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绿色小水电的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工作的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做好期满延续工作。经电站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初验、水利部审核和公示,确定山西省晋城市武安等130座电站为2023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同意山西省晋城市栓驴泉等89座示范电站的期满延续申请;决定河北省石家庄市土贤庄等27座电站退出示范电站名录(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得称号和通过期满延续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总结经验、凝练亮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单位要以示范电站为标杆,广泛开展对标达标活动,为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水利部
2024年1月2日
附件1:2023年度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名单(130座)
附件2: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期满延续名单(89座)
附件3:退出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名录名单(27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