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4月29日 星期一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水利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山西省夹马口引黄灌区:改革促改造 改造促发展
  山西省夹马口引黄管理局局长     张学会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3/11/17    

运城市夹马口灌区是山西省的大型电力提黄灌溉工程。经过几年“两改一提高”的工作实践,灌区形成了一条龙的农业灌溉服务体系,灌溉面积由2.2万hm2增加到3.34万hm2,占运城市农业灌溉面积的15%。渠道水利用系数由改革前的68%提高到80%,水费回收率持续5年达100%,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一、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

夹马口灌区在运行初期,为集体经济作出了一定贡献。进入中期,由于管理及水源问题,初步暴露出了经营不善、难以为继的状况。而在运行后期,由于设备老化失修、渠道破损严重、管理水平不高等原因,年提水量下降,灌溉面积缩减,水费回收困难,维修养护难以保证;农民用水积极性不高,灌溉市场疲软;职工收入没有保障,人心涣散,队伍不稳,灌区面临着生存发展的严重危机。

在危机和困境面前,夹马口灌区寻根究源,对症下药。首先是认清形势,引入市场化的经营理念;其次是明确工程的管理目标,兼顾国家、农民、管理者三方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最后是管理水平的提高,使运行效益最大化。在这个基础上,灌区确立了“牢固树立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思想,以人为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一切从实际出发,科学决策,狠抓管理”的工作思路。围绕这一思路,对旧的管理体制大胆进行改革,使老工程焕发出了新活力。

1.实行事企分开,模拟企业化运作

根据工程单位事业性质,内部企业化运作的特点,管理局对内部机构实行事业性质的行政管理与企业化运作的具体经营分开。行政职能科室行使宏观调控职能,管理局对其按事业化管理;参与水市场经营运作的各单位确立为水经营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管理局对其按企业化管理;将一些服务性的单位分离出来,成立后勤服务部门。各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行政机构宏观调控,经营实体独立经营,后勤部门全方位服务”“产权明晰,责权分明,协调高效”的良性运作局面。

在对水经营实体的管理中,管理局引入企业化的运作模式,提出了“模拟法人主体化、独立核算企业化、层层买卖市场化、承诺服务公开化”的管理理念,即:各水经营实体在灌区内部按法人对待,享有法人资格;各实体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局按其上水任务及指标完成情况,付给工资及有关费用;直接从事水经营行为的各实体之间,层层确立模拟买卖关系,实行市场化经营;各实体在供配水各环节,尤其是对农户的配水服务中,要求公开透明。农民是水商品消费者,享有消费者一切合法权益。实行企业化的经营运作,有利于调动全局各单位工作积极性,促进运行成本的降低。

2.建立基层管水组织,用水户参与管理

理顺了管理体制,搞活了内部经营,迈出了改革成功的一步。而工程要发展,根基是市场,后劲在灌区。要搞好灌区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管水组织是基础。

改革前,斗口以下的配水工作,由村集体或农户组织管理。由于责、权、利不一致,造成一是渠道管护差,输水损失加大;二是管理环节多,存在加价加码、搭车收费现象;三是配水不公开,关系水、人情水等直接影响农户用水积极性。

针对以上弊端,在用水户参与管理精神指导下,夹马口灌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斗渠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灌区内以斗渠为单位成立具有法人地位的“斗管会”,由原集体、国家(在有农水投资情况下)和现各用水农户(即新产权)代表三方组成。原集体代表由继承原投资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派出,国家代表由夹马口引黄管理局派出,用水户代表由全体用水户大会选举产生。“斗管会”主任委员由用水户代表担任,代表本斗渠所有用水农户的利益,做好“斗管会”各项工作。

“斗管会”由三方利益代表组成,明确了斗渠建设管理的责、权、利,各方工作积极性得到激发。用水农户直接参与灌溉管理,成为斗渠建设与管理的直接受益者和管理者,群众性的投资建渠热情空前高涨。2000~2002年,完成斗渠防渗改造200余km,新建小型高灌站8处,极大地改善了用水条件,使斗渠发展进入崭新的阶段。

