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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忠: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动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来源:“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陈明忠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1/8/30    

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农村水利水电是水利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对农村饮水安全、灌区建设管理、小水电绿色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农村水利水电提出了相关要求。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现状,明确发展思路与重点任务,推动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立足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赋予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新使命,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面临新要求。

(一)要准确把握农村水利水电工作新定位

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新发展阶段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焦点。农村水利水电是做好“三农”工作的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的主要矛盾已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其定位发生新的变化。

一是农村供水已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吃上水转为喝好水、用方便水,这就要求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稳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满足农民高水平生活用水需求。

二是灌区建设已从广大农民群众渴望能灌上水、提高亩产转为旱涝保收、优质高效,这就要求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把灌区建设谋划的更深更细,提升灌区服务保障水平和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坚决守住国家粮食安全。

三是小水电建设已从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用电问题转为绿色发展,这就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推动小水电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

(二)要充分发挥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对经济支撑作用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这就要求实现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循环畅通。农民是最直接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农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在宏观经济循环中承担重要的角色,农村水利水电是农业农村发展必备的基础设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必须要通过农村水利水电的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民农业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的参与度,确保宏观经济良性循环,支撑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从历史经验看,农村水利水电投资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拉动、支撑作用,对促进就业、消费、扩大内需具有非常明显的带动效益,比如,农村供水方面,根据初步测算,每投资1亿元可带来1.3亿元的经济增长,直接、间接促进就业人数2400人,促进直接消费、间接消费0.75亿元。同样,灌区、小水电也具有拉动效应。持续加大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于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释放扩内需潜力具有重要作用。

(三)要坚决守住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安全底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国家形象。要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分布在田间地头,服务于千家万户,无论是农村供水、灌溉供水,还是小水电建设运行,都是关系到农村亿万群众生存发展的大事,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受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地震地质灾害等因素影响,农村供水、灌区、小水电还面临水源不稳定、引不上水、安全运行等潜在风险。面对这些风险隐患,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坚决守住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水利基础、小水电站安全运行等底线任务,同时要提标准强质量,以高质量发展消除风险隐患。

二、准确把握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现状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在农村饮水安全、灌区建设、小水电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尤其“十三五”以来,取得成效十分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幸福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农村供水方面。打赢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巩固提升规划任务,全面解决了171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妥善解决了1095万个饮水型氟超标和苦咸水问题。五年来,累计巩固提升2.7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划定水源保护区,实现了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比例达到95%、水费收缴率达到90%的目标,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灌区建设方面。基本完成规划内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2700多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亿亩,新增年节水能力360亿立方米,2020年底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5。累计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亿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4省(直辖市)率先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小水电绿色发展方面。完成长江经济带2.5万多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3500多座电站全部退出,修复减脱水河段9万多公里。增效扩容改造巩固新增发电量172亿千瓦•小时,消除了电站安全隐患。累计创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616座、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3300多座。建成农村水电扶贫装机容量71.9万千瓦,按协议累计上缴扶贫收益2.5亿多元,精准帮扶贫困户9.8万多户。

(二)存在的短板弱项

一是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总体仍处于初级阶段,部分地区水源不稳定、工程运行维护薄弱、供水保障程度不高。

二是灌排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大中型灌区存在配套“卡脖子”问题,整体保障水平较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不顺,专业技术力量缺乏,工程管护不到位。农业节水观念、措施不到位,农业用水效率依然偏低,部分缺水地区存在大水漫灌现象。

三是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亟待巩固提升,部分地区仍有小水电影响生态环境,部分老旧小水电站安全隐患突出,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手段和能力不足。

三、切实推动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思路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问题为导向,把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涉水需求作为根本目的,着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着力加大灌区改造力度,着力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切实推动“十四五”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守底线任务。紧盯农村供水问题,加快补齐水源、供水管网和水质保障等短板,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紧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补齐灌排设施短板;紧盯小水电生态流量,坚决消除过度开发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二要提升标准质量。提高农村供水标准,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提高灌区供水保障能力,组织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打造一批示范样板。

三要创新体制机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机制,稳步提升管理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在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强管理上狠下功夫,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固底板上,要紧盯脱贫地区农村供水薄弱环节,会同乡村振兴等部门,密切跟踪、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动态清零,做实应急供水方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饮水不安全问题。补短板上,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等水源工程,加快补齐水源工程短板;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推进实施一批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锻长板上,要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打造一批农村规范化水厂,稳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强管理上,要进一步压实农村供水管理责任,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明确运行管护职责,确保每处供水工程有人管。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强化水费收缴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二是加大灌区改造力度。要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将农业节水作为节水优先的主战场,全力推进灌区现代化改造,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利用的根本性转变,稳步提升灌区运行管护水平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效能。工程建设上,要紧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大中型灌区现代化力度,指导地方在改造过程中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的衔接,统筹灌排骨干和田间工程建设,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打造一批现代化灌区,确保整体效益发挥。规范管理上,深化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灌区信息化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批示范灌区。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评估体系,将评估结果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党政同责)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压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业主运行维护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等“三个责任”。节约用水上,把农业节水放在突出位置,按照用水总量控制要求,科学合理控制灌溉发展规模和灌溉面积,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快修订灌溉用水定额、完善农业节水标准、推广先进灌溉技术和灌溉制度,推进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完善科学的灌区供用水管理体系。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考核评价,支持灌溉试验站网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批灌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和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

三是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要按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推动小水电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规范发展上,要进一步巩固提升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实施黄河流域小水电过度开发整治,指导其他地区开展小水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完善监管平台,强化行业监管,坚决消除小水电过度无序开发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科学发展上,要按照国家能源发展和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布局小水电站点建设,总结小水电清理整治经验,出台规范小水电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新建小水电站审批、核准,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完善建设和后期调度管理制度,强化建设、运行、调度全方位管控。加大小水电站信息化建设力度,推动集控管理。绿色发展上,全面落实绿色小水电标准,巩固绿色小水电站建设管理成果,整体推进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打造一批示范典型。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河湖水系综合整治,以河流或县域为单元,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整体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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