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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投资力度 加强项目管理
确保农村饮水解困任务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云南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2/8/21    

一、云南省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基本情况

云南省地处祖国西南边疆,国土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其中94%为山区。全省人口4200万人,其中有25种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3。全省多年平均降雨量1258mm,水资源总量2222亿立方米。年降水多集中于5~10月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我省集“老、少、边、穷、山”五位一体,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综合因素,农村饮水困难问题一直比较突出。按照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我省制定了《七七扶贫攻坚计划》,即1994~2000年解决550万人和382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通过七年实施,全省共投入资金12.0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42亿元(主要为以工代赈资金),省财政投入2.56亿元,地县配套2.31亿元,群众出资3.43亿元,其它渠道筹集1.33亿元。建成管道引水26万多处,公用集雨池、大口井4.5万处,水窖20万个。年新增供水能力10200万吨,共解决578.93万人、443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近几年,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日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由衷欢迎。特别是1998年,省政府召开全省人畜饮水工作会议,研究部署1998-2000年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工作,制定并印发《云南省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实施意见》,提出用三年时间解决242.19万人、204.94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并把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作为政府任期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三年计划投资4.8亿元,省级和地县各负担一半。省级每年安排资金8000万元,其中小农水经费安排5000万元,以工代赈经费安排3000万元。每年解决80万人饮水困难。截止2000年底,全省已累计解决农村1762.64万人、1180.68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但由于人口自然增长、水环境恶化、工程老化失修及水毁、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全省仍有250万人存在饮水困难;又由于原解决饮水困难项目投资少,标准低,供水保证率也低,全省尚有250万人需改善饮水困难。“十五”期间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的目标任务即为“解决250万人、改善250万人饮水困难”。

2000年中央提出“下决心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大好形势为我省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央补助减轻了地方负担,也坚定了地方完成任务的信心。从2000年下半年到2002年上半年,国家共计安排我省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4200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5200万元,地方配套16803万元。中央一期帮助我省解决115万人饮水困难的项目投资计划分七批全部下达,总投资3883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300万元,地方配套15537万元。中央二期拟帮助我省解决 125万人饮水困难,已下达了首批投资计划316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900万元),计划解决9.57万人饮水困难。通过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2001年我省解决和改善118万人饮水困难,创年度解决饮水困难人数和投资力度历史之最。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在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认真做好前期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是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基础。我省积极响应国家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号召,组织各地(州、市)尤其是基层水利部门对全省农村饮水困难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清现状。项目县根据村户申请和“三个一”困难标准,开展调查,编制解困名册报地(州、市);地(州、市)复核汇总后报省水利厅;省水利厅根据全省饮水困难情况商省计委确定各地解决指标,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编制《云南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规划》,作为编制年度计划和安排资金的依据。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该项工作的组织保证。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牵涉的部门多,涉及的范围广,承担的责任大,协调的任务重。为此,我省组织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协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1998年,我省出台了《云南省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实施意见》,省与地(州、市)分别签订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责任状,明确了目标责任。2001年省政府把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列为省政府领导负责的重点工作;2002年,解决100万人饮水困难的目标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为省政府向社会承诺为老百姓所办的八件实事之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省政府领导负责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省直各部门当年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2]24号)中明确此事由省水利厅主办,省计委、省财政厅协办。我厅认真抓落实,孔厅长负总责,厅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农水处等处室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省计委、省水利厅与各地(州、市)政府签订责任书,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省水利厅按解决任务与地州市签订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责任书,定期检查各地配套资金落实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各地州市也与项目县签订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责任书,确保计划层层落实。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是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关键。在资金筹集上,我省既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又积极落实地方配套,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既抓财政投入,又抓社会资金的引导和利用。

1、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省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按照《农村人畜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前提下,与省计委一起积极争取国家资金补助,以求加大对我省的扶持力度。中央一期帮助我省解决115万人饮水困难的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共计安排投资3883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300万元。

2、加大地方投入力度,与中央投资形成合力。①首先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中央一期帮助我省解决115万人饮水项目投资计划中,省级应配套资金共计7737万元,地县应配套资金7800万元。关于省级配套资金,除2000年项目从小农水专项经费中落实配套1000万元外,其余应配资金今年省计委已通过《云南省计委关于下达第一期国债人畜饮水项目省级配套资金计划的通知》(云计农经[2002]607号)下达计划。此外,根据经济、社会条件差异,各地相应采取多种渠道筹资,落实地县配套资金。除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以资代劳或自筹部分资金外,经济条件好的玉溪、昆明等地州市,直接由财政支付;经济状况较差的地州市,则在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由政府贷款或由企业提供支持。红河州、思茅地区、曲靖市等地(州、市)使用贷款落实地方配套。②争取省财政每年从小农水经费中继续安排5000万元饮水解困专项投入,主要解决和改善群众居住较为分散地区的农村饮水困难。2000-2002年三年共计安排饮水专项经费1.5亿元,其中用于乡镇供水工程4000万元,用于人畜饮水工程1.1亿元。

