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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网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43期)
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2/6/14    

〔按语:为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水利部会同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30亿元,并拟于近期下达第二批中央补助资金0.69亿元,较2021年增加了9.6%。水利部要求地方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安排专人紧盯进展,实施按月调度。截至3月底,各地共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37.3亿元,完成资金3.7亿元,维修养护工程9386处,服务人口1958万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河北提前谋划部署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河北省组织市县提前谋划,对工程运行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制定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维修养护内容和具体措施,简化方案审批流程,推进项目尽早招标、尽早开工,为2022年度维修养护工作谋好篇、布好局。

一是强化资金筹集落实。2022年,在中央15553万元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省级配套资金281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027万元,累计筹措资金19390万元,计划对5468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覆盖人口达1956万。要求项目市县按照《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把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持续加强项目管理。省水利厅组织相关市县克服疫情影响,提前谋划,简化流程,推动实施方案的审批和招投标工作。指导项目市县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家组,开展项目前期摸底调查、勘察设计,利用视频会议形式,对廊坊、保定、邯郸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截至3月底,全省173个项目市县实施方案均已完成批复,41个市县已开工建设。

三是大力推动项目建设。要求项目市县在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审批的基础上,6月底前完成维修养护总体进度的50%、12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将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进度纳入农村供水保障体系考核,采取定期召开会议调度、派工作组实地督导、建立通报机制等方式,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对资金量大、投资进度慢的项目,重点跟踪、专人盯办、现场督导,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山西加大投入 实施维修养护项目清单管理

山西省延续2021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经验做法,统筹谋划,扎实推进2022年度全省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全年计划维修改造工程3033处,涉及118个市县,覆盖人口497万人。截至3月底,已完成维修养护资金906万元,维修养护工程345处,覆盖人口31.6万人。

一是持续强化资金保障。将中央维修养护资金向脱贫县倾斜支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每年落实省级维修养护资金5000万元;截至3月底,市县已落实维修养护资金1645万元,保障年度维修养护资金需求。

二是落实项目清单管理。要求市县明确年度维修养护目标,细化到工程项目,确定维修养护具体内容,明确覆盖人数等指标,并报省水利厅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和日常工作推进的重要依据和抓手。

三是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太原市古交市明确由市农村饮水维修管护中心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推动维修养护专业化。积极落实2022年度维修养护资金1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8万元、省级资金32万元、市级资金52万元,明确维修养护工程25处、受益25个村、服务2.09万人的年度任务。

河南统筹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水毁修复

河南省水利厅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在全省开展农村供水"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统筹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和水毁项目修复,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整改提升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供水"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的通知》,以县为单元,逐工程逐村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坚持压实责任、边查边改、集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水费收缴率和群众满意度等"四个提升",补齐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短板弱项,坚决守住农村供水安全底线。

二是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积极筹措资金4.66亿元(其中中央专项水毁修复资金2.48亿元),用于2147处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简化前期工作手续,优化施工组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截至3月底,共完成投资2.21亿元,计划汛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保障受灾地区群众生活用水需求。

三是全力推进维修养护项目实施。省水利厅会同省财政厅及时分解下达中央补助经费21498万元,落实并下达省级资金8300万元。分解下达绩效目标和项目任务清单,建立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清单和资金使用台账,实行月调度。驻马店市泌阳县设立维修基金专户,县财政每年将100万元农村供水工程维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山东坚持"三个导向" 推进维修养护新提升

2022年,山东省水利厅在充分利用中央维修养护资金0.83亿元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1.26亿元,计划服务人口1878万人,推动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新提升。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推动构建长效机制。将12314监督举报农村供水问题数量、县级农村供水统管服务人口比例、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等指标作为省级以上维修养护资金的分配考虑因素,明确市县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将与次年省级以上维修养护资金安排挂钩,激励地方加大资金投入,推进县级统管与规模化发展。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工程短板。持续强化监测,充分利用农村供水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及冬季农村供水保障排查工作成果,梳理省、市、县三级监督举报电话及微信小程序反馈线索,建立问题台账,指导市县摸清问题工程底数。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施策,有序实施,做到"小修不过晌、大修不过夜"。菏泽市对各渠道反映农村供水问题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县级排查摸底,拟定3030个管网及配套设施需维修改造的村庄,多渠道筹措资金分批进行维修改造。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全力保障项目推进。指导市县明确工作台账、责任人和节点目标,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度,对进度慢的市县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加强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确保维修养护项目高质量完成,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增强群众幸福指数。

目前,全省136个市县累计组建县级供水公司223家、覆盖人口6220万人,其中日照市莒县、德州市陵城区等地在县级供水公司统管的基础上,以乡镇为单元成立农村供水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实现了"县级公司送水到村、专业人员管理到户"的运管模式,为农村群众提供了物业化供水服务。

四川创新开展农村供水维修养护

四川省把农村供水保障作为政治任务,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创新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不断夯实农村供水基础。2022年,全省计划维修养护工程7730处,覆盖人口1218万人。

一是聚焦薄弱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修订完善《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对88个脱贫县和高山、高原等供水薄弱地区予以倾斜支持。2022年,全省安排中央和省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7465万元,其中,安排脱贫地区12265万元,占70%。

