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农村五项水利重点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抓好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农村水电、水土保持、牧区水利等五项重点工作,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
一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建设节水型农业。加快大型灌区,尤其是粮食主产区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节水示范项目建设步伐。在加强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的同时,注意田间配套节水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工程。加强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用水户参与管理,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二是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解困工作。今年要力争解决1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2005年底前基本解决现存的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在饮水困难已基本解决的地区,着力解决饮水水质问题,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加强村镇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村镇供水工程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雨水集蓄利用,稳定解决部分干旱地区群众的饮水和温饱问题。
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抓紧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范围和规模。进一步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步伐。基本完成农村水电供电区县城电网改造工作。年新增农村水电装机250万千瓦,新开工农村水电装机300万千瓦。继续做好边境无电乡镇光明工程。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在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大力推进黄土高原区淤地坝建设,加快淤地坝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良性发展的建管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搞好东北黑土区、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点工程建设,加快淮河上游、渭河上游和内蒙古十大孔兑水土流失治理进程。要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做好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继续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切实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是加快牧区水利建设步伐。要按照《全国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规划》的要求,重点在内蒙古中部、新疆北部、青海“三江”源区、四川北部等生态严重恶化的地区先期开展牧区水利建设,年内实现新增灌溉饲草料地90万亩,使3600万亩天然草原得到有效保护。