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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报告 |现阶段完善农业用水统计调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转自: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吴强 刘汗 雍会 张岚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1/11/8    

前 言

农业一直是我国用水大户,农业用水占全国用水总量的比例超过六成,是当前用水统计的主要对象和重点内容,已成为影响用水总量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关键因素。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2019年试点及2020年全面实施情况跟踪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对当前农业用水统计工作难点和不同统计调查方法的比较分析,结合各地调研反映的有关问题及建议,发现现行农业用水统计调查方法似存在一些确需调整完善之处,现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业用水计量及统计工作的难点

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实施一年以来,农业用水统计是做好用水统计工作的最大弱项和难点,已成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识。与工业、服务业等用水相比,现阶段农业用水普遍存在计量设施不完善、多水源计量难度大、灌溉退水计量要求不一致、计量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相对困难等问题,直接影响农业用水统计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核算数据的准确度。

(一)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偏低、在线监测率更低

与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用水计量监测相比,各地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明显偏低、在线监测率更低,直接影响用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审核的一致性。近年来,随着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大中型灌区渠首已安装计量设施且数据具备上传条件的比例有所提升,但仍明显滞后于工业、服务业用水在线监测率。调研发现,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与水资源丰枯情况、灌区类型有一定相关性,干旱缺水地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高于丰水地区;大型灌区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高于中小型灌区。

(二)灌区多水源用水计量难度大、数据后期处理复杂

我国灌区数量众多,水源情况、工程情况、功能情况等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对于单水源灌区,通过对取水口进行计量获取灌区农业用水数据相对比较容易。但对于井渠结合、“长藤结瓜”、平原河网等复杂水源灌区,受多水源联合供水、灌区取用水系统结构复杂等因素影响,用水数据不能直接从计量设施获取,需要复杂的数据后期处理。此外,灌溉水源功能可能存在多样性,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相互重叠,加剧了计量难度。

(三)灌区退水计量执行标准不一致、地区间差异明显

灌区退水过程是灌区水循环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评价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直接关系灌区用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目前,灌区退水的监测计量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我国西部引黄灌区。调研发现,对于引黄用水指标紧缺的西北地区,引黄灌区退水基本都安装有监测计量设施,而东北、华北、南方等大部分地区,灌区退水的计量比较鲜见,既有灌区退水过程相比取水更错综复杂的客观原因,也有对灌区用水统计认识不一致的因素。

(四)田间用水计量设施质量要求高、日常维护管理难

与工业、服务业用水相比,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大多安装在田间地头,计量设施使用环境和条件相对恶劣,存在施工难度大、日常维护难、表计信息容易受干扰等问题,而且还面临设施无人看管易损坏和丢失等风险。如:黑龙江等高纬度地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需要经受漫长而寒冷的冬季考验,受位置与环境的限制和制约,灌溉季结束后设备和管内的存水难以排净,用水计量设施冻裂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设施耐用性和计量的准确性。

二、现阶段做好农业用水统计工作面临的困境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反映影响农业用水统计数据质量的原因主要在于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不高,诉求集中体现在希望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业用水计量率。但是,通过对不同行业用水政策、经济、技术基础条件比较研究,我们认为现阶段提高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率,存在政策、经济和技术上的瓶颈,并非快速提升农业用水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可行的途径。

(一)从政策上看,落实农业用水监测计量缺乏制度或法律上的刚性约束

2016年最新修正的《水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然而“用水应当计量”并不足以体现落实用水监测计量的强制性要求和力度。2021年6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实现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口计量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对于严格实施农业用水监测计量并未提出强制性、约束性的有关要求。加之农业比较效益低,农业用水主体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的自觉性、主动性普遍不强。

(二)从经济上看,现阶段大幅提高农业用水计量率公共财政投入保障难

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属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长期以来依靠公共财政投入建设为主,但底子较薄、投入不足、历史欠账比较多,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大中型灌区虽然可以通过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改善灌区用水计量设施,但有限的财政资金捉襟见肘,投入保障建设的优先级明显低于直接影响灌溉效益发挥的配套工程。小型灌区因点多、面广、高度分散,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带动效益相对不突出,财政资金投入更是严重不足,是农业用水计量设施不完善的最大短板。

(三)从技术上看,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易用性、耐用性和经济性等难以兼顾

对于地表水源灌区,用水计量大多采用明渠流量计,主要包括堰式、槽式和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等,其中堰式、槽式流量计设施体积相对较大,安装过程中均需要对渠道进行土建施工改造。超声波明渠流量计价格居高不下,对使用环境也有一定要求。对于地下水源灌区,满管流计量技术相对成熟,但田间使用对于水表的防损、防盗、防冻等要求相对更高,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又相对更低。此外,对于复杂水源灌区,即使逐个水源实现了计量,计量数据的后期技术处理对于基层而言仍是一大难题。

综合上述,现阶段在落实农业用水监测计量缺乏强制性和约束性的条件下,依靠公共财政投入或农业用水主体自行投入建设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全面提高农业用水计量率,面临难以逾越的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难题。

三、优化调整农业用水统计方法的建议

为更好地落实《关于做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0]76号)要求,从有利于提高农业用水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农业用水统计制度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工作效能的角度出发,提出优化调整现行农业用水统计方法的有关建议。

(一)将现行的农业用水统计调查方法由“统计报表+重点调查”调整为“统计报表+综合分析”

考虑到当前基层水管单位人员数量、设施保障、能力水平等现状,难以保障典型小型灌区用水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的实际,建议将现行的小型灌区用水统计的重点调查法,调整为综合分析法,并统一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实施,不再要求市、县级及以下行政区开展典型小型灌区用水统计调查。大中型灌区用水统计,仍然沿用统计报表的形式,维持不变。

(二)基于遥感(R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科技手段及应用经验,探索开展小型灌区用水统计综合分析

近年来,随着遥感(R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高科技手段在农业统计调查、土地调查等行业的广泛应用,尤其是将遥感调查手段在粮食面积、产量数据统计调查领域的推广运用,对小型灌区用水统计具有可复制、可借鉴的示范意义。可考虑的技术路线是:基于RS和GIS技术,获取区域内作物播种面积、作物布局等信息;结合当地大中型灌区现有的用水统计报表信息数据,反推出相似灌片、灌域的灌溉定额,分析得出小型灌区用水总量,二者数据相互验证,探索形成小型灌区用水统计综合分析及数据审核方法。

(三)充分考虑现阶段灌区基础设施现状和基层水管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灌区用水监测计量要求

相对于中小型灌区,大型灌区一般设有专门的灌区管理单位,在财政资金保障、计量设施条件、管护人员能力和数量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优势条件和优良基础。对于大型灌区,严格落实用水计量全覆盖,大力推进用水在线监测计量;对于中型灌区,设有专门灌区管理单位,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的,与大型灌区用水计量要求一样,未设立灌区管理单位、暂不具备计量设施安装条件的,可采用综合分析法计算用水量;对于小型灌区,各地自主落实用水计量监测要求。

(四)统一大中型灌区灌溉退水量监测计量要求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灌区退水广泛存在于我国的大中型灌区中,是灌溉过程的重要组成环节,主要由田面弃水、引水渠退水、地下水排水、降水、山洪等组成,对灌区用水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具有重要的影响。有关文献研究表明,我国西北地区一些灌区的退水量可达引水量的40%~60%。建议尽快修订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统一大中型灌区灌溉退水量监测计量要求和标准,对进一步提高农业用水统计数据的质量,加强灌区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参阅报告 总第7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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