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陕西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做好水毁农村供水工程排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水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全面排查,掌握农村供水受灾情况,做好应急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通知要求,一要全力做好排查统计报送工作。县级水利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逐村逐镇排查摸底,详细掌握水毁工程数量、涉及范围、影响人口等情况,建立动态台账,分析损毁原因,估算经济损失,研究制定应急方案,科学规划恢复重建方案。要持续做好汛期农村供水日调度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水毁情况统计,于每日17:30前逐级上报至省水利厅。二要精准做好应急供水保障工作。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为抢险救灾、应急供水提供组织保障和技术支持。要紧密结合农村供水工程水毁排查情况,确定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及时抢修,尽早恢复群众应急或正常用水。要及时向群众发放供水指南,做好应急水源水质检测,指导群众喝上健康水、明白水、放心水。三要分类施策谋划灾后重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分类施策的原则,有序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恢复正常供水。对于需要重建的供水工程,要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思路,高质量做好项目前期和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