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以来,国家计委、水利部先后安排了甘肃省景电一期等12个大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998~2001年度项目已完成了各项任务,经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均达到了设计质量标准,绝大多数工程被综合评定为优良工程。2002年度项目已经全部开工。2003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批准,即将进入招投标阶段。现将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如下:一、项目前期工作
甘肃省现有大型灌区(30万亩以上)22处,有效灌溉面积792万亩,约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40%,大多始建于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限于当时技术、资金等条件的限制,工程建设标准偏低,渠系配套差。经过多年运行,工程老化失修严重,造成灌水和输水损失大,用水没有保证,直接影响了农业灌溉和生产,严重制约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因此,对这些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恢复和扩大功能,势在必行。
为了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999年8月,水利部在西安召开专门会议,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根据会议精神,我省立即开展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工作。2000年初,我省完成了16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上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
2000年3月29日至4月5日,水利部委托水规总院组成专家组,在兰州召开了甘、宁、青三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审查会。甘肃省景电一期、靖会、兴电、西营、红崖山、西大河、东大河、洪水河、大满、西浚、友联、梨园河、双塔、鸳鸯、党河等15处大型灌区通过水利部的审查,列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
列入规划的十五处大型灌区配套改造的主要建设任务是:改建渠首10座、泵站23座,维修改建干支渠道2355.4km、建筑物6977余座,维修和新建排水干支沟332.12km;完成田间节水面积273.11万亩,其中喷灌、微灌节水面积46.52万亩。规划总投资29.1亿元,其中骨干工程投资19.5亿元(其中国家补助13亿元,地方配套6.5亿元),田间节水工程9.6亿元。规划实施期到2015年。项目完成后,年可节水3.18亿m3,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5.21万亩,改造中低产田66.7万亩。
规划批准后,根据国家计委、水利部《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大型灌区分年度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根据各项目投资计划编制了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经甘肃省计委、水利厅审查后上报国家计委、水利部。对于灌区通信及自动化工程,要求灌区管理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了专项规划(设计)报告,经水利部审查同意后,由省计委、省水利厅审查批准,分年度纳入到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中实施。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2002年底,国家计委、水利部5年共计下达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计划4.7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2.99亿元,地方配套1.75亿元。
1998~2001四个年度项目实施后,共计完成改建渠首1座,占规划的10%;改造泵站4座,占规划的17.39%;更换泵站钢筋混凝土压力管道6674m;更换机电设备287台(套)。维修改建干支渠516.31km,占规划的21.92%;改建、维修各类建筑物2348座,占规划的33.65%。完成田间节水面积19.55万亩,其中田间配套面积18.15万亩,喷灌面积1000亩,管灌面积8345亩,滴灌面积4605亩。实际完成投资3.49亿元,占计划的103%,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2.14亿元,地方自筹1.35亿元。实际完成总工程量928.84万m3,其中土方771.75万m3,石方121.92万m3,混凝土35.17万m3。耗用水泥11.14万吨,钢材4114.92吨。木材3102.93立方,耗用劳动工日604.42万个。
各年度项目完成后,甘肃省水利厅会同省计委组织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验收专家组,按照水利部《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对各年度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征求灌区群众意见,经过分组讨论后,进行了综合评分,除个别项目综合评定为"合格"工程外,绝大多数项目综合评定为"优良"工程,占总数的93%。
2002年,国家计委、水利部批准我省景电一期等11处大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共下达11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投资计划1.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0.9亿元,地方自筹0.45亿元,目前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
另外,张掖市大满、西浚、友联、梨园河、盈科等5个大型灌区已纳入黑河综合治理项目中实施。因此,基本未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中安排。
(二)效益
1.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消除了灌区骨干工程的主要隐患,保证了工程安全运行。解除重点病险工程,减少了灌区年维修费用和年维修用工;
2.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灌溉条件,提高了灌溉质量,节约了水资源,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全省12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1998~2001年度项目实施后,渠系水利用系数平均由0.61提高到0.64,年节水11648.49万m3;
3.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后,不仅增加了渠道输水能力,而且灌溉效率也显著提高,增强了灌区供水服务能力。增加输水能力21.76m3/s,灌溉周期由改造前的平均20.63天减少到18.13天,灌溉效率由改造前平均439.13亩/昼夜/秒m3提高到改造后平均476.38亩/昼夜/秒m3;
4.通过节水改造,新增保灌面积20.1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66万亩,年增粮食生产能力10983.83万公斤、经济作物生产能力2404.5万公斤。节约水量除用于灌溉外,还增加工业用水137.9万m3,增加工业产值3709.6万元。因节水年增加工农业总产值8882.5万元;
5.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后,节余水量有6293万m3已用于种草种树,改善生态环境。随着各地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和国债资金的投入,项目区群众种草种树、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热情空前高涨,地方政府和群众增加了对田间工程配套及生态建设的投入,不仅拉动了地方经济增长,而且促进了灌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确保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确定计划、水利部门为项目责任单位,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任指挥(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及时协调落实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项目实施。同时,根据续建配套项目的特点,依托各灌区管理单位成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明确了项目法人。由于各级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机构健全,从而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促进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初期,针对项目单位重建设、轻程序的现象,省水利厅组织各项目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就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强调项目严格按基建程序管理的重要性,并建立了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开工建设、设计变更等审批制度。从执行情况看,各项目单位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加强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管理》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水利部制定的《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了"三项制度",确保了工程质量与进度。