二是加强改造提升,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开展水源更新、水厂提升、管网延伸、设施设备完善等方式,开展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凉山州木里县安排200万元专门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优质高效发展。创新开展"乡村水务"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省遴选60个县开展试点,推动规模化发展,探索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物业化维护,提升维修养护专业化水平。南充市南部县组建城乡水务公司,成立片区供水服务中心和乡镇供水营业所,按照"1000户+1名"的标准,聘请专业管水员负责入户管网检查维修,构建农村全域20分钟供水服务圈。

四是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将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内容,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突出村级供水运行管护关键作用,严格落实人员、经费和制度"三要素"。南充市纪委监委已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监督内容,通过纪律监督和行业监管"双重监督",推动农村供水保障责任落地落实。

甘肃强化维修养护 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甘肃将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作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开拓创新,扎实开展维修养护,保障农村供水工程稳定长效运行。

一是创新分解方式,加强正向激励。科学制定中央资金分配方案,对上一年度资金超额落实、绩效任务高质量完成和农村供水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在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激励市县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截至3月底,全省已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45亿元,资金落实率达117%。

二是加强典型培育,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辐射带动作用,对全省16个五星级水厂和25个四星级水厂所属的县区,在分解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各地对表对标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

三是纵深宣传推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发放用水户明白卡、张贴宣传画、播放通俗易懂的动漫视频等方式,"线下线上"齐推进,宣传推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知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农村供水工程以及入户供水设施的维修管护,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青海创新推进农村供水维修养护

青海省水利厅于2021年底召开全省会议,提前对2022年维修养护工作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共落实农村牧区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717万元,省级资金1200万元。计划维修养护农村供水工程350处,覆盖人口51.1万人。

一是合理安排维修养护项目。西宁市湟中区全面摸排全区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农村牧区供水工程,作为确定年度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对接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优先在村级公路升级改造、实施农村污水管网的乡村,安排实施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减少工程投资。

二是探索推进管养分离。大通县探索推进"乡镇水利水保中心站+农民用水户协会+专业的水利劳务公司"共同发力的新型管理模式。由乡镇水利水保中心站开展日常监管和行业指导,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管护和维修养护监管权,委托水利劳务公司进行工程维修养护,推行管养分离。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用水烦心事。尖扎县坚持党建引领,组建农村供水保障应急抢修队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抢修和维修养护。同时广泛征求农民用水户需求和建议,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作为安排维修养护资金重要参考之一,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满意度。

新疆将工程维修养护纳入为群众办实事范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把扎实做好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力推进维修养护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水平。

一是上下联动,精准确定维修养护项目。2021年10月提前印发通知,督促各地申报维修养护项目。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成立项目审查组,从地方上报64个年度项目中,遴选出建设标准低、管网漏损率高、冬季管网易冻损的25个工程项目,作为2022年度维修养护年度任务。

二是加强调度,推动维修养护顺利进展。结合农村供水大排查工作,对25个维修养护项目进行深入调研,采取"一地一单"的形式,将项目列入各地"2022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任务清单",逐旬调度,确保工程如期完工。截至3月底,已完成招投标20项,发布招投标公告5项,开工8项,完成投资1622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三是成立专班,抓实抓细群众饮水实事。紧盯水利部党组确定的第四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全力推进精河县茫丁乡肖乃村供水管网延伸项目实施。自治区、博州、精河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合力推进。项目已于3月17日开工,截至3月底,已完成投资240万元,占总投资的40%,计划于6月底前通水运行。

多地发挥维修养护实效 保持问题动态清零

2022年第一季度,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共转办农村供水问题177件,各省份推动整改销号154件,正在办理或未销号23件。各地畅通各级农村供水监督举报平台,对12314平台转办、监测排查等渠道发现的农村供水问题,统筹纳入维修修养范围,保持问题动态清零。

陕西省汉中市针对12314农村供水问题,开展敲门入户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落实2200万元维修养护资金,扎实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印发通知,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供水常用物资储备库,新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标识标牌和外观布局,实行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工作标准化。

湖南省吉首市加强脱贫人口饮水安全状况监测排查,加大筹集力度,按照人均5元的标准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83万元,确保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需求。

福建省三明市多县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试点,探索形成"制度化处置、流程化运转、社会化评价、成果化应用"的管护模式,制定管护标准,优选管护公司,签订维修养护协议,对供水水质不达标或被通报的单位按约定进行资金罚扣。

江西省抚州市11个县(区)均与第三方签订了农村供水工程物业化管理"三全"服务协议,进行全方位维养管护,推进"全域覆盖、全民共享、全年服务"。

贵州省思南县聚焦水源不稳定、管网老化、运行管护薄弱等问题,今年已开展2次大排查,通过驻村帮扶工作队、村支两委和管水员,逐村逐组逐工程进行全面摸底,建立问题清单和维修养护台账,有针对性地开展维修养护工作。

云南省洱源县结合各乡镇农村饮水状况以及各渠道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对水源偏远、管网老化、水量不足的村组,因地制宜制定维修养护方案、分类施策,确保实效。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以县为单元开展多轮排查监测,充分利用维修养护等资金,及时发现并推进解决了66个供水保障程度不高问题。同时,创建"县级水务公司+乡级用水合作组织+村级专职管水员(公益岗位)"管理模式,组建18支供水抢修队、16家水务公司和5215名管水员,保障工程长效运行。

链接:水利部网站《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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