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12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在北京召开研讨会,对《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研讨,来自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山东、陕西、湖北、湖南、福建、四川等省的17位同志参加了会议,其中绝大多数来自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方面具有突出特点的14个市、县。会议期间,与会同志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多年从事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经验,对《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农村水利司将对《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修改后,征求有关专家、单位和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的意见。
会议期间,与会同志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多年从事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经验,对《关于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农村水利司将对《指导意见》(讨论稿)进行修改后,征求有关专家、单位和各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