3、积极引导和利用社会资金。会泽烟厂每年出资40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牟定县通过改革现行供水建设与管理体制,放开建设权,鼓励社会筹资办水利。本县私人企业正兴集团通过竞标,组建法人单位――兴龙供水公司,负责新甸乡集镇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项目总投资443万元,其中业主出资102万元,贷款160万元,群众自筹30万元。项目实施可解决1726户、7549人和2521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供水水价1.5元/m3。此外,永胜县国金自来水公司和宣威市歌乐自来水公司也都融资进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有力地支持地方解决饮水困难。曲靖市、大理州和玉溪市都已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办法,引导社会资金用于人畜饮水等工程建设。宾川县已承包、拍卖小型水利工程313件,收回资金450万元,引导农民投资457万元,兴修人畜饮水工程2590件。

(四)因地制宜,稳定解困,是饮水工程建设的重要原则。我省地形复杂,自然气候条件千差万别,在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工程措施上,强调因地制宜,形式多样,适度超前。对于人口相对集中,经济条件和文化素质相对较好,能够有效辐射周围地区饮水效益,并为小城镇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的地区,主要采用集中供水形式、管道输水方式,以提高饮用水质和供水保证率;在农民自筹资金的基础上,采用水龙头进户,计量供水。对于水资源相对贫乏的贫困地区或岩溶地区,则提倡建设水窖等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按照“谁建、谁用、谁管”原则,推广“中英合作水行业南涧农村供水项目”经验,实施参与式管理新方法,推进供水、卫生、宣传三位一体模式,让村民、各级官员参与农村供水工作,推行“公示制”、“明白墙”,充分调动农民投资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对于缺乏生存条件的地方,则采用异地扶贫的办法解决其饮水困难。

(五)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是做好饮水解困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资金管理方式。有的县将资金划入水利局专用账号,有的县将资金存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宣威市,在市建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并由市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国债农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实行报账制,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由市水务局统一集中采用,保证材料质量和饮水安全。会泽县水务局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拨款管理的通知》以及县财政局会财建字[2001]2号文管理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国债水利专项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工作通知》(会水务[2002]16号),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拨付,坚持“三专一单列”,即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账列支、年度预算单列,确保资金安排到项目。经水利部检查组对宣威市、会泽县检查,两项目县均做到了专款专用。

(六)突出经营管理,确保工程效益充分发挥是解决饮水困难的最终目的。对农民自建、自用的饮水解困工程,由农户自行管理;对集体兴建或集中供水工程,则参照企业经营模式固定专人加强经营管理,并按方收取水费,努力实现工程“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我省有50个县市成立了水务局,并组建了法人单位自来水公司,乡镇水利站也相应组建了自来水分公司,按照企业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坚持水费为经营性收费原则,与物价部门密切合作,合理确定水价,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云南省在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取得了一些经验,但尚存在不少困难需要国家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一)解决农村饮水困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十五”期间计划解决250万人、改善250万人饮水困难,目前仅实施了一期解决115万人饮水困难工作,尚有125万人需中央继续帮助解决。另一方面,随着解决饮水困难的进程,解决难度越来越大,需要的投资也相对较多。

(二)监督地(县)配套资金落实的任务也相对艰巨。根据省级管理办法,解决饮水困难工程,除中央投资外,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和地(县)各负担一半。一期解决115万人饮水困难项目计划,需要地县配套资金7800万元。而我省128个县(市、区)中有73个为贫困县,农村饮水困难又多集中在贫困县。由于财政入不敷出,只好选择贷款垫支地方配套。希望国家进一步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解决饮水困难项目的补助比例,进一步减轻地方负担。

(三)严格实行材料统一采购,选择一批信誉良好的企业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为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豆腐渣”工程出现,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水泥、管道等主要建材,有必要以县为单位统一采购。

同志们,全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质量与建后管理工作会在我省召开,为我们提供了向兄弟省市学习先进经验的好机会。我们一定借此次会议的东风,努力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勇于克服工作中的困难,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丰硕成果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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