11月1日放水,东干渠10月27日放水,沙坡头区各渠10月31日放水。盐环定扬水10月28日开机上水,固海扬水、红寺堡扬水11月1日开机上水。冬灌前期以湖泊湿地生态补水换水为主,优先保障灌区人畜窖池、设施农业调蓄水池越冬储水及林果、高效节水灌溉区灌水。如遇强降温天气,将视情况关闸停水。计划11月22日冬灌结束。

二是细化分解水量。按照“计划与节约兼顾,总量与定额双控,统一调度和重点保障”的原则,及时将引水量、用水量和冬灌面积分配到灌区各渠道及各市、县(区)。组织各管理处细化优化调度方案,制定了各大干渠冬灌逐日引水计划和逐级配水计划。对于高口高地等灌溉难点,适当安排了大流量引水过程,以集中解决。坚持节约用水,确保全年引用水量不超计划。对于夏秋灌超计划用水的个别县区,冬灌中核减其超用水量。对无用水计划指标和纯景观类人造湖严禁冬灌配水。

三是加快工程建设。抢抓时机,加快实施西干渠扩整改造工程、惠农渠节水改造工程、红寺堡扬水一至五干渠更新改造工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督促协调完成26处供水、供热、交通等穿越渠道工程;按期完成了扬水泵站机电设备和渠道设施维修养护。总体上各类工程设施建设不影响冬灌。

四是加强协调指导。与各市县及时沟通协调,准确掌握冬灌分布情况,督促协调市县(区)加快沟渠清淤、秋翻地等农田水利项目按时完工。组织管理人员到灌区、乡镇广泛宣传水情,指导用水协会做好支渠以下用水管理,严格落实供用水计划管理,维护好灌溉秩序,确保冬灌安全有序进行。

五是强化安全管理。全面推行灌区渠道和泵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坚持渠道管理处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逐级压实责任,组织对渠道、泵站等各类供水设施设备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应急抢险保障措施;充分运用“巡渠通APP”、测控一体化闸门、水位水量视频监控设备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工程巡护和水量调配,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七、中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中宁县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8月31日,中宁县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宁县农业农水价格调整方案》(中宁政办发〔2020〕41号)(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动态调整,一次定价,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别于2021年和2024年份两次调整农业用水价格,第一次调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方案》对水价调整方案、配水定额、水费收缴和使用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一是明确调整方案。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用水产业和不同年份分类定价,具体见下表。

中宁县引(扬)黄灌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及执行计划表

干渠水价执行自治区确定的干渠价格;北滩渠和长鸣渠干渠水价参照执行七星渠水价;支干渠和末级渠系水价执行政府定价。同时,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超定额用水20% (含20%)以内部分以干渠水价1. 4 倍收费,超定额用水20 %以上部分以干渠水价3倍收费。

二是明确配水定额。配水定额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各供水单位根据各用户作物种植种类,依据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规定在灌前下发执行。

三是明确水费收缴和使用。水费收缴实行“统一收缴,分级返还使用"的办法,干渠(支干渠)水费用于干渠(支干渠)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养护费用;末级渠系水费返还给农民用水协会,其中的70%用于协会管理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30%用于田间小型水利工程维修维护。

八、贺兰县人民政府出台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政策措施

10月9日,贺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贺兰县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20〕88号)、《贺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和《SPV公司灌溉运维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方案》强调了贺兰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总体目标,2020年全面实施,稳步推进,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区较早完成改革任务,力争形成和完善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贺兰模式”。2023年,建立健全能够合理反映供水成本、促进节水高效、强化农田水利工程良性管理护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以及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满足运行维护成本需求,全面实行分类水价。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全面实行农业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完成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农民用水组织健全、运转高效;实现施农业节水,完成促进水权交易,交易所得继续用于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良性管护;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用水方式有效转变,水肥药一体化技术集成发展,现代农业节水制度健全。

《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核定农业灌溉面积,二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三是严格用水计划定额管理,四是深化灌区用水计量,五是水资源(黄河水)确权分配制度,六是建立水权收储交易制度,七是加强SPV公司运行监管,八是创新贺兰县灌溉运维模式,九是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九、“巡渠通”软件在各水管单位运用良好

2019年12月“巡渠通”软件第一版上线,2020年7月根据水利厅《“巡渠通”优化完善意见》对“巡渠通”软件进行补充升级,第二版成功上线。水利厅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管理处、基层所(站)采取“面对面、手把手”培训指导方式,现场指导操作,解答基层巡护人员遇到的各类问题。各水管单位通过制度定责、培训提能、考核强效、编制手册等强化系统应用,基层干部职工已熟练掌握“巡渠通”软件使用。截止目前,巡渠通软件累计下达有效巡检工单6.4万次,累计巡检4.1万次,累处理隐患163次,上线巡检率64%。“巡渠通”软件的普及运行,初步形成了按时巡检、实时发现、快速上传、及时处理的良好工作机制,进一步减少了巡护强度和流程,提升了巡护质量和效率。

十、宁夏首家水利计量设施监测中心正式建成

2020年8月,我国首家具备检测测控一体化闸门的专业检测机构宁夏天祥霖水利计量设施检测中心建成试运行。该中心由宁夏潞碧垦自动化灌溉设备有限公司承建,河海大学承担方案设计,通过了水利部、中国灌排中心、清华大学、中国水科院、北京计量院、中国灌区协会、宁夏计量院等多家单位专家参加的评审。检测中心位于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镇,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7月份完工,8月开始试运行。目前检测中心正在编制校准规范,调试检测设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计量检测委托授权手续,预计年底前投产运行。

测控一体化闸门是灌区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设备和关键技术。闸门检测中心的建成,填补了国内外测控一体化闸门专业检测机构的空白,对测控一体化闸门结构稳定性、启闭灵敏度、计量精准度、产品质量管理具有积极作用。

链接: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专题(2020年)


文档附件区
(1)、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2020年第7期)_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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