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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措并举推动灌区建设良性发展
来源: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22/8/12    

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围绕西南山地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将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供水条件改善、乡村产业振兴、水生态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走出了灌区发展的良性道路。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农田水利建设。将研究增加农田灌溉面积规划写入2022年市委一号文件,列为市委、市政府重要办理事项。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切实加强沟通协调,以《重庆市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十四五”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等规划为依托,结合农业产业发展,提早启动了增加农田灌溉面积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坚持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市水利局与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协商一致,印发《重庆市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竞争立项评分细则》,开展灌区项目市级审查。审查分专家技术审查和竞争立项审查两个阶段,专家技术审查由委托的第三方审查机构评分,竞争立项审查由市水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委审查评分。其中农业农村委对灌区与粮食主产区、重要农产品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全市申请立项的30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设计灌溉面积总计93.98万亩,现状耕地灌溉面积57.32万亩,灌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49.95万亩,占设计灌溉面积的53%,到2025年灌区内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将达80%以上,其中7个灌区项目的高标准农田占比达90%以上。

三是坚持高标准农田优先在中型灌区实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四改”(改大、改水、改土、改路)为主要内容,启动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投入标准为4240元/亩,“十四五”期间完成202万亩。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项目竞争性比选综合评议,将项目是否在中型灌区内作为重要加分项(加5分),纳入今年实施的项目78个,涉及36个区县,其中位于中型灌区内的项目31个,涉及21个区县,扎实推进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

四是坚持两手发力,构建水利投融资机制新格局。重庆市政府印发《重庆市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十条政策措施》,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创新,有效调动社会资本投入活力。重庆市水利局制定稳住经济大盘水利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的积极性。市财政局、水利局共同商定落实中型灌区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已脱贫原国家级贫困县市级以上财政资金补助总投资的75%,其余区县补助总投资的70%。合理划分市、区县财政分担责任,建立完善事权清晰、责权一致、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水利投入机制。

五是坚持规范引领,不断提升灌区管理水平。市水利局印发《重庆市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区县和灌区管理单位从制度上规范灌区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供用水管理、经济管理等内容,并发文要求灌区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工作要求,定岗定员,倒排时间计划,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节水型灌区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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