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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大型灌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3/8/21    

灌区精神文明建设,是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在灌区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在灌区内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要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发灌区广大干群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灌区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为灌区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促进灌区的改造、改革和发展,为灌区农业丰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治水方针以及部党组提出的治水新思路,围绕灌区中心任务,以精神文明创建为载体,以全面提高灌区职工素质,增强灌区职工队伍凝聚力为目标,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群众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灌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为完成灌区各项工作任务、促进灌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要点

根据灌区实际情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认真学习《决定》,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各灌区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灌区节水改造和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等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以提高用水效益、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灌区功能、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统一灌区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保证党中央、国务院水利工作方针以及水利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在灌区得到贯彻落实,把灌区建设成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阵地,推动灌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树立服务意识,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根据中央提出的''''转变作风年''''的要求,各灌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一要加强灌区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各灌区党委要以密切党同灌区群众关系、服务农村经济为核心,积极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摒弃''''水老虎''''、''''水官''''不良习气,积极稳步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和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的管理改革,做到灌水、收费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增强各级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二要加强灌区工作作风建设。灌区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村串户,调查摸底,从理顺灌区服务机制入手,抓实事、重落实、求实效,针对灌区群众的需求,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为灌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积极组织开展灌区''''三优一满意''''活动,即:''''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用水户满意'''',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影响灌区行业作风的突出问题,要制定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整改,使灌区成为一扇服务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的靓丽窗口。

3.加强灌区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各灌区要认真做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水利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要以形式多样的宣教手段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使他们深刻领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内容和要求,端正为灌区农民群众服务的观念。二是要开展灌区职业道德建设活动,要根据《水利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结合灌区工作实际,制定灌区贯彻《纲要》的实施细则和灌区职业道德规范,经常性地进行督导检查。要从程序上、制度上建立行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使领导干部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力行为灌区的建设与发展服务。三是对灌区工程建设、水政执法、水费征缴等重点部门和岗位,要根据《纲要》和《水利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修订和完善部门、岗位的服务规范和监督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个人自律能力和法制意识。

4.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灌区思想政治教育。

各灌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要从群众最关心的福利待遇、工作生活条件等问题入手,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多为灌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使灌区广大干部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5.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各灌区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要善于从身边的人和事中挖掘典型,从普通的人、平凡的事迹中寻找亮点,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推广,积极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在广大灌区职工中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各灌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岗位技能比武、水利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技术练兵活动和优秀水利员、模范班组长、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对先进模范工作者和技术能手,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其在工资升级、职称评聘、干部任命等方面的优先待遇,从而在灌区职工中营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的良好氛围,形成争当技术能手、争当优秀水利员、争创先进班组、争当模范带头人的精神文明建设竞赛热潮。在灌区领导干部中,开展向汪洋湖、高安泽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争当模范公仆的活动,引导他们在本职工作中,认真负责、勤政爱民、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做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促进灌区精神文明、改革发展双丰收。

6.开展多种形式的灌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各灌区要针对灌溉工作的特点,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在基层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新方式、新方法。针对灌区基层工作条件艰苦、生活条件差、文化生活贫乏的实际,灌区各级党组织应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扶贫济困''''等活动,切实为职工排忧解难;灌区各级工会要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活跃基层职工的业余生活,寓教于乐;灌区党团组织宣传干部和各级干部应在基层职工和灌区群众中,积极宣传党的各项富民政策,宣传灌区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使广大干部群众成为推动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灌区改革与建设工作的中坚力量。

7.加强领导,完善队伍,把灌区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高潮。

灌区各级领导应把灌区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抓灌区建设一样抓精神文明建设,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应在灌区内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明确分管领导,选择能力强、作风硬、政治素质高的人员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常督促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从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入手,加强精神文明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灌区工、青、妇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要经常对灌区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团结引导灌区职工群众积极投身灌区的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使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为推动灌区建设与发展的精神动力。

三、活动组织安排

1.开展全国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

(1)为加强对大型灌区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水利部将成立全国水利系统''''文明灌区''''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上报的''''文明灌区''''和''''先进个人''''进行考察审定,定期对已评单位进行复查。

(2)全国水利系统''''文明灌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一次,第一批自2002年7月1日起至2003年底。

(3)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要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评选出在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灌区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各省推荐2~3个''''文明灌区''''和2~3名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于2003年10月底将文字材料和软盘报水利部农水司,参加全国''''文明灌区''''、先进个人评选。

(5)水利部农水司和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从各省上报的''''文明灌区''''和先进个人中遴选出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单位与个人,授予全国''''文明灌区''''和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以相应奖励。成效特别显著、事迹特别感人的,推荐参加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的评选。

2.开展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报道。

结合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各省、市、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应注意收集本省、市、自治区大型灌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情况,选择整理有代表性的典型事迹及时上报部农水司,定期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水利水电政工研究》、《中国农村水利水电》、《节水灌溉》、《灌区建设与管理》等报刊杂志上,进行灌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追踪报道。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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