(三)严格计划和资金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月报制度
为加强项目计划管理,省水利厅认真落实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投资统计有关规定,建立国债项目跟踪统计制度。各项目单位每月1日之前上报上月项目进展、投资到位及完成等情况,投资到位情况以银行汇单为准。
在资金管理上,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抓了中央补助资金及各地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户建帐,固定专人管理,切实保证专款专用。明确规定哪一级扣压续建配套国债资金,就停止那一级项目的申报,同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为此,我们通过不定期的专项检查,解决了资金到位迟缓,影响工程进展的问题。据了解,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专项资金是各类水利建设资金中到位率最高、资金配套最好的专项资金。
(四)抓好改革是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的关键
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工程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改革使灌区逐步摆脱困境,两者相互促进,互为依托,以灌区改革促进项目实施,以项目实施促进灌区改革,在工程改造的同时从机制上进行改革,以巩固续建配套成果,促进灌区走上良性运行的轨道。
(五)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我省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始终把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作为重点。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大力发展高效节水技术。在材料、设备选型上瞄准国内外先进技术,选用了土工织物防渗、新型液控缓闭蝶阀等新材料、新设备。这些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保证了工程质量,有效延长了工程使用寿命,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
四、灌区改革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
自1998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以来,各级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国家投入巨资进行灌区改造,不但要改善工程老化现状,实施节水灌溉,更重要的是要通过灌区改革,使灌区摆脱困境,逐步走上以水养水的良性运行轨道,实现灌区可持续发展。
为了促进灌区改革的不断深入,2000年7月,省水利厅召开续建配套项目座谈会,专题研究了大型灌区改革的问题,针对国有大中型灌区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问题,从灌区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明确了灌区改革的主要任务,提出了灌区改革的新思路。同时,在不同类型的灌区积极开展了试点工作,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各级水利部门按照国家及省上的安排部署,切实转变观念,借鉴成功经验,灌区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制定改革目标,积极配套政策
从项目启动开始,甘肃省水利厅就要求各项目区研究制定灌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全省15处大型灌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分阶段任务,制定了较为具体的措施。各大型灌区改革实施方案均由当地政府批准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大型灌区改革。
为了从宏观上指导灌区改革,积极研究有关政策,出台了《甘肃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甘肃省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指导意见(试行)》,为灌区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三)抓试点,促改革
民乐县洪水河灌区作为水利部灌区改革试点,按照骨干工程管理企业化、田间工程管理社会化的改革思路,建立了灌区农业供水"企业+协会"的管理模式。在水价改革上,农业灌溉水价1998年一次性调整到位,由0.078元/m3提高到0.094元/m3,收取率为100%。民乐县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有关领导任成员的灌区改制领导小组,进行了全灌区的调查摸底、资产重估,制定了《民乐县洪水河灌区机构设置人事工资改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目前,灌区已全面实行用水户参与式灌溉管理。同时,灌区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试点的要求,编制了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计划、方案。在对灌区水资源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本着公平、效率、协调、统一的原则,建立了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两套指标体系。选择7个村和1家企业先行试点,通过两套指标体系控制,分解了水权,用水定额和成本均有明显降低,节水型社会试点初步取得了成效,为我省大型灌区改革积累了经验,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四)灌区改革的成效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以灌区改革试点经验为指导,以续建配套项目建设促改革,以改革促进项目建设,大部分灌区开始走向良性运行的轨道。
景电一期灌区在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同时,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精神,在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上做了有益的尝试,完善内部管理运营机制,将原有16个处(室)精简为14个,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逐步压缩和精简人员。管理局今年清退农民工342名(占全局原有人数的20%),并从机关抽调53人补充到了生产第一线,使灌区管理人员由1997年的2089人减少至2002年的1337人,减员人数占原有人数的36%。同时,灌区在信息化管理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采用了分层、分布、分散的集保护、测量、控制于一体的泵站综合自动化装置,建立了对等式局域网,建成并开通了景电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并在景电一、二期工程40个支渠口、97个独斗口及二期总干三支渠34个斗渠口安装了自动记录仪和水位变送器,配水计量实现了规范化、科学化。
白银市兴电灌区改革劳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实行"末位淘汰制",将原有的15个科室合并为12个,将灌区管理人员总数由533人精简到415人,机关工作人员由115人精简到95人。在灌区积极推行供水到户,成立以支渠为单元的农民用水者协会64个,以斗渠为单元的用水小组285个,占灌区用水户的90%,剩余的10%将在年内完成改制工作。初步制定了《用水者协会章程》、《用水管理制度》、《购水及水费收缴管理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解决了原来管理混乱、乱搭车、乱加价收费等问题。
在大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的带动下,在灌区改革试点经验指导下,我省国家暂时未安排投资的大型灌区也积极自筹资金,进行骨干工程的续建和田间工程配套。同时,积极进行机构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水价改革。
我省续建配套项目的实施,在国家计委、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全面指导下,经过全省各级水利、计划部门的辛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甘肃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国债资金的到位、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基本建设程序的落实以及灌区改革的深化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尚需做更多更细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重点抓好灌区改革和地方自筹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三项制度",严把质量关。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在抓好灌区骨干工程改造的同时,加快田间配套工程建设步伐,力争优质、高效地完成我省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任务,为甘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