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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省水利厅网站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冬季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水农电[2020]26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0/12/29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县级农村供水统管单位:

近期,我省可能出现强冷空气过程,存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风险,加之全省出汛以来,降雨量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少,供水水源可用蓄水量不足,以及元旦、春节临近,外出务工和探亲人员返乡,农村用水需求激增,容易出现水源不稳定、管道冻损、供水水量保证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冬季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形势研判。牢固树立民生至上、健康至上,把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农村供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强化县级农村供水统管。加强与同级应急、气象等部门会商,密切关注气候、降水趋势变化,做好气温、水雨情、旱情监测、分析和研判,抓早抓紧抓实冬季农村供水工作,充分展现农饮水达标提标行动建设与管理成效,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二、强化冬季防冻,落实保障措施。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供水管网、水表、阀门、入户管道和水龙头等部位容易受冻,县级农村供水统管单位要因地制宜对供水设施和裸露管道等薄弱环节提前采取防冻新技术、新设备,也可采取包裹、不用水时排空管道等措施,统筹做好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设施设备防冻工作,保障工程正常供水。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点排查,减少供水损失、提高供水效率。预警预测降雨量趋势,提前建设应急供水水源,采取应急保供措施。

三、优化供水服务,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供水工程巡查和供水隐患点排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明确水量不足、管网冻损、水源遭受污染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供水优先”,细化用水计划,实施精准调度,优先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饮用水需求。提前做好药剂、管道、水表、水泵等相关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供水事件时,及时响应、及时处置,通过采用间歇性供水、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及时抢修维修供水设施和消防车送水等方式妥善处置。因设备检修、极端天气影响等原因可能造成停水的,应通过媒体公告、公众号发布、短信通知等方式,提前告知用水户做好准备。

四、加强监督监管,妥善回应诉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广泛发布和畅通农村供水监督电话与监督邮箱,密切关注电话反馈、微信转载、微博发布等农村供水各类舆情,及时发现、及时查整、及时反馈,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指导督促统管单位加强监测、排查和服务保障,畅通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及时排解水源污染、水质超标、水量不足等群众用水难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努力确保灾害发生后1-3天内基本恢复供水。加强信息报送管理,遇到重大突发供水事件时,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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