二、实行“一票收费”,管理延伸到农户

过去,管理局收取的水费,只是物价部门核定的斗口水价,斗口以下配水环节发生的管理、维护等费用,由村集体加在水费上一并收取。这部分水费收取的标准合理与否,用途得当与否,无从得知。这客观上为加价加码等行为提供了便利,出现了管理环节的“黑洞”,吞噬着国家、农民和管理者的利益。有的村把水当作一种收费工具,将其他一些费用也加在水费中收取。七级镇个别村1997年未清淤,1999年夏浇却还在收清淤费;东张镇改革前的伤残人费用也列入水费;还有一些村的民办教师工资、村干部工资、民兵训练等也在水费中加收。加上关系水、人情水等,造成水费居高不下,农民负担加重,庙上乡某村浇1hm2地最高时达1470元,农户只好弃黄打井。同时,管理局水费回收困难,每年得组织专门人员清理拖欠水费,效果甚微。1997年之前,累计拖欠水费达326万元。职工工资也因机关没钱不能正常发放,人心涣散,队伍不稳。至1997年,职工中自谋职业人员超过20人。

针对以上情况,灌区管理部门把理清水费作为灌区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在上级物价部门和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确定了水价改革方案,提出了“一票收费”的管理办法。

1.明确斗口以下收费项目,规范收费标准

首先,明确农民交纳浇地费用项目及标准,主要包括物价局审批的水费(斗口水费)、斗渠管理费(以下简称“斗管费”)和斗渠建设费(以下简称“斗建费”)。其中,斗管费包括斗长配水工资、护渠费、办公费、清淤除障费、渠道维护、小型泵站提水费共6项。

斗管费的标准确定每年由各斗管会牵头,根据渠道状况等提出申请,所属支、斗渠管理站审核,乡镇经营管理站审批,经夹马口引黄管理局同意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斗管会一年核定一次,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其标准。一般情况下,斗管费为0.02~0.04元,加价幅度在5%~10%左右(小型泵站再提水费除外)。

斗建费由斗管会根据工程建设投资逐次提出申请,支斗渠管理站配合,审批与斗管费审批程序相同,并由支、斗渠管理站建账代管。

2.各种费用一票分项收取,管理站建账代管

斗管费及斗建费标准确定之后,由管理局实行统一供水票,一并分项收取水费、斗管费、斗建费,称为“一票收费”。水票开具的合计费用即为农户“终端水价”。除此之外,用水农户不再负担任何费用和劳务,供水票以外的收费及派工都是非法的,农民有权拒绝。

为确保收取的各项费用专款专用,由管理局各支斗渠管理站设微机建账代管。斗长在完成工程维护、清淤、整修、铲草等工作后,凭斗管会主任审批条据,经支斗渠管理站验收、审核后报销。年终,由支斗渠管理站会同斗管会负责向用水户张榜公布当年斗渠财务收支情况。

“一票制”的实施,从源头上制止了加价加码。由于水票上开具了水价及开、停水时间,对供水单位和用水户来说,一张水票就是一份供用水合同。农民用水,先向斗长提出申请,斗长汇总农民总用水量,向上级渠道提出购水需求,并预交所购水量的水费。供水单位开出水票后,要根据所开用水时间和水量保证及时足额供水。如不能平稳、足量、如期供给,要赔偿1~6倍所欠水量给用户。这样一来,用水进入市场化,打破了以往的“行政命令水”,上水不再是领导说了算,局长说了算,而是农民说了算。各项费用收在明处,用在实处,极大改善了输水条件,提高了水的利用率,降低了浇地成本。如东张镇张仙村农民孔建社,改革前,0.9hm2地一年浇3次水需1200元,现在在水价有所提高的情况下,一年浇4次水才需1000元,即公顷次成本由461.1元降低到384.15元。农民用上了放心水,掏的是明白钱,交纳水费不再存在拖欠问题。

三、启动“阳光工程”,规范用水市场

针对配水随意、账目不清、水费加价、水量加码、监督不力等有损多方利益的经营“黑洞”,1998年开始,灌区全面启动实施了“阳光工程”,使供配水工作更加规范。

1.加强计量管理

加强计量管理,可以有效杜绝水量加码。全灌区所有的引水口,都配齐了量水设施。目前,全灌区共有量水设施863处,其中流速仪测流站1处,巴歇尔量水槽17处,无喉道量水槽845处。每次灌季结束,都要进行校核,使量水的“秤”达到精确使用,公平无误。

2.实行配水“三公开”

在配水工作中,做到流量公开、时间公开、水价公开。在各个供水点设立透明碑,实行承诺服务,设有流量查对栏、水价公布栏、承诺服务栏、举报电话等,使各项工作直接置于农户监督之下。在上水期间,组织“阳光工程”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用水知识及管理局优惠政策,并印制了《用水农户手册》,发放到每个用水农户手中,让农民了解有关水法规,掌握水费计算办法等,提高用水者素质。

