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水利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供水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这项长达两半年的专项行动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整改成效上,要求各地针对排查梳理的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问题、责任、整改、销号全链条管理,通过真抓实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此次专项行动的排查内容为达不到饮水安全标准的供水工程和供水对象;不能24小时供水或者供水工程能24小时供水但部分供水对象不能24小时供水;水质检测不达标、净化消毒设备未配备或不能正常工作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存在“水大则浑”等问题的分散供水工程;排查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维护是否到位,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投诉渠道是否畅通,供水服务是否及时,服务效果群众是否满意,摸排分散供水工程村民自管和村镇统管情况以及其他问题。
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及立行立改任务,即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能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解决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第二阶段为2025年12月前,完成供水保障提升。2023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农村24小时供水。
为落实落细此项工作,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县(市、区)为单元对农村供水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和措施清单,实施整改,规范销号管理,开展县级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修订,编制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查,对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审核、汇总县级整改工作方案并督促实施,复核县级销号问题;安徽省水利厅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采取实地核查、走访等方式,适时对各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动整治工作见行动、有实效,在县(市、区)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全省2023-2025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