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近年出现了一个全世界都不曾有过的词汇——建设“节水型社会”。节水,从此发生了深刻的演变。
社会是一个大的范畴。“社会”一词在《辞海》里是这样解释的,指以共同的物资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它强调物资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存在的基本条件;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此基础之上还要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构成了“社会”的三个要素。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个基本矛盾的运动,决定着社会性质的变化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
在中国,人们从事物资资料生产的活动中,遇到了一个突出的问题,也就是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需的一种基础性资源——“水”出现了严重短缺,甚至水作为人生存的基本条件也不能够很好满足。这种短缺已经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般性因素。要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必须在生产力的各种要素中深深地打下节水的烙印,形成和发展节水性生产力,并广泛调整与之相关的生产关系,同时使政治、法律、道德、艺术等上层建筑适应这种生产力的要求和生产关系的调整。只有这样,保障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需求所需的生产力水平,在现实的水资源条件下才能得以实现、得以长期实现。
我以为,由于这些以节约用水、高效用水、可持续用水为中心的人类活动,较深层次、较大范围地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基本要素,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再到上层建筑,使得整个社会都表现出一种节水的特征。所以,我们把这种意义上的社会叫做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已不是做好一般意义的行政性工作,也不是发动一场群众性节水运动,它是要适应节水性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上层建筑的调整。
(二)
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受水资源短缺的阻碍是严重的。
“老天爷”并没有亏待我们这片国土。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大国,其总拥有量居于世界前列,单位面积的产水量也接近世界平均水平。
但我国确实又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
我国的缺水缺在人均拥有量上。分子相当,分母巨大,压力沉重。13亿人口使我们人均拥有水量排到了世界第120位左右,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到2030年,我们的人口还将增加到16亿。这种缺水的原因是历史造成的。
我国的缺水缺在地域和时间的分布上。黄河、淮河、海河、辽河流域所代表的北方地区人均拥有水量仅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河川流量仅为长江、珠江流域所代表的南方地区的六分之一左右,耕地亩均水量只相当于十分之一,七、八、九三个月的降雨量又是全年的一半。我国北方尤为缺水。这种缺水的原因可谓是自然原因。
我国缺水的现实人为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结构的问题,农业用水占整个用水量的四分之三,而农业创造的GDP只是整个的四分之一;二是污染问题,我国七大水系四、五类水的河段已占监测段的近40%,松辽流域已超过70%,黄河也近三分之二;三是浪费问题。这三个问题综合起来,目前我国单位用水的GNP约为2美元(按购买力平价测算的GNP约8美元),而1999年美国是18.6美元、法国35美元、德国44.9美元、日本44.6美元、韩国20美元。
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已经使我国的水资源供给捉襟见肘。同时,还必须看到,中国正在快速向工业化国家过渡。今后20年,GDP每年要以7%的速度增长,城市人口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以“可持续”为标准,生态维护的需水量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现在,还很难准确地说出因为水资源的短缺,使我国的生产力发展受到了多大的影响。但是,如果简单地把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与用水效率再加上一个发展系数相乘,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显然,用这个方法计算出来的数字,中国将会是很多国家的十数甚至是数十分之一。按照现在我国水资源的分布和我们的用水效率及效益,可以说,水资源的短缺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生产力发展、生活改善的重要因素。
中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中华民族的理想是要实现伟大的复兴,屹立于世界强国之林。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的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不会也不能够因为由各种原因造成的水资源的短缺而放慢甚至停止自己发展的步伐。相反,创造性地提出建设节水型社会,将节约用水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公民的自觉意识,从各个环节入手,提高用水效率,提高水承载能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形成和发展节水性生产力是一条重要的出路。劳动者必须树立节水意识,在劳动资料上要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深度并开发替代产品,在劳动工具上要利用节水设备、器具,依靠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来提高用水效率。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现实的有些问题主要还不是生产力本身的问题。如水是公共资源,人们缺乏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利益驱动,污染和浪费严重;水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没有实现市场化流动,难以在不同行业之间根据边际效益转化用途,实现水资源的高效配置,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讲,建设节水型社会关键是生产关系的变革。
(三)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一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在物资资料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
建设节水型社会,最重要的是调整水资源的权属关系。其中最实质内容我以为是要在保持水资源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区分水权权能,明晰产权主体,允许产权转让。通过调整水权关系,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的权利、义务,形成生产者和消费者在水问题决策上平等的经济、法律地位,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分散决策机制、市场价格为主导的配置调节机制、利益为驱动力的节约激励机制,以更好地发现水权的价值,使得水权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交换、消费和分配关系得到实现。
区分水权权能是把水权明确划分为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我们知道,完整的所有权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基本权能。这四项基本权能一般是与所有权结合为一体的,但是这些权能都有特定的内容和相对的独立性,它们也可以从所有权中分立出来。如水权可以分立出独立的水使用权等。当然,在中国这种使用权是在水资源国家所有前提下,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具有使用和收益权能的财产权。
明晰产权主体是指水资源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履行所有者的义务。同时中央政府将部分使用权授予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享有所授权部分相应的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付出一定代价(比如交纳一定的水资源费等)的个人和团体可以成为一定量水资源使用权的主体,他们依法享有使用权赋予的一切权益,当然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义务。
允许产权转让是指在政府制定的市场准则规制之下,水资源使用权拥有者之间产生交换关系,实现水作为生产要素市场化。水权拥有者(可以是地方政府也可以是个人、团体)通过市场可将自己拥有的水,以高于节水成本的价格转让给其他用水者,并从中获取收益。通过价格杠杆和利益驱动,使节水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成为合乎经济人理性的行为,从而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
有恒产者有恒心。调整水权关系顺应了利益是人行为最基本驱动力的客观存在,奠定了节水型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
必须强调的是,由于水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是物资生产活动的基础资源,人们的生产、生活对水资源的绝对依赖性和水资源的不可替代性,决定了水资源不能完全靠市场来调节,它的配置还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政府的规制和导向主要实现两个意图,第一是保证水资源初始分配和水市场交易规则的公平,第二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用水的权利和用水安全,及生态用水的供给。以此保护人们的基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
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调整,需要上层建筑的适应。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党的十六大绘制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其中提出的四大建设目标之一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是执政党鲜明的政治主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都强调了要节约用水,要建立节水型社会。这为我们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法律保障。
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既决定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反映经济基础的现状和要求,又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管理体制的任何变革,都意味着对生产关系某些环节的调整。要调整水资源权属关系,正确处理人们在有关水资源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相互关系,就要建立适宜的体制,改革传统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为保障资源权属关系的完整,避免被行政权力所分割,形成尽可能明确的、专有的、可实施和可转让的水权,必须实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和区域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
建设节水型社会应该有特定的文化基础和道德体系。应该倡导“人与自然和谐与共”的环境伦理思想,形成“节约用水光荣”的道德风尚,广泛开展“节约用水,人人参与”群众性实践活动。
应该充分发挥艺术作品和公共传媒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创建节水型社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