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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应对水资源短缺的措施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李 周 包晓斌 于法稳 王利文 尹晓青 杨东升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3/6/10    

在西北地区,水资源不仅是农业的命脉,也是整个社会的命脉。为了应对水资源短缺,西北地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某种意义上讲,水资源短缺应对措施的进展,从一个侧面反映西北地区人文历史和经济的发展。

一、西北地区节水技术创新

1.从平整土地、缩小地块入手,改进灌溉方式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主要在田间采取只需劳动投入便能达到目标的节水措施,如平整土地,改大畦为小畦,改长畦为短畦,逐步实现了由漫灌到沟灌、畦灌的转换,这些措施为减少单位耕地灌水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2.从科学试验入手,降低农作物灌溉定额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针对灌水量过大、轮灌期过长、而次数过少的做法,各省、自治区的研究机构对适宜的灌水量、灌水次数和灌水时间进行了长期的试验。如青海通过反复试验总结出适宜的灌溉制度是:麦类作物每公顷冬灌1950m3或春灌1800m3,分蘖1200m3,抽穗975m3,灌浆975m3;豆类作物每公顷冬灌1950m3或春灌1800m3,开花1125m3,结荚900m3,灌浆900m3。各个灌区参照灌溉试验的成果,并结合实际情况改进灌溉制度,有效地减少了单位农田的灌水量。

3.从应用节水灌溉设施入手,减少农作物灌溉定额

20世纪70年代进行了喷滴灌试验,但这项工作没有得到推广,甚至在点上也没有维持下去。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当时农村资金极为短缺,缺乏采用资金密集型节水技术的条件;二是喷滴灌技术不仅不变成本高,可变成本也高,适宜在主要依靠天然降水灌溉但需要补充灌溉,且补充灌溉效益极为显著的地区采用,而西北的大部分地区不属于这样的地区。

4.从农艺技术入手,减少农作物灌溉定额

20世纪80年代主要采用地膜覆盖技术。这项试验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推广于1984年。例如新疆,当时棉花种植面积20万hm2,其中13万hm2采用地膜覆盖,目前113万hm2棉花已全部采用地膜覆盖,玉米和甜菜的地膜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50%。同时还推广了抗旱保水剂。

5.从渠道衬砌入手,减少输水损失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主要措施是渠道防渗,以减少输水损失。如新疆,1990~1998年,农民共集资43.8亿元,投劳7.3亿个工日,完成土石方15.9亿m3,使防渗渠道由不足2万km增加到10.5万km,斗渠以上的渠道防渗率已达到60%,渠系水利用率提高到0.52。与1990年相比,年节水量达到40多亿m3。

6.从雨水资源化入手,增加可利用的水资源量

为了使更多的降水转化为可供利用的水资源,甘肃、青海和宁夏的部分地区实施了“窖井节水灌溉脱贫工程”。如青海省近3年修建了7.7万眼水窖,可蓄水200多万m3,已蓄水的5万余眼,实际蓄水120余万m3。“十五”期间,将新建水窖50.9万眼,平均每户修6眼窖,户均蓄水量将达到210m3。牧区每户修建蓄水池2座,户均蓄水量将达到60m3。

7.推广节水示范项目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国家推行节水示范项目,一个项目100万元,地方要按1∶1配套。如新疆,目前已有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哈密市和裕民县4个国家级节水示范区,已建成高标准节水示范工程1200hm2,节水374.4万m3。

8.从调整夏秋作物结构入手,平衡用水需求

在有条件的地方还采取了调整夏秋作物结构,以平衡用水需求的措施。如甘肃,根据河源来水集中在7、8、9三个月的特点,将夏禾种植比例由以往的90%调整为75%,将秋禾及其他作物由10%调整为25%。

二、农业用水管理

在历史上,西北地区主要靠非正式制度安排,如盟约告示及乡规民约等进行农业灌溉用水的管理。民国时期,以政府制订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法规和部门规章为标志,进入了按正式制度安排进行农业灌溉用水管理的阶段。例如,陕西的泾惠、渭惠、梅惠、黑惠、褒惠、汉惠等渠的管理规则均得到当时国民政府行政院的核准,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新中国成立以后,西北地区的农业用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最初采用的是单一的行政管理手段,随着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介入,逐步形成了农业用水的管理体系。

农业用水管理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明确界定水权,以控制盲目开垦的行为;二是制订分水合约和监督合约实施的制度,以消除或减少用水纠纷的发生;三是根据灌渠岁修规则征集工料并安排维修事宜,以确保灌溉系统安全运行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四是依照水费交纳规则收款,以确保管水机构运作和用水管理的可持续性。

三、农业节水管理

1. 计收水费

(1)水费计收的历史沿革

在历史上,水费(实际上是水粮)包括水利工程的管理费用和应征收的农业税(即公粮)两部分,至于工程维修所需的工料,则由受益户另行分摊。水粮与额定的水量挂钩,其数额一经确定,通常不会变更。尽管历史上专职管水人员的报酬并不低,但由于专职管水人员极少,因此用水户交纳的水粮十分有限,约占亩收入的5%~8%。这种做法延续了很长时间,直至20世纪50年代。20世纪60年代提出了按实际用水量收费的构想,但没有推开,实际上采用的是按灌溉面积收费的做法,收费标准有所提高。

