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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2022年第03期)
2022年4月27日印发
  宁夏水利厅农村水利处 灌溉排水服务中心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2/4/28    

内容摘要

※ 引黄灌区春灌工作全面展开

※ 国家下达第二批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资金

※ 青铜峡灌区葡萄长廊供水泵站投入运行

※ 水利厅联合发改革等六厅局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规范基层用水管理组织的指导意见》

※ 水利厅联合发改委等四厅局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行动方案》

※ 水利厅开展调蓄水池运行安全专项检查

※ 水利厅开展水闸、在建大型灌区工程安全隐患检查

※ 水利厅安排部署加强调蓄水池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一、引黄灌区春灌工作全面展开

今年入春以来,根据气候、黄河来水和灌区各业用水需求,水利厅立足抗大旱、防长旱,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开灌,抢抓时机完成供水工程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确保春灌渠道安全畅通,引黄灌区提前20天开闸放水,扬水灌区3月25日起陆续开机上水。坚持科学精准灌溉理念,加强调度管理,针对扬黄灌区、渠系梢段及高口高地等易旱区域,灵活采取错峰调峰、跨渠调度、渠库互补等措施,全力保障农业生态用水。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红寺堡、固海扬水三大管理处组织人员下沉一线,适时调配水量、优化泵站机组运行方案,加足马力开机上水;唐徕渠、惠农渠首次实现跨渠道、跨县区、跨沟道的“三跨步”水网联调供水,及时解决灌区群众急难愁盼灌溉难题。

4月25日,河东总干渠开闸放水,标志着引黄灌区春灌工作全面展开。现已累计引水4.85亿立方米,灌溉农田220万亩,调蓄水库蓄水3724万立方米;沙湖、典农河等河湖湿地补水4768万立方米。春灌供水秩序良好,湖泊湿地生态稳步向好。

二、国家下达第二批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于近期下达了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用于青铜峡灌区、固海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三、青铜峡灌区葡萄长廊供水泵站投入运行

为提高葡萄长廊灌溉用水保证率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水利厅结合青铜峡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一期),于2021年11月对农牧场1、2号病险泵站进行原址改造。经过140多天的冬季施工,4月9日、13日,1、2号供水泵站工程先后投运,将有效保障该区域葡萄等产业用水。

四、水利厅联合发改委等六厅局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规范基层用水管理组织的指导意见》

为深化用水权改革,有效解决我区基层用水管理组织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职责不明晰、用水管理粗放等问题,水利厅联合发展改革委等六厅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 规范基层用水管理组织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规范组建基层用水管理组织,明确各方职责,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基层用水组织合法权益,强化农业用水管理,扶持多元发展,维护农田灌溉秩序,解决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要求2022年底前,22个县(市、区)基层用水管理组织全部组建完成,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主体明确、责任明晰、制度健全、经费保障、管护到位,水量水费核算准确规范。

五、水利厅联合发改委等四厅局制定印发《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业用水管理,促进农业用水集约节约和高质量发展,按照自治区用水权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水利厅联合发改委等四厅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各市、县(市、区)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加强农业用水权管控、加强年度用水计划管理、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准确核定灌溉面积、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强化用水计量、执行末级运行成本水价、规范水费收缴10项重点任务,并对细化方案、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评估工作进度进行了详细安排。

六、水利厅开展调蓄水池运行安全专项检查

为加强全区各类调蓄水池运行安全管理,3月29日至3月31日,水利厅组织4个检查组开展调蓄水池运行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本次共抽查了涉及5市66座10万立方米以上的调蓄水池。对照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清单,检查组现场查看了工程实体、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结合调阅资料、询问监管单位人员相关信息的方式,发现个别县区存在未按照要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自查、未按要求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度、未制定蓄水方案和操作规程、未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和检修制度、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检查存在问题,提出要切实落实蓄水池自查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提升蓄水池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按蓄水池规模分级管理、确保蓄水池安全运行并发挥工程效益等5条整改要求。

七、水利厅开展水闸、在建大型灌区工程安全隐患检查

为加强全区水闸、在建大型灌区工程安全管理,3月31日至4月2日,水利厅组织开展水闸、在建大型灌区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先后抽查了涉及银川等4市的32座水闸和4个在建大型灌区工程。对照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单,检查组现场查看了水闸和施工工地、安全责任制落实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等情况。检查发现个别县(市、区)和单位存在未按照要求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度、未制定水闸操作规程和2022年度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闸检修制度建立及落实不到位、在建大型灌区部分工程施工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要切实落实水闸管护主体责任、全面建立水闸台帐、做好水闸安全鉴定工作、抓好在建大型灌区工程后期管理4条整改要求。

八、水利厅安排部署加强调蓄水池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我区各类调蓄水池建设运行管理责任落实,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4月27日,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调蓄水池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切实加强新建调蓄工程前期工作、严格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运行管护责任、强化蓄水池初期蓄水管理、及时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蓄水池日常管理、认真落实问题隐患整改七条要求。

链接: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专题(2022年)


文档附件区
(1)、宁夏农村水利工作动态(2022年第03期)_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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