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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实行国债资金报帐制 促进农村饮改水项目规范化管理
  陕西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03/11/4    

在国家计委、水利部总体部署和支持下,我省“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和“氟病区改水项目”进展顺利,3年累计完成投资8.58亿元,其中国债资金5.3亿元,占计划的100%。建成各类农村饮改水工程3417处,解决258万群众的饮水困难问题,使84.6万农村人口摆脱高氟水危害。

为了实施好这两项工程,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实施了国债资金在地市水利部门报帐的管理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省农村饮改水工作“报帐制”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省饮改水项目资金《报帐制》是在水利部的指导下,总结我省“甘露工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

中央决定实施“饮水解困工程”后,为陕西贫困地区农村饮改水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我们也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根据2000年“饮水解困工程”实施前统计,由于历史遗留、干旱、水毁、水源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全省620万群众饮水仍然十分困难,其中近400万人符合中央解困条件。这些人口分布在全省96个县,量大面广,小项目多,建设管理十分困难。如何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管好用好国债资金,把党的温暖送到真正缺水的地方,成为厅领导最关心的问题。

我省从96年开始实施“甘露工程”,省计委、财政、扶贫、水利四个部门共同管理,在执行中存在不少弊端,总体而言是责权不统一。省一级计划安排上的多头管理,造成部门之间扯皮;资金从省财政一直下到县财政,大部分县执行得很好,但个别县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计划执行不严肃,有随意调整计划的情况;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滞留、挪用的情况;三是项目实施主体混淆,有其它部门直接实施项目的情况;四是设计、施工不规范,影响工程造价和运行的情况。

2002年,水利部介绍了甘肃省“报账制”经验后,我们会同省财政厅对甘肃省“报帐制”情况进行了考察学习,认识到报账制是解决我省上述问题的有效办法。结合陕西的实际,我们制订了《陕西省饮改水项目管理细则》和《陕西省饮改水项目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和《报帐制》)。在与省计委和财政厅多次协商后,经省政府同意,由水利、财政、计划、卫生四部门联合颁布实施。

二、严格执行《管理细则》和《报帐制》,促进农村饮改水项目顺利实施

1、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管理细则》和《报账制》明确规定:各市水利局为饮改水项目的报账主管部门,各县区水利局为饮改水项目的实施单位;计划部门负责投资计划的审批、项目实施的计划监督;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审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卫生部门负责改水项目的水质检测,改水项目资金的监管。各市水利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会同市计划、财政、卫生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市级《实施〈陕西省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细则》,制定了具体的操作办法。

2、专户专帐,封闭运行

各市、县水利部门设立了饮改水项目资金专户,建立了专帐,落实专人负责。各设区市财政部门按照《管理细则》和《报账制》要求将饮改水项目国补资金及时转入市级专户。市级专户由市级财政、水利部门联合管理,封闭运行。各县水利局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应工工作后,持有关文件在市水利局申请报帐,拨付的资金直接进入县水利局饮改水项目专户。

3、规范资金管理程序

首先是统一了报帐申请和拨付凭证。在报帐制实施中,各市根据各自实施细则统一印制了《农村饮改水工程建设开工申请》、《**市**县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账申请单》、《**市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拨付单》等凭证表格,表格设计指标全面,一目了然,便于管理。

其次是落实了报账负责人、审核人和具体承办人。规定项目实施单位即县水利局是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的报帐人,对饮改水资金的使用负责;根据单项工程请拨额度,市水利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是报帐审核人,各业务管理部门是报帐的承办人,同级财政、计划、卫生部门是报帐制执行的监督人。

第三是规定了各阶段报帐必需具备的资料。项目开工时要填写《农村饮改水工程建设开工申请》,并附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单项工程设计资料、相应机构的技术和投资批复文件,实施单位管理机构的组建文件、项目建设协议书或合同书、招标文件等;项目开工先预拨国补资金的30%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实施中报帐时要填写《**市**县农村饮改水项目资金报账申请单》,并附上批资金使用情况资料如具有同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原始票据或复印件等进行报帐。项目建设期间各县只能报销补助资金总额的90%,剩余10%国补资金待工程竣工并经工程技术审批单位验收合格后拨付。

4、健全监督机制,促进项目实施效果

首先是加强部门监督,严格报帐单据审查,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资金支出审核是《报账制》实施成败的关键环节。《报账制》规定财务审批要严格审签手续,每一项支出票据要有项目受益村组负责人和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帐申请单要有县区报账负责人和计划、财政等部门审查签字。同时规定报账审批权限为:单项工程报帐10万元以上由市水利局局长审批,10万元以下由主管副局长审批。各业务主管部门还要根据需要进行工程形象进度现场核查,审查工程有无变更计划、调整规模、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对有问题的不予报账并限期纠正,确保国补资金足额、有效用于饮改水工程。

其次实行了质量保证金制度。施工报帐只能申请拨付补助资金总额的90%,剩余补助资金的10%作为饮改水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并经过项目审批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市水利局将10%的质量保证金拨付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将5%的质量保证金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如果工程未发现质量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县水利局将剩余5%质量保证金拨付项目建设单位;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县水利局将质量保证金转作维修费用,并按照项目建设合同做相应处罚。

