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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总结
  浙江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3/8/21    

一、灌区概况及特点

浙江省(未含宁波市)大型灌区有长潭、钱塘江、牛头山、上浦闸、乌溪江引水、铜山源、碗窑、温瑞、桥墩共9个。有效灌溉面积391万亩,占全省有效灌溉的18.62%。9个大型灌区现有干支渠道总长9048km,干支渠配套建筑物6257座。由于受地型气候等自然条件制约,地处金衢盆地的乌引、铜山源、碗窑三个灌区在渠系工程布置上具有较明显的干支斗渠系功能及相应的灌排水系统,灌溉方式以自流灌溉为主,少部分的丘陵坡地需从渠道、溪流中提水灌溉。位于滨海平原的长潭、牛头山、温瑞、桥墩和萧绍平原的钱塘江、上浦闸6个灌区,境内地势低平、河网发达,一般以几条主干河道为中心,与众多纵横相交、水流互通的河道组成平原河网型的防洪、灌溉、排涝、供水、航运等多功能的河渠系统。其建筑物以水闸、倒虹吸、抽水机站、桥梁为主,灌溉方式由水库、江河引提水至灌区内河网中,再由泵站提水灌溉。

上述9个大型灌区耕地集中,土壤肥沃,灌排条件较好,粮食亩产均在700kg以上,是我省主要产粮区。各大灌区也适宜多种经济作物生长及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近几年通过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灌区内的水果、油料、柑桔、茶叶、花卉、药材等经济作物发展迅猛,淡、海水水产养殖业也发展较快,建成一大批高、新、优的农产品和园林、水产养殖的生产基地,发展了农村经济,提高了农民收入。

二、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情况

在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大力支持下,我省自1998年分期分批对长潭、乌引、铜山源、温瑞、牛头山、钱塘江等6个大型灌区进行节水续建配套改造。至2002年底,已衬砌干支渠道228.5km,疏浚灌排河道82km,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839座。完成土石方272.17万m3、混凝土16.67万m3、钢筋1357吨。共完成工程投资18027万元,占批复计划投资的93.2%,其中,国债资金65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477万元,分别占批复计划投资的90.3%和95%(未完成的投资部分是2002年度的灌区项目尚在实施中)。

根据我省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建设规划的要求,乌引、铜山源这二个自流灌溉型的灌区,已衬砌干支渠总长157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733座,分别占"规划"内容的20.8%和47.1%。长潭、牛头山、温瑞、钱塘江这四个平原河网型的灌区虽然已完成总干渠防渗衬砌长18.24km,占"规划"的75%,但灌区内大部分的主干河道及水闸等整治改造工程还未开始实施,距规划改造内容的要求相差甚远,并且我省的上浦闸、桥墩和碗窑三个大型灌区还未开始节水续建配套建设。因此,我省下阶段的灌区建设任务还很重,也很迫切,同时也促使我们在国家进一步支持下,把我省规划内的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的建设完成的更好。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我省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建设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立项评审、指导检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安全实施。

(一)把好项目立项审查关,优选设计方案,确保工程质量

五年来,省水利厅与省计委严格把好项目评审关,对各灌区申请立项的灌区改造工程在评审前均组织专家到现场实地察看,分析其建设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特别对关系到灌区运行安全的骨干重点工程和渠系建筑物的改造项目,还要求科研单位出据技术检测报告及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措施建议,项目设计单位在广泛吸取科研单位及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完成技术含量高、结构稳定的设计方案,从而保障了工程的设计质量与运行安全。例如,铜山源灌区的会泽里渡槽、钱塘江灌区的顺坝1号水闸、温瑞灌区的瓯江翻水站等大中型骨干重点工程的改造建设项目均达到了设计先进、施工优良、运行安全的要求。

(二)健全组织,筹措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

我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各在建项目的灌区均成立灌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分管市(县)长为组长,计委、水利、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地方资金配套、政策处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协调与监督检查。5年来,各个在建项目的建设领导小组都能负起责任,省市(县)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商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在配套资金筹措方面,我省是花了大力气的。

近几年,为了防洪安全,正在集中力量进行全省范围内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和城市防洪等重点工程建设。在省、市各级财力都很吃紧的情况下,我省对灌区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采取市(县)政府承诺和落实责任人等措施,原则上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市(县)以自筹为主,确保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各灌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能克服暂时困难,千方百计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配套比例配足资金。同时省政府也考虑到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困难,分批下达给衢州、金华两市补助资金1000余万元,专项用于乌引、铜山源两个灌区的项目建设,缓解了当地财政的压力。在省、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加强水利项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浙江省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灌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进行监督检查,严肃财政纪律,至今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纪事件,保证了项目建设安全、顺利实施。

