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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2022年第3期 农村供水保障专辑
云南省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思路与考虑
来源:《中国水利》杂志官方公众平台
  云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胡朝碧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2/3/11    

云南省水利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水利扶贫工作部署,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倾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攻克坚中之坚,着力解决饮水安全等水利短板弱项。

一、“十三五”农村饮水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巩固提升了1963.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0.5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从2015年年底的83%提高到2020年的96.7%,自来水普及率从2015年年底的77.7%提高到2020年的95.5%,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明显提升。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先后制定印发《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推进方案》《全省农村饮水安全百日提升行动方案》等系列方案,为精准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对农村饮水安全实施厅领导挂牌督战,对存在饮水安全问题贫困人口超过1000人的14个县(市、区)实行责任处室或厅直属单位挂联帮扶机制。2021年2月,云南省第220号政府令颁布了《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于当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让农村供水做到有章可循。

三、农村供水管理不断加强

云南省水利厅开展了“六个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截至目前,全省1364个乡(镇)已全部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政府并建立了乡(镇)和村级管水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全省168个单村供水工程管理责任已全部延伸至村委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全省5000余万个手机用户公示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监督电话。全省16个州(市)全部面向各辖区农村用水户发出关于进一步携手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倡议书,倡议书也公示了州(市)级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和水利部12314监督电话。2021年7月1日,“政府救助平台即水利模块正式上线运行,为各级水利部门及时掌握并有效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存在的问题提供了途径和手段,实现了协同救助、主动救助、长效救助的机制。

四、“十四五”农村供水工作有序开展

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拟用3年时间,实施一批水源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窖池连通工程,改变72.6万人口依靠水窖供水和84.1万人口以水窖作为辅助供水方式的现状,解决100.4万人中度干旱条件下应急送水问题,同步提升1348.7万城乡人口供水保障水平。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纳入3年专项行动方案的16个州(市)124个县(市、区),县级可研报告已全部批复。2021年度实施项目的119个(市、区),已全部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核并发布招标投标公告,112个县(市、区)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38.7亿元。

五、提前部署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为有效解决区域性水资源分配不平衡以及农村供水点多面广、工程分散、规模小、服务能力弱等问题,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云南省水利厅在客观分析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按照“五化”发展思路(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水库扩容扩建工程建设。通过将现有的小(2)型水库扩建成小(1)型水库、小(1)型水库扩建成中型水库等方式,对现有水库进行清淤扩容、扩建,有效解决新建水源工程占用耕地、林地、生态红线和移民安置难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提升水资源存量,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供水源保障。

二是大力推进库库连通、库河连通、引调水工程建设。通过管道方式,避免过多占用耕地、林地及生态红线等制约因素,将现有水库、江河、大中型水电站等骨干水源进行连通,有效解决水资源分布不均和区域性缺水问题,提升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

三是大力提升智慧化水平。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因水量计量、水费收缴、动态监测、故障报修等管理服务需要,能够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管理服务“一平台”,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7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水价改革为支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在全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基础上,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五化”发展思路,充分发挥省级投融资主体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作用,推动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六、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和良辉副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等8家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七、落实资金保障建设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共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助资金23.62亿元,省委省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通过财政补助、农发行融资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15.97亿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除了各级财政投入外,各地积极拓宽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渠道,统筹整合国家补助涉农资金,利用政策性金融贷款,积极吸引社会投资等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建设,总投资208.68亿元,项目通过云南省建投集团公司(云南省水投公司)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统一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资本金41.74亿元,银行融资166.94亿元,有效拓宽水利建设投融资渠道。

八、强化措施加强管理

全面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在农村供水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建立健全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及时对“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及供水服务电话等进行公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将农村供水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并建立乡镇和村级管水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确保管理责任明晰、管护责任到位,全面规范压实农村供水工程监管责任,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九、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对水利工程供水实行分类定价。结合云南省实际,积极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和阶梯式水价的用水制度,实行超基本用水量累进加价制度,推行用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管理。各农村供水工程收缴的水费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建立村级或镇级专账专户进行存储,合理规范使用水费,公开公示水费收支情况,接受群众和各级监督。

十、因地制宜健全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村供水要想管得好、长受益,必须依靠群众。对管理运行良好、水价难以覆盖供水成本的农村供水工程给予补贴,补贴用于工程管护和维修养护支出,也可用于对五保户、贫困边缘户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精准补贴。对节约用水的用水户给予奖励,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形成节水意识。继续探索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引入第三方的经营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的督促指导。按照科学测算、群众参与、分类定价的原则,建立规范统一的水费收缴机制,规范管理水费收缴会议记录、管护规章制度等台账资料。

三是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四是加强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常态化管理。规范水费收支管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方收费,全面推行用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公示制度。收缴的水费主要用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养护维修、水源地保护、管理人员补助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机构的日常办公经费等。

十一、持续深化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一是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要建立农村供水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定期对工程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人岗相适、以岗定薪,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水是商品”的认知度。通过电视公益广告、墙体标语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提高农村群众“水是商品、用水交费、节约用水”的意识,改变部分村民长期以来“不花钱用水、吃免费水”的想法、做法,提升群众对农村供水工程合理水价的接受程度。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农村水费收缴管理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供水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有偿供水、用水交费,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

链接:农村供水保障专辑(《中国水利》杂志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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