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是指向农村居民和单位供应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不包括灌溉用水)的设计供水规模小于1000 m3/d且设计供水人口小于10000人的工程,主要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是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缺乏统一建设、改造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各地实际工作中不清楚怎样开展,亟需技术标准支撑。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为指导地方统一建设和改造标准、管理和服务机制,规范开展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水利部组织有关技术支撑单位编制和颁布了《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5月18日,水利部颁布该标准,并于8月18日起实施。
《规程》适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无法覆盖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改造和管理提升。主要包括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布局、水源建设、输配水设施设备、水厂(站)的建设与改造,水质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等。在规划布局方面,明确应以建大并中减小为原则,压减小型供水工程数量,从县域布局上提升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在水源建设方面,规定了新建和改造水源工程时,水源选择、取水工程建设及改造的技术要求。强调应综合利用小水源集中联通、联调联供等措施,提升水源保证率。在输配水设施设备建设改造方面,规定了水泵与泵房、调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技术要求和措施,明确管网宜应埋尽埋、联网扩网等要求,提升工程输配水能力。在水厂(站)建设与改造方面,明确了IV型、V型集中供水工程水厂(站)选址要求、总体布置、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建设和改造技术规定。在水质提升方面,明确了水源保护、水质净化消毒工艺选择及设施配套、水质检测等技术要求和改造措施,特别是主要依靠水窖、水柜供水的水质提升技术措施。明确了小散供水工程水质自检、巡检指标和频次要求。在管理能力提升方面,从目视化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应急供水、防冻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提升技术要求,明确要求推进县域统管,强化计量收费,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专业化运维、防冻、应急供水保障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