(三)落实"三制",促进了工程顺利实施

我省于1999年开始在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中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随着国家颁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施行,同时在不断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整顿工作的有利形势下,促使我省大型灌区项目建设在贯彻落实"三制"方面日趋规范,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在我省已竣工验收的8个灌区建设项目中,通过招投标工作和其他技术措施共节约投资300余万元,占概算投资的3%;通过工程实行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查与评定,各灌区项目主体工程的单元工程全部合格,优良率达65%以上,其中,已有7个灌区项目主体工程,经竣工验收被评为优良工程。

(四)加强灌区内部机制改革,促进灌区工作效率

我省大部分灌区始建于70年代,一般以水库、水闸等枢纽工程设立管理机构,进行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综合管理。针对长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灌区管理单位内部机构臃肿、职能交叉、运行不活、队伍庞大、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各灌区结合项目工程建设,努力推进管理机构内部机制改革。铜山源、钱塘江、乌引等灌区在内部机制改革方面先行了一步,已取得了一些经验。其具体做法是:根据本管理机构的业务性质、任务及实际工作需要,以精干高效、便利工作、责权统一、强化职能为原则,在机构内部实行定职能、定岗位、定责任、定奖罚的"四定"目标责任制,并在人事制度上实行全员上岗聘任制。由此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和危机感,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服务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灌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灌区科学管理水平

近几年我省灌区结合续建配套项目建设,按照水利部要求,积极推进灌区信息化建设。当前各在建项目灌区用于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合计达500余万元。均已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初步实现由计算机自动采集灌区内的雨量及河渠内的水位、流量等信息,能及时对灌区内主要水闸进行自动控制。虽然各灌区对信息的采集和建筑物的控制还处于起步阶段,今后随着灌区经济发展、技术的进步及灌区实际应用的需要,必将逐步扩大信息采集面和采集点,为灌区经济发展服务。这标志着我省灌区由过去粗放低效管理向现代科技高效管理转化的重大进步。

四、灌区建设成效情况

五年来,我省通过6个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共扩大灌溉面积13万亩,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03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5.38万吨,实现年节水总量1.59亿m3,基本达到了项目批复的效益目标。在灌区建设过程中,按照以节水为中心,对急需改造配套的重点骨干工程优先建设的原则,取得了即能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又能提高灌溉效率、改善灌区灌排条件的明显效果。

(一)干渠除险加固与节水改造相结合,保障了输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我省灌区过去干支渠设计形式均为土渠,经过多年运行,不但渗漏严重,且防洪抗灾能力较低,在南方降雨不均匀的自然条件下,特别在梅雨与台风季节,连降暴雨出现的渠道塌方、毁堤的现象年年发生,给灌区带来巨大损失。为此,在灌区改造中,以采用混凝土现浇和浆砌石护坡的方式为主,重点加固渠道的危堤险段和主要建筑物。通过几年建设,上述六个灌区的设计流量在15m3/s以上的干支渠道得到较大改善。渠道输水流量不仅达到或超过原设计标准,输水时间缩短了1/3以上,并且经过多次日降雨量200mm以上的暴雨考验,未发生一起毁堤抢险事件,保障了输水工程安全运行。

(二)通过灌区渠系配套提高了灌区供水效率和节约了灌溉成本

过去我省灌区主干渠建成后,由于资金困难,对分干渠、支渠配套不完善,支渠以下的渠道往往以排水沟和小河溪代替较多。农田灌溉还得由沟、溪中提水,即浪费了水资源,又增加了农业灌溉成本。通过渠系配套,乌引、铜山源两个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率提高了10%以上,特别是乌引灌区通过70多km的干支渠衬砌配套,灌溉水利用率提高了15%,除了还有一部分丘陵高坡地需要提水灌溉外,全灌区自流灌溉面积达到42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68%,农民过去由提水灌溉改为自流灌溉后,灌溉费用也由过去平均每亩50元降到20元以下,使农民得到较大实惠。至2002年底6个灌区共实现节水1.59亿m3。其中用于新增或改善灌溉面积灌溉供水1.22亿m3,用于城乡生活、工业供水0.165亿m3,用于生态环境供水0.18亿m3。即提高了灌溉效率,又优化了水资源的利用,提高城乡居民饮用水质量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三)通过灌区渠系及建筑物配套改造,提高了灌溉保证率和排涝标准

