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水价办法》)的出台,是我国水利事业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水价改革取得重要成果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在全面推进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水价办法》的出台,对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合理的补偿机制,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成本核算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和节约用水以及维护水利工程供水单位和用水户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将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 水价改革,势在必行
江西水资源总量十分丰富,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1640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422亿立方米,水资源年际变化相对较小,但时空分布不均,农业用水分配结构不合理,制约了水资源的可利用程度。目前,我省已建成一定规模的蓄水、引水、提水等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水平和综合能力供水工程体系。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改革现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对于江西这样一个农业和水利大省,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1、低水价政策不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水资源短缺问题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在水资源短缺的同时,由于长期的低水价供水和缺乏合理的水价机制,农业大水漫灌的作业方式相当普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生活用水缺乏节制,导致水资源浪费严重,抑制了节水措施的实施。
2、低水价政策不利于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水利工程水价低于供水成本,供水管理单位长期亏损,水管单位难于生存和发展。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缺乏资金来源,老化失修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阻碍了水利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能力的提高。
3、现行的水价形成机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水作为商品还没有按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定价,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价格制定过多考虑成本因素,过多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忽视资源因素,忽视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要通过水价改革,形成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按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确定供水价格,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二、 统一政策,改革水价
立足我省基本省情和水情,综合考虑水价管理与改革的具体实际,按照“充分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努力促进我省水价改革。
1、 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稳步推进水价改革。我省水价改革采取统一政策,分级定价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的积极性。
2、 实行分类定价,货币计价的计收方式。水利工程供水实行分类定价,根据用水户的不同性质分为农业用水价格、生活用水价格、水力发电用水价格和环境用水价格。农业供水取消实物计收,改为货币计价、货币结算的计收方式。
3、 农业供水逐步由按田亩收费向计量收费过渡。农业供水目前仍按田亩计收水费,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灌区加快按亩收费向计量收费过渡。同时,大力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对各类用水户实行定额管理,制定合理的用水定额,逐步将超计划用水加价过渡到超定额用水加价,让价格的杠杆作用在水价改革中充分体现。
4、改革水价,分步到位。根据我省经济状况及农户的承受能力,农业水价要求5—6年达到成本价,2003年调整到成本价的60%以上;非农业用水价格分3年达到成本价,2003年调整到成本价的80%以上。
5、严格测算方法、科学确定价格。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管理规定》正确划分成本范围、合理分摊各种费用、强化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三、抓住《水价办法》出台实施的大好机遇,积极推进我省水价改革
水价改革是当前全社会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水价改革工作直接关系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关系到水管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水价办法》的出台,为水价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我们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全面推进我省的水价改革工作,使我省水价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
1、大力宣传《水价办法》。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舆论宣传工俱,向社会大力宣传《水价办法》,增强水是商品的认识,使社会各界人士、各类用水户和受益户都能认识到实施《水价办法》的重要性,取得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以利于水价改革的顺利进行。
2、结合我省实际,根据《水价办法》的规定,修改和完善《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3、结合《水价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水价改革促使水管单位增强市场经济意识,调动其加强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的积极性,促进水管单位在体制、机制上的转型。理顺乡镇供水管理体制。
4、加强水利工程经营管理,规范成本核算,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约束机制。水费转为经营性收入后,一要加强水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水费使用办法,杜绝不合理的成本开支。二要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按财务规定提取折旧和修理费,专项用于工程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三要加强对水管单位供水成本和水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