5、加强部门配合,搞好组织协调

饮改水工程涉及部门较多,工作程序复杂,专业技术性强,资金使用要求严格。尤其是在《报账制》实施过程中,每笔资金的报账都要经过县计划、财政等部门审核,各县区水利局不仅要接受计划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监督,还要接受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因此,搞好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是保证《报账制》实施的关键。为保证报账制的顺利实施,我们每季度将项目实施情况、报账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以出面形式向同级计划、财政等部门通报,工程检查验收联合进行,主动接受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6、强化自身素质,管好国债资金

首先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管理细则》和《报帐制》的颁布实施,使我们水利部门实现了责和权的统一。主动权大了,责任也重了,能否行使好这份权利,担起这个责任,关系到我们水利部门的形象。以前搞不好还有托词,现在搞不好就没有任何退路,我们除了加倍努力地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国债资金的安全使用,别无选择。因此,《管理细则》和《报帐制》一颁布,我们就及时召开了由厅领导主持、各市水利(务)部门参加的 “饮改水项目座谈会”,专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改水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实践“三个代表”上来;继续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强化服务意识,造福于民;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会计制度,按照报帐程序办事,不牟私利,不徇私情;因地制宜,科学高效地实施好农村饮改水项目。

其次是搞好业务培训。实行《报帐制》后,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报帐制》和工期要求在时限内完成设计、招标、财务审查等各项工作,业务量大且集中,对技术、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熟练程度提出更高要求。为了适应这种情况,财政厅和水利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改水国债资金管理的通知》,对加强人员培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我厅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两期“农村饮改水项目技术培训班”和一期“基建财务培训班”,聘请专家授课,为每个县培训了两名农村供水技术人员和一名基建财务人员,加强了基层的技术力量和财务管理能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人力保障。

三、《管理细则》和《报帐制》促进了农村饮改水工作的全面提高

《管理细则》和《报帐制》实施,不仅提高了国补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而且促进了农村饮改水工作的全面提高。

一是有效地维护了计划的严肃性。《报帐制》规定,“项目实施单位的报账申请和凭证须经同级计划、财政、卫生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项目报账主管部门报账”,对未列入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的不予报账,从而杜绝了随意调整项目计划的现象。自实施以来,我省对榆林、西安等市两批计划中的16个项目进行了调整,均按有关规定由市计划、水利、卫生部门报请省级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批准调整。去掉了不可行或重复投资项目,减少了建设人情项目和重复建设情况的发生,把资金真正用在了最需要的地方。

二是饮改水工程的技术含量大幅度得到提高。各县区每次报账时,市水利局必须审查单项工程的设计资质是否符合《管理细则》的规定,是否按照分级把关分级负责的要求进行审批。因而各县均加强了前期工作,纠正了一些技术上不合理的部分,设计方案得到进一步优化。如:澄城县东庄供水工程属于省批改水工程,原方案虽然技术合理,但是没有考虑充分利用原有的管网和水塔等调蓄构筑物,经省专家组现场查看后对管网和运行调度管理设计进行了优化。减少了工程闲置和资源浪费,降低了工程造价。榆林市小型工程较多,以前实施的项目构筑物建设随意性较大,实行报帐制后,所有小型集中供水均按照水利部的《农村供水工程技术要点》进行了设计,工程构筑物规模趋于科学合理。

三是从制度上落实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申请开工时需要审查施工准备的情况,包括工程建设法人是否明确、工程建设和主要材料招标结果,项目报帐和竣工验收时报帐人还要提供施工管理人员意见,集中供水工程还需提供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意见,饮改水项目实施与“三项制度”做到了有机的结合。《报帐制》的实施,促进了项目建设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控制了工程造价,提高了工程质量。

四是有效的提高了资金的拨付速度,保证了项目按期完工,早日发挥效益。以往在项目实施中,难免会出现个别县资金滞留、到位迟缓等现象。实行报账制后,建设计划下达到项目、资金落实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有项目才有资金,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实施项目和进行报帐,减少了干扰,提高了资金的运转速度,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及时拨付、足额到位。管理单位按项目拨付资金,确保资金用到实处,达到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五是促进了工程建后管理,为工程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各市在报账时要求农村人饮工程在建设的同时必须落实管护责任,否则不予报账,也不予验收。因此,各项目县在工程建设前先成立了建后管理机构,明确了产权和工程管护使用权。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成为工程质量最有力的“监督员”。同时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工程试运行期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免费负责修复,提高了工程的施工质量。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级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下,我省农村饮改水资金市级报账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有力的促进人饮解困工程建设,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但也存在一些客观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我省多数县财政困难,工资发放尚有困难,部分县连年灾害导致农村减收或绝收,灾后重建任务繁重,我们在筹措配套资金方面尽管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有些地方难度仍然很大;二是《报帐制》的实施,现场核查工作量大,加大了各级水利部门的工作量和经费开支。这些问题已引起了我省的高度重视,我们将利用这次会议的学习机会,积极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进一步按照水利部部署和要求,在今后“国家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实施当中,不断完善《报账制》,加大各项工作力度,把我省饮改水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新的成效。


文档附件区
(1)、陕西省饮改水项目国补资金拨付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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