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经过一年多来的编制工作,4月1日通过了水利部专家评审。这部规划经过进一步修改后将下发到各地,指导全国水利行业,包括水利部直属单位、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制定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水利信息化建设规划,进行今后一个阶段的水利信息化建设。
要求 架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
《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家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大政方针指导下,遵循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以信息技术在水利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为手段,以水利信息资源开发为核心,以建设水利信息采集与传输网络和数据中心为基础,以带动水利现代化为主要目标,以健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管理和人才培训为保障,架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
该《规划》指出,流域机构应根据水法,在进行信息化规划与建设时,充分考虑满足在流域内发挥水资源管理主导作用的需要。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注意水利信息化规划与各地方政府信息化规划的相互衔接,确保水利信息化与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协调发展。
前期 公开征集方案广泛调研需求
2001年11月,水利部印发了《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纲要》,提出了全国水利信息化的发展思路,并具体部署了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一年多来,在水利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有关司局和流域机构的大力配合下,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7个流域机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水利部;由部机关有关司局牵头的信息化专项规划也基本完成;水利信息中心负责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部分——国家水利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及建设项目建议书和水利信息化标准化指南等都已完成,并通过了审查,为《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完成《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的编制,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利信息中心于2002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编写大纲》,得到了广泛响应。专家评审推荐的规划编制合作单位在水利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利信息中心的组织下,从2002年9月开始广泛对水利部门进行需求调研,并对各单位上报的规划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分析,特邀国家信息化办公室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做专题讲座,对规划的编制进行具体指导,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规划初稿。初稿在不同的范围内多次征求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数易其稿,对规划进行了全面的修改,终于定稿。
目标 近期、中期、远期分阶段阐明
《规划》分阶段阐明了水利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与任务,为全国水利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依据。
近期目标(2003年~2005年):广泛开发水利信息资源,基本建成水利信息网、水利数据中心和安全体系,全方位构建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健全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体制,统一标准规范,加强人才培养,营造水利信息化保障环境;基本完成重点工程建设,部署其他业务应用,基本形成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有效解决信息资源不足和资源共享困难,提供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的信息服务,提高水行政管理效率,力争在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实现水利信息化。
中期目标(2006年~2010年):深入开发水利信息资源,完善水利信息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水利信息化保障环境,全面推进重点业务应用,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提供全面、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增强决策支持能力,基本实现水利信息化,为实现水利现代化奠定基础。
远期目标(2011年~2020年):在全国全面实现水利信息化。
任务 建成十大业务应用体系
在规划期内,水利信息化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建设水利信息基础设施,营造水利信息化保障环境,围绕十大重点业务应用,建立和完善水利信息化综合体系。
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近期以国家防汛指挥系统、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水质监测与评价信息系统和水利行政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为重点,初步满足业务应用需求;中期进一步完善已建系统,全面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管理、水利信息公众服务、水利规划设计管理和水利专业数字图书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基本建成十大水利业务应用;远期以全面实现水利业务应用信息化为目标,全方位提高水利综合服务能力。
投资 确保重点设施和应用
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期内投资较大,根据水利信息化近期建设任务安排,按确保主要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业务应用的原则,中央投资集中于中央和流域机构,对地方的补助主要安排在综合信息采集体系、水利信息网络及部分试点建设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