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塘是浙江省农村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是“浙江水网”在农村延伸的重要节点工程,在服务“三农”促进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日,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山塘”建设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美丽山塘”建设。
《通知》提出了今年工作总体思路: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聚力聚焦“党建统领、业务为本、数字赋能”工作总要求,以“工程安全、设施完善、产权清晰、管护规范、环境美观”为目标,以构建长效管护机制为着力点,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全面开展“美丽山塘”建设,促进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了总体目标: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遵循“建、管、治”同步达标的原则,通过加固整治、改造提升、美化环境、完善机制等措施,力争“十四五”期间在开展病险山塘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每年创建500座“美丽山塘”,其中,重要山塘(屋顶山塘、饮用水水源山塘、高坝山塘等)400座以上。至2025年,创建“美丽山塘”2500座,其中重要山塘2000座,办实办好民生实事,着力提升农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按照山塘运行管理规程深化山塘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行产权化、物业化、数字化管理,同步建成长效机制。
《通知》围绕总体建设目标明确了四项任务:一是结合山塘安全评定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分类制定处置政策;二是按照提高建设标准,注重环境美化要求,同步实施“安全+美丽”措施;三是按照产权明晰、物业化管理长效、责任落实到人的要求,深化“三化”改革;四是按照重点明确,分类实施的原则详细制定建设计划安排。
《通知》还配套制定了《浙江省“美丽山塘”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美丽山塘”评定标准(试行)》,为推动全省“美丽山塘”计划顺利实施做好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