改造前,我省灌区的灌溉保证率和排涝标准较低,由于我省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丘陵盆地型灌区灌溉保证率一般都在70%以下,年内旱涝灾情交替出现,雨季暴雨成灾,冲毁河道堤防、淹没农田时有发生。平原河网型灌区由于河道淤积、排水不畅,其排涝标准仅达到2~3年一遇,年内旱季水质发臭,雨季洪涝成灾,对农业稳产高产造成严重威胁。"十五"期间在全省已完成千里海塘、千里江堤等重点防洪水利工程后,在整体提高全省防洪标准的大环境下,在丘陵盆地型灌区,通过渠道加固和灌排分系配套改造,其灌溉保证率由70%以下提高到80%左右,防洪排涝标准也由过去的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在平原河网灌区,通过河道疏浚扩大断面及出海河口的重点水闸的改造,使得在旱季保住了河网蓄水量,有效阻挡咸潮倒灌,满足灌溉需求。在雨季灌区内河网排水畅通,有效缩短了作物受淹时间,其灌溉保证率由75%提高到85%左右,防洪排涝由2~3年一遇提高到5~10年一遇。较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为进一步实现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促进效益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问题与探索

5年多来,我省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能够较好地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改进,以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针对本省实际,主要有以下二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灌区管理制度改革问题

我省大型灌区管理制度是分级管理。一是支渠以上输水骨干工程及水源枢纽工程均设立管理局(处)等管理机构,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骨干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这部分的工程建设主要是国家投入,理应由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管理职权。但为了提高管理效率,还需从机构内部进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改革,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目前我省正按国务院颁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各工程单位的具体情况,正在认真研究、贯彻实施。二是灌区支渠以下的渠道及小型水利设施(河网型灌区的乡村级河道、渠道及小型水利设施),现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这部分的工程建设过去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民集资、投工投劳为主,政府给予相应的扶持建成的,其使用权归集体所有,但所有权是国家的。在管理上,乡镇政府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管理,即灌溉运行由乡镇水管站负责管理,渠道维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这种在计划经济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管理制度延用至农村包产到户后,由于村级的集体经济解体,组织农户集资、投工投劳的职能基本尚失,已不具备对小型水利设施参与管理的条件。因此乡、镇政府不得不担负起对小型水利设施进行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全包干的重负,而农户只有交钱用水的权利,淡化了管护、投入的义务和责任,最后造成了政府以搭车收费来减轻财政负担,水利设施又管理不好,灌溉效益逐渐降低,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局面。

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这几年我省在水利部要求组建灌区用水户协会的倡导下,结合各灌区实际,已组建多种型式的用水合作组织的试点来探索灌区管理制度改革,实践结果都不尽人意,用水合作组织没有发挥出积极参予管理、自愿投入维护和主动交纳水费等应有作用,广大用水户由于没有积极性,致使协会难以推广。由于我们对农村水利设施改革的政策、研究的不够,一直在摸索,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通过学习水利部冯广志老司长的《小型农村水利改革思路》一文后,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使我们认识到,过去组建的用水户协会由于没有拥有小型渠道及水利设施的所有权,在使用管理上不能自己说了算,大小事务还得找政府解决。同时政府又没有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法规来支持、保障协会及广大用水户的合法权益,这样,用水户协会和广大用水户渐渐失去了管理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因此,灌区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是要明晰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问题,同时政府还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来扶持协会、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今后我们要在继续抓好灌区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深入研究灌区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当好政府参谋,促进政府出台有利于推动农村水利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努力把我省的灌区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一步。

(二)灌区建设与生态环境改造相结合的问题

我们过去在水利建设中,往往注重工程的建设而忽略了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在一些河道整治工程上,只考虑到堤岸砌护、设闸控制,以达到和满足防洪、排涝、供水、灌溉基本功能的要求。而对如何保持灌排河道的生态环境,在规划设计中未能或很少考虑河道与城镇的景观和谐、河道与乡村的亲水与安全、河道内水生物的生存条件及河道水的自然净化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作出了许多违背自然规律反受到自然惩罚的事。

针对我省平原河网灌区在下阶段的河道整治改造建设项目,应该吸取以往的教训,在工程设计上再也不能一刀切地采用砌石、混凝土堆积的护岸方式,要根据河道水域功能密切与生态环境改造相结合,做到即能满足防洪、排涝、供水、灌溉的要求,又能达到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水生态环境。

目前我省为了加强万里清水河道建设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实现河道整治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目标,恢复和强化河道功能,满足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河道整治要求,正在研究制定《河道建设技术标准》。该"标准"从河道类别和布局、河道断面形式、河道拓浚、河道堤岸防护、河道治污、河道环境工程、涉河工程和河道管理等9个方面提出了与生态环境改造相结合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因此,我们在今后水利建设中,不但要善于搞工程建设,还要善于学习和研究水利工程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相处的问题,真正实现水利为人类造福的良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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