最近20年,西北地区的水价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按灌溉面积收费为按用水量收费。由此带来了两个效应,即管水机构量水、分水的精度高了,农户愿意按实际用水量交纳水费,故水费拖欠现象大大减少了。二是改行政事业收费为按供水成本收费。如青海,1980年农用水价为0.005元/m3,1985年农用水价调至0.014元/m3,1997年农用水价又调至0.12元/m3。甘肃洪水河灌区的水价调整经历了3个阶段,1966年实行按水量计收水费,水费标准为0.001元/m3斗口水量,下同;1981年水费调整为0.006元/m3;1988年实行“基本水费+计量水费”两部制收费办法,基本水费每公顷15元,计量水费为0.008元/m3;90年代调整了3次水价,1992年、1995年和1998年分别将计量水费调整到0.012元/m3、0.035元/m3和0.094元/m3,基本水费提高到每公顷30元,终于实现了按供水成本收取水费的目标。

最近20年,不仅水价提高了,水费的收取率也提高了,达到90%以上。水费在财务管理上实行收支两条线,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在使用上一般将水费的50%作为工程维修费,其余50%作为管理养护费。

(2)水价变动的影响

水价的提高诱发出了节水的行动。如宝鸡峡,1973~1982年10年间,斗口平均引水量4.5亿m3;1983年,斗口引水量降至2.7亿m3,降幅达40%;此后每调高一次水价,斗口引水量均有所下降,目前的引水量已减至2.3亿m3。

1983年(引黄灌区全面实行计量收费的第一年),宁夏的平均引水量与前5年的平均引水量相比较,用水高峰时引水量减少5.2%,排水量减少32.7%。2000年,宁夏引黄灌区实际引水量79.52亿m3,与1999年88.61亿m3相比少引水9.09亿m3,减少10.3%。2001年共引黄河水62.63亿m3,比2000年又少引4.67亿m3,节水6.9%。节水效果有力地化解了水价上涨的影响。

2. 征收水资源费

1993年,陕西省征收水资源费的工作全面展开。1993~1996年,全省累计征收水资源费4771.01万元,其中1993年为1000万元,1994年为1246.12万元,1995年为1216万元,1996年为1308.89万元。到1999年底,新疆全区有66个县市开征水资源费,累计征收水资源费9000万元。青海从1995年10月1日起实施《青海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是: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的,按取水量每立方米计征0.02元;用于城镇居民生活的,每立方米计征0.01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挖筑鱼塘和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用于水产养殖的不含天然湖泊、水库,按养殖面积每公顷计征60元。

3.超量加价和节水奖励

农业节水包括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鉴于价格正确反映要素稀缺程度,是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所以经济手段是更为基本的手段。西北地区普遍采用的经济手段是:对超计划用水加价30%~50%,对节水则实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用水管理的组织与制度创新

历史上,西北地区普遍实行“民办、公助、官督”的分水、输水和灌水制度。民间自建的小型渠堰管水人,如渠长、堰长、头人、会长和水老等,多由用水户推举,或轮流担任,并有具体的用水规程和维修办法。如,陕西华县金沙渠从明代至民国500多年间,一直坚持每年正月初十为渠道整修日的民约;汉中各县渠堰均由民间推举首事,专习堰务,并由地方官督办。民国时期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建立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在管理局的统一管理下,将干、支渠的段、斗交由群众管理,段设水老,斗设斗长(斗夫),村设渠保。上述人员均由群众选举产生,他们的报酬由受益群众筹粮筹款解决,有些水老、斗长还能得到灌区管理机构发放的津贴。为了依托社区力量进行用水管理,民国22年(1933年),陕西省政府颁发了《陕西省水利协会暂行组织大纲》。水利协会理事由选举产生,当选的大多是当地有威望且严于照章办事的人。20世纪50年代初中期的村乡基层管水组织,实际上是从该路径上衍生出来的。在实行人民公社体制的年代里,村乡的管水事务依然存在,但基层管水组织不再存在了。人民公社解体以后,为了满足分户经营的要求,再次出现了依托社区力量进行用水管理的实践。

1. 成立用水户协会

甘肃省于1998年在靖远、白银交界处的一个灌区推行参与式管理。具体做法是按社区推选农户代表,成立执行委员会,由其雇佣人员进行水资源管理,主要内容是实行水票制和配水到户,其结果是,虽然水价提高了,但用水量减少了,农民用水支出降低了,水事纠纷基本上不存在了。目前,用水户参与管理已经成为时尚。它的基本做法是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协会负责做好支渠以下的工程维护、配水和水费收缴等事宜,政府将水权赋予农民,并从宏观上进行政策指导。建立基层管水组织,实际上还有将个人间的冲突转换为个人与组织的冲突的效用。截至2001年底,宁夏共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188个,这些农民组织管理严格,措施到位,既保证了农作物的适时灌溉,又达到了节约用水的目的,节水都在15%以上。甘肃张掖市的大满、盈科、西浚、安阳4个灌区也成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下设101个分会,并在村级设立了700个灌水小组,核发水费明白卡9800份;临泽县的梨园河、民乐县的洪水河和山丹县的马营河灌区也成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

2. 深化改革,提高管理的透明度

农业用水管理的改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推广斗、农渠量水,改过去按面积摊收水费为按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二是对小型水利设施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具体措施包括承包、租赁和拍卖。例如,宁夏已完成承包支斗农渠935条,小扬水站48处,机井62眼,小型水库和塘坝等62处;拍卖机井121眼,小扬水站14处,覆盖灌溉面积6.05万hm2。三是水务公开,以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具体内容有:实行供用双方共同测定水量和签字的制度;建立水务公开栏,定期向群众公布水量账、水费账。

3. 水权交易

水权交易主要解决用水效率的问题。水权改革的目标是:将水权下放到乡、村、农户,诱发水权交易,形成水市场。从理论上讲,只有取水许可证的让渡者得到的收益不小于这部分水资源给其带来的收入,而它的购买者的支出不大于这部分水资源能给其带来的收益,交易才有可能获得成功,所以水权交易具有“共赢”的特征,它的实质是取水许可证流向更有效率的企业或农户手中。因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有责任促进水权市场的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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