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全面贯彻落实李国英部长在全国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两手发力、试点示范,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现代化灌区建设。
一、坚持两手发力,全力保障眉山市东坡区试点。强化责任落实,统筹要素保障,有力推动眉山市东坡区试点工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抓住东坡区“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首提地的独有机遇,争取发改、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支持,落实财政投入8.38亿元,夯实试点基础。二是盘活存量资产。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大水利投入的实施意见》,支持东坡区将区域所有水库和大中型灌区区管工程等水利资产,注入水利主导的国有公司,融资到位8.07亿元,拓宽融资渠道。三是激活社会资本。用好东坡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确权办证成果,采取特许经营引入社会资本,试行“平台公司+村集体+企业”模式,强化工程管护。
二、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牵引作用,带动用水权改革协调跟进,推进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分配农业水权。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推进蟆颐堰中型灌区农业水权初始分配到行政村到规模大户,初步形成灌区水权初始分配“七步工作法”,在2021-2022年全省19个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中全面试行。二是明确管护主体。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明晰灌区渠系管理分界断面,推行东坡区永丰片区国管骨干工程专业化管理和群管末级渠系村民自治,压实管护责任。三是严格用水控制。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运用灌区“一张图”成果,以行政村为边界,统一划分灌区农业用水单元和计量供水单元,总量控制、计量到村,以地配水、定额管理。四分担核定水价。用好财政精准奖补政策,坚持不增加农民种粮负担,骨干工程运维成本通过收缴水费和其它经营收入解决,不足部分财政补助;末级渠系通过村级公共服务经费、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受益群众投工筹劳分摊等方式统筹解决,确保核定农业水价落地可行。
三、坚持示范引领,切实抓好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对标试点任务,坚持点面结合,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一是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提炼并积极推广东坡区试点经验,指导都江堰灌区人二处中江县、内江市威远县河口水库灌区、宜宾市南溪区马耳岩水库灌区改革实践,带动四川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不断实现新突破。二是坚持先建机制。同步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明确未完成改革验收的中型灌区在建项目不予验收、新增项目不予入库,以项目抓改革,以改革促管理。三是优化推进模式。按照“一次审批、一次招标,分年度安排资金、分年度实施”的模式,科学推进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对未落实地方自筹资金或进度滞后的,调减甚至停止安排2024年度中省补助,倒逼项目灌区比学赶超。
下一步,四川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拓宽灌区建设管护资金筹措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管理的积极性,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切实把改革试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