3.健全农户水费账

斗长配水,要逐户填写农户用水到户表,并让用水农户本人签字、盖章。每季配水完毕,斗长需将农户用水到户表进行张贴公布。用水农户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监督电话查询举报。

4.建立信息化管理网络

灌区管理这个庞大的数据网中,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了灌溉系统计算机管理网络,并专设农户管理模块和水费查询系统,用水农户随时都可通过触摸屏或电话查询自己或他人的用水及交费情况,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

5.加强监督检查

成立“水政监察中队”和“灌溉稽查队”,在灌溉期间进行田间地头巡查,对配水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改造硬件设施,提高运行效益

1.重视水源建设,提高水源保证率

水源是灌区工程的命脉。在40年的实践中,夹马口灌区总结出了与黄河打交道的经验教训,确立了“依据河水走势,随机布局,只要合算,就要敢冒风险,舍得投资,建立临时水源站”,“水源要靠工程解决,工程要有黄河特色”的水源战略。1998年水源脱流后,在上述思路指导下,灌区自筹资金,建立了西仪滩临时水源站,保证提水不止,不误农时。2001年,管理局在水源形势出现新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在吴王建立浮箱式提水泵站。该泵站的特点是能随黄河水位变化上下浮动,根据河势变化灵活取水,适合黄河上取水的特点,被清华大学专家组称之为“黄河上的创举”。目前,吴王泵站安装10台机组,提水能力达20m3/s,基本可满足灌区的用水需求。

2.实施泵站改造,增强提水能力

夹马口泵站原来的设备是1960年生产的,经过40多年的运行,已陈旧不堪,有的连维修配件都没有。在续建配套中,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影响上水的一些“卡脖子”关键工程分步骤进行了改造。

泵站新增两台32SA-10水泵,配套1600kW电机两台,新增一根长467m的管道;老厂房拆除改造575m2,新建厂房238.2m2,新建配电间394.1m2;完成#1~#10机组进水管路、闸阀、伸缩节、渐变管管件及#1~#4机组出水支管和叉管的更新改造;建立泵站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通过以上工程泵站设计流量由9.5m3/s增加到12.5m3/s,实际提水能力由7.5m3/s提高到15.43m3/s,基本适应了当前灌区农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灌溉用水需求。

3.开展渠道防渗,厉行节约用水

夹马口干、支、斗渠原来的防渗率分别为96%、89%、20%,经过多年的运行,破损严重,输水损失加大,并给安全运行带来隐患。经过1998~2002年节水改造,干渠新防渗7.3km,改造建筑物8座,支渠防渗43.4km,斗渠313.4km,解决了部分干渠大孔隙湿陷淤积和支渠输水的“瓶颈”问题,有效提高了水的利用率。

4.加强施工监管,提高工程质量

为确保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管理局提出施工、设计坚持“一个结合”,施工、上水要求“两个确保”,项目管理实行“三项制度”,进度、质量做到“齐抓共管”。“一个结合”指结合工程特点,确立施工方案;“两个确保”指施工、上水两不误;“三项制度”指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齐抓共管”是指将施工进度和质量同时纳入管理范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加快施工进度。

改革解决了工程的生存问题,改造解决了工程的生命问题。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硬件改造,我们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运行效益逐年增长。

“两改一提高”,使灌区初步实现了工程发展,农民增收,职工受益这一“三赢”目标。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而调价受到农民承受能力的限制

按实际供水成本测算,夹马口灌区粮棉作物水价为0.64元/m3,而目前实际执行水价是粮棉作物0.34元/m3,经济作物0.38元/m3,与实际供水成本相差40%。随着电价上涨,工资上调,供水成本将不断增长,差幅进一步加大,致使工程大修、折旧不能按计划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无力筹备。而灌区的服务对象是农业,其对水价的承受能力有限。尽管政府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但农民收入仍然不高。水费在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达17.7%,对成本水价没有承受能力。

2.遇有丰水年,职工生活难以保障

在干旱年份,工程单位靠上水有水费收入,遇到丰水年,没有上水收入,职工生活难以保障。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建议:一是工程的改造及大修继续实行国家投资政策。水价中未计入大修及改造费用,这部分费用应继续实行国家投资政策,保证国有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同时,在农水投资上也应加强,以改善斗渠状况,提高水的利用系数。二是落实差额补贴。国家财政应给予一定的差额补贴,以维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