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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30期)
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1/3/15    

各地积极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近日,水利部召开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等工作,要求各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等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坚守底线任务,紧盯脱贫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特殊地区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坚决守住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二要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三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完善农村供水水费机制。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要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饮水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等颠覆性问题。持续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管护,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总目标。

各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江西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将其纳入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发展的考核范围。多方拓宽资金渠道,发行 41亿元专项债券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项目,省水利厅、省水投集团与14家金融机构签约,为五年内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供了保障。宁夏回族自治区紧盯农村供水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大水源、大联通、大水网、大水厂”为方向,新建一批水源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全面启动各县区“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融合升级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配套完善城乡供水组织、制度、标准、安全体系,推进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

多地克服旱情影响 全力保障农村供水

去冬今春,我国浙江、云南、广东、广西、湖南等南方省份部分地区干旱少雨,农村供水保障受到一定影响。水利部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旱情发展形势,加强指导调度,部署南方地区抗干旱保供水工作。各地多措并举,积极应对干旱,全力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截至目前,云南省受旱情影响41.6万人,相关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全力加强抗旱调度,采取拉水送水等应急措施,确保农村居民饮水有保障。浙江省提前研判、科学调度,辅以应急水源调水和拉水送水等措施,全力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需求。近日全省降雨量增加,水库蓄水量提升,已解除旱情预警。广东省通过临时引调水、分时段应急供水、消防车送水等措施,保障受影响人口的饮水问题,全省农村饮水总体情况基本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与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沟通,落实定期报告和会商制度,加强与财政部门会商,落实资金支持,组织受旱情影响区县积极采取应急送水、就近取水、分片供水等多种措施,保障群众饮水基本需求。目前,旱情已解除。湖南省旱情影响区县通过新建应急水源供水、联网其他水厂供水、分散取水、消防车应急送水、分时段定时供水、有效节水、科学调水配水等方式切实解决了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近日,湘中以南地区出现连续降雨,旱情已结束。

湖北农村供水建设管理两手发力

2021年,湖北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接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继续一手抓农村供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一手抓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管护,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谋划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规模化供水。规划实施城乡一体化和区域规模化改扩建工程,构建完善“城乡联网、区域联通,规模为主、分散补充,质效双提、持续受益”的新型农村供水格局,力争“十四五”期末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整体提升至85%。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提标升级项目建设。在2020年重点实施11个农村供水提标升级项目、改善50.32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力争2021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79个农村供水提标升级项目前期工作,12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2022年底前全部完工通水,改善1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活动。再组织遴选一批省级农村供水规范化示范水厂,促进对标达标,带动提升全省农村供水管理和服务水平。四是全面推行规模水厂“公众开放日”活动。每年开展1—2次规模化水厂受益干部群众代表参观座谈、交流互动活动,作为水厂接受群众监督、规范管理的重要途径,宣传党的惠民政策,普及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知识,不断提升农村供水质量和服务保障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甘肃倾力办好为民实事 全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021年,甘肃立足省情水情,着眼民生福祉,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谋划、持续用力,不断提升农村供水服务保障能力,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一是高位推动。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2021年初,省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将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列入为民实事项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100处农村水源保障工程的实施方案”,对10个市州54个县区,实施新建工程58处,改建工程27处,置换工程15处。二是加快工程建设。水利部门联合乡村振兴部门将拟建工程纳入2021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支持。在反复论证对接确定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及早开展前期工作,加快工程建设。省水利厅主动推进55处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夯实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水源基础。三是建立督导机制。省水利厅优化建立了厅领导联系市州、厅属单位“一对一”包抓督导、厅机关处室配合包抓督导、工作指导组现场督导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和由分管厅长任组长的农村水利专责组,全面开展农村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工作的协调落实、督促指导、进展调度工作,建立健全长效返贫监测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月调度、季会商、适时分析研判的工作调度机制,要求市州水利部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市州人民政府每季度报送落实情况,并将采取约谈、通报、向政府主要领导致信等方式,提醒督促市县全力推动工作,确保年底前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河南将农村供水“四化”建设推向新阶段

2021年,河南省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农村供水提出新要求、新目标,制定“河南省县域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行动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将饮用水地表化项目作为全省九项重点水利工程之一,列入“四水同治”考核内容,大力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濮阳市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对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四化”进行部署,力争2021年完成丹江水全域覆盖,率先实现一个水源覆盖城乡、一张水网集中供水、一个主体运营管理、一个标准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水生态红利。平顶山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由水利、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地表水替代地下水暨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确定了地下水水源置换目标任务,将城乡供水一体化暨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列入了市政府督查考核内容。全市5县1区引入专业化公司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城乡供水运行管理一体化,在2022年底前完成19处水厂新建、改扩建任务,实现全市城乡饮用水地表化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70%以上的目标。

福建打造城乡供水一体化“龙岩样板”

2021年,福建省龙岩市秉承“省市合作、模式创新、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近三年拟多渠道筹资,奋力打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样板。当前,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投资18.55亿元,项目涉及1252个行政村,受益人口达123.2万人。一是加快推进全市443处在建水源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新建一批小型水源工程,新增日供水规模55万吨,补齐水源保障水平不高的短板。加快推进城区供水管网向周边镇村延伸,现已通水管网1162千米,着力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2021年春节及旱情严重期间,供水问题投诉数量明显减少,供水保障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将项目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全市55个在建续建子项目建设过程、24个计划竣工子项目建后管护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每月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推动、追责问效。三是坚持市场化运作,把合作水务公司作为统一的实施主体,实现城乡供水建设管理现代化、产业化、精细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运营,加快打造水利建设项目融资平台,省水投集团实现融资授信额度达200亿元,有效破解“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四是督促合作水务公司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将管理和服务延伸至镇村,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行有偿用水,树立用水交费观念,建立合理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农村供水收费全覆盖。

链接:水利部网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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