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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2021年第07期)
2021年10月13日印发
  宁夏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灌溉排水服务中心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1/10/18    

内容摘要

※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在盐池县召开

※ 引黄灌区夏秋灌圆满结束

※ “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工建设

※ 水利厅加快推进葡萄长廊供水工程

※ 水利厅会同发改委制定《引黄灌区骨干供水工程水价调整建议方案》

※ 水利厅制定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 水利厅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任务分工方案》

 

一、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在盐池县召开

9月23日,水利部在宁夏盐池县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十四五”及2021年度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十三五”期间,各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改革基础持续夯实,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不断创新,用水管理机制加快健全,农业水价调整逐步深入,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日渐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实施改革面积超过4.3亿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4省市已完成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进一步强化灌区取水许可管理,确定灌区灌溉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黄河流域省份的大中型灌区要按照许可水量、灌溉用水定额等,率先把取用水权逐级确权到用水主体或合理用水单元。南方地区要深入探索农业取用水权的确权路径。二是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结合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在取水口、干支渠口门、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分界点等关键环节,通过安装计量设施或折算进行取水计量。计量设施的安装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三是持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奖补机制。加快灌区供水成本核算,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成本监审。按照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推动农业水价调整。建立省级奖补资金随改革面积增长的长效机制,引导县级政府统筹整合现有财政补贴、涉农项目资金,多渠道落实奖补资金。四是建立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督促县级政府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的主体责任,压实运行维护主体的管护责任,抓实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五是强化支撑和保障。要统筹大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设成高标准农田。通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细化“十四五”改革任务,因地制宜分类确定验收标准,有序推进改革验收。动态跟踪改革实施效果,持续巩固已改革区域的改革成果。

自治区水利厅在现场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会议充分肯定了宁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盐环定扬水工程、盐池县马儿庄现代化灌区等。

二、引黄灌区夏秋灌圆满结束

2021年,水利厅坚持把抗旱保灌作为促发展惠民生的首要工作,统筹生活生产生态各业用水需求,全力以赴确保大旱之年群众饮水无虞、社会稳定,灌溉供水秩序井然,有力保障了灌区粮食安全,湖泊湿地生态持续向好,为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水安全保障。为积极应对高温干旱气候和异常繁重的灌溉供水任务,科学分析研判用水形势,提前开灌供水,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为抵御秋冬明春连旱三大扬水系统夏秋灌延期供水;重点关注扬黄灌区、渠系梢段及高口高地等易旱区域,采取错峰调峰、编组轮灌、加大流量、跨渠调度、渠库互补、拉长灌期等措施,三大扬水加足马力满负荷运行,唐徕渠、西干渠、固海、固扩工程跨灌域、跨系统调水,有效化解了用水矛盾;及时下达资金7200万元,维修养护渠道1600多公里、水工建筑物6600多座,检修保养泵站机电设备设施54座,及时消除隐患;大力推进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落实灌溉风险防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水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强化渠道、泵站、水闸、渡槽等日常检查巡护,确保全区供水系统安全运行。

9月17日,固海扩灌系统完成了抗旱保灌延长供水任务后停机,标志着引黄灌区夏秋灌供水任务全面完成。各大干渠安全行水186天,供水周期达到历史最长。引黄灌区各干渠共引水46.46亿立方米,占夏秋灌计划的92.45%,比去年少引0.98亿立方米,少2.06%。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进一步提升。

三、“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工建设

9月2日起,“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青铜峡灌区惠农渠灌域、唐徕渠灌域、渠首灌域和固海灌区陆续开工建设。本年度青铜峡灌区下达资金2.75亿元,固海扬水灌区下达资金1.0亿元。截止10月8日,已完成工程进度55%。

四、水利厅加快推进葡萄长廊供水工程

为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供水工程,保障我区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西干渠灌域供水保障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宁水农发〔2021〕12号),水利厅指导相关县区开展片区项目前期工作,目前一期项目西夏区农牧场一泵站等5座骨干水源泵站初步落实资金7000多万元,近期组织实施,部分片区田间工程已开工。指导中粮长城酒庄借助西干渠扩整改造工程,进行配水管线改造,解决葡萄种植水源。目前已供水15万m³,为替换地下水创造了条件。

五、水利厅会同发改委制定《引黄灌区骨干供水工程水价调整建议方案》

为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体现水作为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水利厅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按照“提水价、降水量、稳水费、促节水”的工作思路,经过分析测算和方案比选,制定了引黄灌区骨干供水工程水价调整建议方案,待进一步完善后上报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六、水利厅制定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水利厅制定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宁水农发〔2021〕17号)。从总体要求、巩固拓展脱贫县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提升脱贫县(区)水利管理服务、加强组织领导四方面对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实施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利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村河湖管护与水资源管理、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加强水利人才技术、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抓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县重点村帮扶工作。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做好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力度。

七、水利厅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宁乡振发〔2021〕26号)涉及水利厅负责的3项任务,制定印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关任务分工方案》。《方案》从水利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原州区等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盐池县等4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水利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链接: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专题(2021年)


文档附件区
(1)、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2021年第07期)_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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